【部门】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1-24
【部门】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解读
【部门】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解读
来源:市农委 发布日期:2017-01-2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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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德立就《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解读。

问:《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编制工作有何亮点?      

答: 2015年1月,农业部发文认定我市为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要求我市制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规划。考虑到我市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涵盖了全市6个新城区和东湖高新区,且工作推进目标与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相一致,为了加强规划引领作用,减少规划编制负担,经请示农业部,并报经市发改委同意,将原申报立项的《武汉市农业和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变更为《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实现“两规合一”。为了实现“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编制武汉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现‘三个率先’的发展要求”,市农委专程到农业部、中国农科院听取指导意见,同时向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交流学习。于2016年5月6日,邀请了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张建华、中国农科院农经所所长王东阳、上海市农委原副主任李维良等全国知名专家进行专题研讨,体现了开放对标要求。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要求,市农委于2016年4月委托组织了《规划》的环境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报告通过了环评专家评审和市环保局办公会审查。      

问:“十三五”时期确定了哪些主要的发展目标指标,是出于何种考虑?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监测考核要求,《规划》就“十三五”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指标,其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各有关专业规划。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计[2013]79号)中涉及的监测评价指标;3、根据“十三五”时期我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武汉农业农村实际,提出了部分指标。经过反复斟酌,最后确定了25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8项,预期性指标17项;有16项指标是根据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并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衔接设置的指标;有 9项指标是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监测评价体系衔接设置的指标。上述指标具体分成了7大类,即农产品供给和品牌农业指标5项、农业现代化水平指标2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指标2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指标6项、农业科技与人才发展指标6项、新农村建设指标2项、农业经济效益与农民收入增长指标2项。      

问:武汉市“十三五”期间将重点从哪几个方面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答:“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围绕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一批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强城际合作,发挥我市现代都市农业的复合示范辐射功能,促进武汉市现代农业示范样板的快速形成。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打造一批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促进武汉城市圈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圈内各市优势及特色,构建现代农业合作平台,开展一系列实质性合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融合机制。三是综合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示范片带。辐射城市快速出口通道、重要交通干道的沿线区域,统筹打造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蔬菜生产城际合作示范片。      

问:“十三五”期间如何做强农业品牌?      

答:打造农业品牌是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点和关键。“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以工业化的先进理念、技术、模式等改造升级传统农业,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具有武汉特色的品牌化农业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生产经营理念先进、品牌经营意识突出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农业创建主体。      

问:“十三五”期间如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答:“十三五”期间,要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以产业联动、要素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为实现途径,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紧密相连、交叉融合、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一是全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三是建立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产业融合发展链。四是全面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持续推进6大山水田园赏花区建设,积极打造赏花游黄金线路。结合新农村建设,创建一批高星级农家乐、休闲农庄,扶持建设21个乡村休闲游特色街(乡镇)、42个专业村,完善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问:“十三五”期间,如何处理好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答:“十三五”期间,在农业生产上将同时做好加法和减法,在抓好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大力推广两型农业模式,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问:“十三五”期间我市农业区域布局有哪些新的变化?      

答:为了更好地实现农业与整个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规划》坚持《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2012-2020年)》所确定的产业布局思路,严格按“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和“适宜发展区”(以下简称“三区划定”)安排我市现代都市农业种植、养殖业发展空间布局。为强化我市农业发展的生态维育功能和武汉城市圈区域协作,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原有“三区划定”的基础上,增加远郊生态维育合作区,形成我市现代农业产业空间布局的“四圈层”,即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武汉市环线为基准,向外依次形成城区创意农业展示圈、近郊低碳农业集聚圈、中郊优势农业发展圈、远郊生态维育合作圈(见图2)。“四圈层”是在原有“三区划定”理念上的继承和发展,相对独立、有机联系、动态分布。       

问:如何有确保《规划》有效贯彻实施?      

答:为了保证《规划》落地,防止规划变“鬼话”,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要求结合处室和单位职能,研究确定未来五年的工作重点。分解规划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全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和问责追究机制。二是完善规划政策支撑体系。出台一批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制度创设。三是推动规划工作项目化。重点组织实施8个重点计划与工程,抓好项目招商引资,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政策,深化财政涉农资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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