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我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9-02
【部门】我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部门】我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2016-09-0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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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我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下简称“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详细情况,昨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局负责人做了解答——  

1、什么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答:“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五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2、“五证合一”企业设立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第一步是申请。企业按照工商部门公示的统一申请条件和文书规范,只填写一张申请表、准备一套登记材料,一次性向工商登记窗口提交申请表和登记材料即可,不再提交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的相关材料。第二步是受理。工商部门统一收件后,对于提交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和内容。第三步是审查核准。对于提交材料已受理的,工商部门3日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第四步是赋码。对于准予核准的企业主体,实时赋予一个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五步是公示与共享。市工商局将全市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实时或及时传输至武汉政务云(数据)中心;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将武汉政务云(数据)中心传输的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在本系统内共享。第六步是发照。对于准予核准的,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领取载有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第七步是归档。申请人办理登记注册提交的纸质登记档案材料由工商部门归档保管,并加工制成电子档案材料,电子登记档案材料与纸质登记档案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3、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有什么意义?

答: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我市何时实施“五证合一”改革? 

答: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准备,“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在我市实施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昨日起在全市全面推开此项改革。较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要求2016年10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我市提前了1个月。

5、“五证合一”改革有没有过渡期?改革后,旧版证照还能使用吗? 

答:根据规定,昨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原发的证、照(包括企业原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办理各项业务;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全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将对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和应用。

6、目前纳入“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范围有哪些?

答:“五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业,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不包含事业单位、机关、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再就业服务中心。

7、昨日开始,新设立的企业和尚未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要去人社局、统计局办理社保证、统计证吗? 

答:不需要。新设立的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要求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尚未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昨日起,人社局、统计局停止发放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8、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吗?

答: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昨日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自动升级为“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会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武汉政务云(数据)中心交换至人社、统计部门。

9、已使用原统计登记证办理的备案、审批等,换领新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去统计局办理统计证的更新手续吗? 

答:企业持原有统计登记证办理的备案、审批等,不需要企业因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而再行办理变更手续。

10、办理“五证合一”与“三证合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区别?

答:没有区别。“五证合一”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与“三证合一”登记相同。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对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具体提交材料规范可以登录“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在“办事指南”栏目中可以下载表格及相关材料提交目录。

11、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后,企业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开户业务? 

答:2016年9月1日后新设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提交相关资料到地税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开户手续。提交资料如下:

1、《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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