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点工作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5
2019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推动金融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持续加强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转型的金融支持;加大对集成电路、数字、生物、新能源与新材料等十大重点产业和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以及信息光电子、“芯屏端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万企千亿”行动计划,深化银企对接,持续推动减费让利,着力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三是优化实体经济融资结构。持续推进上市公司“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积极支持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8家以上、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100家,直接融资规模达到2000亿元。四是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合作机制,促进保险资金加大对武汉市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投入。
  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是全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四位一体”监测预警机制,健全案件风险处置化解机制;加强P2P和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稳妥有序引导机构良性退出。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多手段、多渠道积极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完善地方类金融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非现场监管框架体系,推进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三、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一是深入推进武汉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申报东湖国家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深化和推广科技金融“东湖模式”,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二是积极推动武汉自贸片区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金融改革试验任务落地实施,促进跨境贸易更加便利化。三是丰富和壮大金融组织体系,力争新增金融机构10家以上,做大做强法人金融机构。四是加大绿色信贷投入,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绿色保险。五是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高质量完成减贫脱贫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推动金融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持续加强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转型的金融支持;加大对集成电路、数字、生物、新能源与新材料等十大重点产业和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以及信息光电子、“芯屏端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万企千亿”行动计划,深化银企对接,持续推动减费让利,着力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三是优化实体经济融资结构。持续推进上市公司“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积极支持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8家以上、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100家,直接融资规模达到2000亿元。四是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合作机制,促进保险资金加大对武汉市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投入。
  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是全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四位一体”监测预警机制,健全案件风险处置化解机制;加强P2P和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稳妥有序引导机构良性退出。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多手段、多渠道积极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完善地方类金融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非现场监管框架体系,推进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三、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一是深入推进武汉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申报东湖国家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深化和推广科技金融“东湖模式”,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二是积极推动武汉自贸片区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金融改革试验任务落地实施,促进跨境贸易更加便利化。三是丰富和壮大金融组织体系,力争新增金融机构10家以上,做大做强法人金融机构。四是加大绿色信贷投入,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绿色保险。五是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高质量完成减贫脱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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