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级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20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级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印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事业,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1号)、《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发〔2020〕9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21〕5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院前院内协同的急救管理和服务网络,全力打造青山城区“10分钟急救圈”,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急救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级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通知》有哪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基本原则、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部分是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一是推进急救中心建设,建设独立运行的指挥型急救中心。二是推进急救体系网络建设,建立覆盖区、街、村三级院前急救网络,到2022年,全区按东西南北中地理区域建成不少于9个急救站点;到2025年,全区建成10个急救站,多个村卫生室急救点,打造青山城区“10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12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的急救体系网络,实现急救站(点)全覆盖。三是完善车辆装备配置。统一急救车辆及装备配置标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

第二部分是提升院前急救服务能力。一是实行急救转运分类化管理。明确界定院前医疗急救和非院前医疗急救的业务范围,建立分类转运机制。二是促进院前院内一体化服务,出台一体化建设标准,实现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共享,建立互联互通机制,确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三是推进重点人群专科化救治,通过实时专科评估、优化转运路线、强化院内联动,使重点人群得到更加精准化的院前医疗急救和院内医疗服务。

第三部分是建立稳定的院前医疗急救队伍。一是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配置。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区级急救中心事业编制数量,合理确定行政管理人员、调度人员及其他辅助工勤人员数量。二是畅通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职称评定晋升考评体系。三是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绩效分配制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分配机制。四是完善院前急救人员培训机制,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

第四部分是加快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实现“120”指挥中心信息共享,加快建设“120”指挥信息系统,实现与各站点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实现“120”指挥中心和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三是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共享,统一标准,加快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是什么?

下一步,区人民政府将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级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重点任务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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