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青山区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21
【音频解读】《青山区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1年12月31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山区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21〕2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鄂政发〔2015〕19号)、《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粮安办文〔2020〕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武政〔2015〕5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于12月6日起草《通知》,广泛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各街道管委会意见。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对《通知》修改完善。经区政府同意,12月31日印发《青山区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青政〔2021〕28号)。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要重点解决的五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产业发展上,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科学合理保护和利用好耕地资源,立足青山特色,推动产业培育发展。

第二个问题,市场监管上,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打击扰乱粮食市场违法行为。

第三个问题,应急保供上,完善粮食应急实施方案,选择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承担应急保供任务。

第四个问题,宣传动员上,全面实施节粮减损、优化企业管理服务,深入开展爱粮节粮、粮食安全、粮食科普宣传教育,促进爱粮节粮风气形成。

第五个问题,组织保障上,调整充实区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街道共同扛起“米袋子”属地责任。领导小组将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辖区粮食安全。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