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到2027年

    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到2035年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国需要,市(地、州、盟)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绝大多数县(市、区、旗)域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 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全面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整体提升办学水平

    ·加大“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等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

    ·引导和支持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学校帮扶任教

    ■ 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

    ·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坚持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

    ·加快实施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学校提供安保、食堂、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服务

    ■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为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实施地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

    ·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

    ·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

    ■ 根据地区经济差别化资助

    ·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到应助尽助

    ·根据所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差别化确定资助比例和标准

    ·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子女给予重点关注

    ■ 免费开放博物馆文化馆

    ·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向学生免费开放

    ·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

    ·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

    ■ 职业培训给予补贴

    ·为有需求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和就业帮扶等服务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 补贴课后服务经费

    ·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政府作用,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

    ·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支持力度

    ·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经费

    【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区域协调发展

    ·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支持学校适当扩大教室学习活动空间和体育运动场地,为非寄宿制学校提供学生就餐和午休条件

    ·确保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 城乡整体发展

    ·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切实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

    ·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规定,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

    ·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确保乡村学校都有城镇学校对口帮扶

    ·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呈现形式,服务农村边远地区提高教育质量

    ■ 校际均衡发展

    ·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办法及运行机制,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科学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

    ■ 群体公平发展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优先保障寄宿、交通、营养需求

    来源/新华社 制图/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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