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45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4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当前我市房地产行业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准确的分析,提出的“坚持集中供地探索”“出台面向长租房市场的土地、金融、财税等方面细化支持政策”“指导银行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去库存政策支持”四条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吸收采纳。

一、所做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会议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因城精准施策,充分借助政策“组合拳”,加快政策落实落地,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38.26亿元,同比增长7.7%;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051.92万平方米,在全国19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3位。

一是出台激励措施。去年5月以来,面对房地产市场需求收缩、预期走弱的下行压力,我市连续出台多轮正向激励措施,综合发力,精准施策,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持续扩大投资和住房消费。今年2月,我市印发了《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结合新房库存情况动态调整住房限购范围,在限购区域购房可新增一个购房资格,非限购区域住房不计入购房资格认定套数,外地人首套购房资格可“承诺办、容缺办”等措施,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对接金融主管部门,多次实施了房贷利率下调措施,首套房从5.63%下调至3.8%,二套房从5.88%下调至4.7%。落实二套房“降首付”,在限购区域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40%。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由70万提高到90万,二套房由50万提高到70万。三是举办房交会。先后举办第39届、第40届武汉房交会,实施阶段性差别化维修资金、契税、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和房企让利优惠购房措施,降低购房门槛,缓解库存压力,促进住房合理健康消费,市场信心进一步恢复。第39届、第40届房交会分别累计成交10169、12720套,成交面积122.33、150.39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09.52、226.96亿元。四是积极助企纾困。深入开展龙头企业包保靠上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开发、销售中的困难和问题。多次组织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现场沟通交流,回应企业诉求。通过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平台,深化政银企合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积极稳定企业预期。

二、关于您所提建议的办理意见

(一)关于“坚持‘集中供地’探索”的意见

一是科学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住宅用地供应相关精神,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目标和区域住房销售去化等情况,坚持因城施策、因区施策、有保有压,科学确定2023年全市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比例,强化精准供地。目前,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已按要求于3月31日由武政办〔2023〕23号文批复实施并对外公布。二是合理确定供地的节奏和时序。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以年度土地供应目标为核心,充分发挥土地市场的调控保障职能,计划于3月底、6月底、9月底分别发布一次拟出让地块详细清单,每批次清单对应的出让时间段分别为3个月。其中,3月31日,我市发布2023年第一批供地清单,共48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4公顷。7月7日,我市发布2023年度第二批供地清单,共31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5公顷。下一步,针对具体项目,将积极指导各储备机构按照“尽量报进来,确保能出去”的原则,合理确定各批次的供地节奏和时序安排,第三批次清单将结合后续供地情况适时发布。

(二)关于“出台面向长租房市场的土地、金融、财税等方面细化支持政策”的意见

自我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开展以来,共计出台支持发展和规范租赁住房文件共计30余份,涉及到租赁住房的方方面面。一是率先出台了《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服务企业代理经租社会闲散存量住房的试行意见》,大力推行“N+1”改造模式,明确了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的客厅可以隔断,作为单独房间出租使用。二是出台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政办〔2021〕116号),进一步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现阶段重点利用存量非居住用地、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降低房源筹集成本,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三是积极探索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规划方面的新路径、新方法,出台了《关于利用城中村产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办理细则》,规范相关审批手续,简化项目办理路径,有效支持多渠道、多路径筹措房源,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四是制发了《关于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等存量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的通知》,盘活了大量闲置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居住房屋,如洪山区毛坦村利用闲置酒店改建了艾玛国际公寓、江岸区利用工业厂房改建了万科泊寓2035,项目一经推出即受到市场欢迎,出租率95%以上。五是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及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市拟开工建设或正在建设和已建成,拟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项目(不含改建项目)均实行计划及认定管理。六是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由武汉城建集团牵头成立了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联盟,一体化运营市级平台公司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的武汉安居品牌。

(三)关于“指导银行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意见

一是及时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精神,推动在我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水平,6月,我市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平均利率为3.87%,处于全国同类城市较低利率水平。同时,出台调整限购区域等政策措施,积极调整信贷支持政策,6月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平均首付款比例为35.09%,较2022年全年平均首付比例下降3个百分点左右,显著降低居民购房门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一方面,协调做好存量贷款展期和利率下调工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困难房企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截至2022 年末,我市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4974.32 亿元,较年初新增 204.55 亿元,增速快于房地产投资增速,有效支持了房企合理信贷需求。

(四)关于“加大去库存政策支持”的意见

一是因区精准施策。指导新城区制定住房消费支持政策,抓紧研究学习十堰房县经验做法,结合各区实际,重点围绕保障多孩家庭、教师、医护人员、新市民等特定群体住房需求,积极研究拟定“一区一策”的住房消费支持政策。二是促进住房消费。举办“百万大学生留鄂留汉安居创业行动”“荆山楚水、宜居湖北2023清凉宜居嘉年华”等展会活动,实施阶段性购房奖补措施,鼓励开发企业合理让利促销,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优惠信贷政策,激发潜在购房需求,降低居民购房门槛。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好国家关于住房个税抵扣优惠政策。三是加快非住宅库存去化。进一步降低商住配比,推进商业、工业等存量非住宅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消化过剩商办等非住宅房源,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四是促进转型发展。鼓励房地产企业进入租赁住房供应、养老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社会急需领域,引导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等生活服务业领域延伸。五是培育新型主体。培育适应新型房地产市场主体,引导培育商业地产、金融地产、养老地产、科教地产、旅游地产、物流地产等非住宅地产,形成房地产业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发展新格局。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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