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新洲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区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维护我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新洲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全区学校和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由局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决定所发生的事件是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并向区应急办和市教育局报告;制订和修订全区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协助和配合区重特大安全事件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协助区指挥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协助区应急办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协助区应急办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等6个工作小组。其工作职责:

1、办公室职责: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信访维稳办等成员组成。传达区指挥部(应急办)和市教育局指令,负责组织机关干部配合区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2、医疗救治工作小组:由区教育局办公室、信访维稳办、普教科及事故发生学校有关人员组成。区教育局分管普教科的副局长任组长。主要是配合区政府医疗救治工作小组指挥现场紧急救治。

3、现场保卫工作小组:由区教育局信访维稳办、普教科、教育装备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及事故学校有关人员组成。区教育局分管信访维稳办的副局长任组长。主要协助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疏散事故现场周围人群,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

4、家属安置工作小组: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及事故发生学校有关人员组成,区教育局分管督导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主要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相关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

5、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由区教育局普教科、组织人事科、信维办、教育装备中心、后期服务中心及事故发生学校有关人员组成,由区教育局分管普教科的副局长任组长。主要是协助事故所在地政府、公安、保险等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6、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小组: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信维办、办公室和事故发生学校有关人员组成,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任组长。主要是配合区安监局、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分局、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专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责任界定、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上报等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要求

(一)实行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报告制度。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教育局和街镇政府(街镇教育总支)报告,并视情况同时向卫生、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区教育局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组成员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的初步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五)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应当迅速、准确。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报告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联系电话:89362116(办公室)、89362126(普教科)、89362116(信维办)、89362156(组织人事科)、传真:86912000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程序

特别重大事件(级):师生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1、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

2、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应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切实做好师生的劝导和教育工作。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应组织老师进一步劝说参与的师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

(二)重大事件(级)的处置程序

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量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

1、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组成员或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应及时深入事发学校,指导、协助学校化解矛盾,控制事态蔓延。

2、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严密控制或监视。

3、学校要严肃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三)较大事件(级)的处置程序

较大事件(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1、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学校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

2、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调查处理的,向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对聚集师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做好对事件的调查等跟进工作,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做好和师生的沟通,化解矛盾。

(四)一般事件(级)的处置程序

一般事件(级):事件处于单个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

1、学校应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2、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消除,防止扩散。

3、尽快组织和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从而减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处置程序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在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做好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立即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抢救受伤人员。

4、及时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5、妥善解决受灾师生的安居问题。

6、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整改或处置意见。

(二)校舍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设立警示牌和隔离栏,以免师生接近造成伤害。

2、校内D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立即予以拆除。BC级危房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并定期观察。

3、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当地街镇政府报告。

4、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对受伤师生及时组织抢救,对受困人员积极组织解救。同时,对事故现场予以封闭。

5、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受伤师生进行回访,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

(三)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程序

1、学校要重视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区教育局报告。

3、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控制局势,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口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并尽快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抢救,同时请求当地镇政府予以援助。

4、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受伤师生进行回访,心理健康教师要做好对受伤师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受伤师生尽快摆脱事件造成的心理伤害。

(四)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置程序

1、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区安监局)报告,同时划定污染区。

2、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进行紧急处置。

3、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4、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区教育局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五)恶性交通事故处置程序

1、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伤亡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积极寻找证人。

3、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

4、学校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六)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1、学校举行文化、体育、集会以及外出参观考察等大型群体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时通讯联络工作,定时清点人数,保持信息联络畅通。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向卫生医疗部门求助,及时抢救受伤师生。

4、活动组织者和有关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5、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全力抢救受伤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争取各方面的援助。

五、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有关内容,制定本处置程序。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突发公共卫生事故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可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1)学生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学生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在一个区(市)域内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3)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4)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3)发生在学校的,经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不同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程序

1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区教育局领导小组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指挥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2)协助区卫生局参与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区教育局应急工作组派有关人员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指导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协调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教育系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3)学校应按照要求每天向区教育局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情况。

2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区教育局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及时赶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指导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2)协助学校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应按照要求每天向区教育局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情况。

3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区教育局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2)协助学校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深入医院看望中毒、患病人员。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区教育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学校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4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学校领导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全力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2)学校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的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

3)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六、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网络是指我区教育网及属下各校园网(下同)。

()预防预警机制和措施

1、预防预警信息

区教育局网管中心通过实时监测,及时收集安全信息等手段获得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各校园网络中心和教育网用户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的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2、预防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一般包括: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力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

各网络和信息中心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出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

区教育网各级网络和信息中心按要求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具体措施  

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科学、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预防措施。采用多种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在各单位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在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可以实施访问控制;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二)应急响应

1、分级相应程序

1级事件

长时间的全局性重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8小时。

2级事件

较长时间的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2小时,不足8小时。

3级事件  

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

4级事件

短时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不足30分钟。

2、应急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各网络或信息中心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区教育局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

3、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各级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立即向中心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4、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级网络或信息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应向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处置。

5、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并紧急上报。

七、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确认主体  

市考试领导小组。

2、确认程序

1)区应急处置工作组做出初步判断;

2)报市考试领导小组工作组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3)市考试领导小组确认事件等级。

4)区教育系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市考试领导小组指示采取有关应急处置措施,由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八、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颁布的《武汉市防御气象灾害规定》,根据《武汉市教育局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切实做好防御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工作,减轻其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保护师生和学校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1、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1)实行预警通讯联络制度。在全区出现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时,区、街镇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区有关部门联系,并与各街镇、直属学校、幼儿园建立通畅的信息联络渠道。各街镇也要与所属学校建立通畅的信息联络渠道。

2)实行预警值班制度。在全区出现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时,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指定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情况和上级对防御气象灾害的工作要求,做好记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信息。

3)实行事故处理制度。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应急领导组汇报,迅速组织抢险,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镇政府报告。

4)气象信息公布制度。

预警通知发布程序。武汉市气象台发布黄色台风信号、橙色台风信号、红色台风信号、红色暴雨信号后,区教育局、街镇教育总支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到各学校,做好防御工作。

预警通知解除程序。武汉市气象台解除黄色台风信号、橙色台风信号、红色台风信号、红色暴雨信号后,区教育局、街镇教育总支和各学校要按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③“12121”信息发布。除武汉市气象台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外,师生及学生家长可随时拨打“12121”获知相关信息。

气象信号含义及预防措施。

  2、新洲区建立台风、暴雨预警信号联动机制

  (1)为协助全区各学校做好防御气象灾害工作,保障师生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人身安全,确保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区应急办联合市三防办、区教育局、区气象局、新洲电视台签订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联动发布机制协议。协议约定,今后我区遭遇台风、暴雨天气时,如需停课,区气象台会在12121气象公众服务电话中以区教育局名义发布相关通知,内容为:区教育局通知,全区* * * * * *停课。同时,新洲电视台在15分钟之内以字幕滚动形式及时向公众播出区教育局的停课通知,内容为:区教育局通知,全区* * * * * *停课。教育部门应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各学校做好相关防御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以上五个部门发布的停课消息具有同等效力。

  (2)涉及全市各学校停课的预警信号共有4种:

    ①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负责对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负责对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负责对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负责对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

3、我区三防指挥部将三防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四级应急响应含义及预防措施。

1级应急响应含义:白色、蓝色台风信号或黄色、橙色暴雨信号。学校、幼儿园照常上课,并按照相应的台风、暴雨信号做好有关安全工作。

2级应急响应含义:黄色台风信号或流域内发生20年至50年一遇洪水。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并负责做好到校学生、老师的防风防暴雨安全工作。

3级应急响应含义:橙色台风信号或红色暴雨信号,以及流域发生50年至100年一遇洪水。所有学校停课,并负责督促做好到校学生、老师的防风防暴雨安全工作。

4级应急响应含义:红色台风信号或流域发生100年一遇以上洪水。所有学校停课。

    4、保障措施

1)保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必备工作条件。各学校要保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值班通讯设施完备,保持与上级部门、区、街镇政府和学生家长等联系畅通,学生乘坐校车上学的学校要与公汽部门共同制定台风、暴雨天气应对措施。

2)建立督查机制。白色台风信号或黄色暴雨信号发布后,区教育局将通过各种形式督查各学校的防御工作,尤其是值班、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学校应急避震疏散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疏散路线图,包括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等场所的疏散路线图,并向师生讲解疏散路线图,让师生熟识学校各场所的疏散路线。

2、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

从意识到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结束,一般只有十几秒钟的时间,很少会持续一分钟以上。要把握好最早的几秒钟,赶紧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躲避到地面停止摇动,再无东西落下为止。

当意识到地震发生后,师生们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2)在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下、床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不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闭上嘴巴,用鼻子呼吸,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或床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学生,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边。

6)在浴室、洗手间内的学生,也要采取应变措施,就近躲避。

7)在室外的学生,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8)教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间宿舍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3、疏散的集中地点和路线

等主震结束后,为了防止有较大的余震发生,应该立即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疏散路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预先设定。集中地应选择坚实、平坦的开阔地,如体育场或远离高大建筑物的场地。

平时,学校要明确疏散信号。当听到疏散的信号后,按预定的路线和集中地、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1)每层宿舍楼或教室的师生从就近楼梯下楼,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有秩序地进行疏散,到体育场或学校指定地方集合。

2)要有顺序地疏散,在楼梯下楼时,下楼的学生要走楼梯内弯,不准在楼梯或走廊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3)教师应在每层楼梯把守,指挥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和疏散人员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4)疏散过程中,以枕头或书包双手护头,以防被砸。

5)疏散过程中,要迅速,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6)疏散途中尽可能不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7)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演练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8)学生在疏散时不要求统一穿校服,但要穿鞋。

4、当各班到齐集中地点后,及时清点人数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5 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全区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学校和幼儿园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区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修订。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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