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农委关于做好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排名的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5
关于印发《市农委关于做好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排名的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市农委关于做好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排名的考核评分办法》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市农委关于做好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综合排名的考核评分办法

 

  根据《市农委关于全面推进农业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武农[2017]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步伐,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及时准确掌握农业招商引资进展状况,特制定本考核评分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与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有直接联系的处室和直属单位,分别为:科教处、园区处、财务处、水产处、市场处、产业化处、生态农业处、新农处、农作处、能源处、农机办、畜牧局、执法总队、农检中心、农技中心、防控中心、水产中心、农机中心、信息中心、经管局、农教中心。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有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积10分;

  (二)能每季度第一个月的6日前上报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积10分;

  (三)为准备落户项目或已开工项目主动提供服务的一次积5分,以此类推;

  (四)组织或参加本行业省、市、区专题招商引资会议和签约活动的一次积5分,以此类推;

  (五)主动联系、沟通、接触世界500强企业、央企、民营500强企业,并提供资料和对方投资意向的一次积5分,以此类推;

  (六)深度参与本行业项目推介、洽谈、签约等活动并获区农业部门好评的一次积5分,以此类推;

  (七)利用到市外、省外、境外机会开展招商引资专题活动一次积5分,以此类推;

  (八)开展和参与了引智、引才活动(工作)工作内容、会议的一次积5分,以此类推;

  (九)策划招商项目、编制了本行业招商引资路径图或流程的积5分;

  (十)主动向《领导小组》提供招商引资联系线索和信息资讯的一次积5分,以此类推;

  (十一)成功招商引资到相关项目由委协调领导小组审议加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比结果与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评挂钩,对年度排名靠前的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比前三名分别按0.5分、0.3分、0.2分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加分。对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加分。

  四、相关说明

  (一)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比采用积分制,每季度对委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和累计积分进行通报。

  (二)本办法由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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