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洪山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7-06-25
区人民政府关于洪山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区环保局:

  你局《关于申请报送〈洪山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请示》(洪环请[2007]8号)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洪山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请你局再认真审定后上报市环境保护局。

  此复。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