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和平街东方红村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批复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7-08-06
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和平街东方红村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批复

和平街办事处:

  你街《关于在东方红村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街东方红村结合经济实用房建设等重大项目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

  二、请你街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村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综合改造工作方案,报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该村综合改造工作须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推进。

  此复。

二OO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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