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2〕1号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
关于加强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与区政协
各专委会(小组)和街道联络委对口联系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区政协各专委会(小组)、街道联络委:
为充分发挥各专委会(小组)和街道联络委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的作用,促进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现将关于加强区政府各委办局街与区政协各专委会(小组)和街道联络委对口联系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口联系的区政府各委办局
1、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对口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2、区大企办、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循环办)、区开发区工信局、区商旅局(区招商局)、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政务中心、区交通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对口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3、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档案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广电处对口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
4、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公务员局)、区城建局、区水务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房管局、区编办、区民防办(区人防办、地震办)、区农办、区园林局、区建管站、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青山交通大队、区社保处、区规划分局对口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5、区台办、区外办、区民宗局对口区政协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二、对口联系的各街道办事处
武东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经济组和武东街联络委;
工人村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科技组和工人村街联络委;
红钢城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商贸组和红钢城街联络委;
钢花村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文卫体组和钢花村街联络委;
冶金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教育组和冶金街联络委;
白玉山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组和白玉山街联络委;
红卫路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城建组和红卫路街联络委;
青山镇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政法组和青山镇街联络委;
新沟桥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民族宗教组和新沟桥街联络委;
厂前街办事处对口区政协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组和厂前街联络委。
三、对口联系的主要工作
1、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决定;
2、重要行政规章和管理办法的制定;
3、重大改革措施;
4、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安排及工作完成情况;
5、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
6、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意见落实情况;
7、其他需要对口联系的内容。
四、对口联系的形式
1、情况通报。对口联系内容确定之后,由区政府各委办局街负责人到对口专委会(小组)和街道联络委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列席相关会议。邀请对口联系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部分委员列席对口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参加重要活动。
2、现场调研。政府部门和政协专委会(小组)和街道联络委开展联合调查研究活动,现场视察、听取情况。
3、政府部门制发的重要文件和工作简报、通报,抄送给区政协对口的各专委会(小组)和街道联络委。
五、几点要求
1、政府有关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与政协专委会(小组)和街道联络委开展对口联系需要双方共同配合和相互支持,对口联系双方都要主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切实把对口联系落到实处,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2、对口联系活动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活动内容一般由区政府部门提出,也可由区政协专委会(小组)和街道联络委根据情况提出。活动形式和地点、参加人员,由对口双方共同商定,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协助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对口联系中如涉及到两个对口联系单位以外的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可约请其负责人参加,凡参加人员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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