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和平街仁和路、保利城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的请示》(洪民文〔2017〕39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复成立“和平街仁和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平街保利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请你局督促和平街办事处做好社区成立、组建等相关工作。
此复。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区民政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和平街仁和路、保利城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的请示》(洪民文〔2017〕39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复成立“和平街仁和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平街保利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请你局督促和平街办事处做好社区成立、组建等相关工作。
此复。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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