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洪山区2007年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7-06-25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洪山区2007年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区水务局拟订的《洪山区2007年抗旱应急预案》已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洪山区2007年抗旱应急预案
(区水务局  二OO七年五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旱情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旱情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洪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洪山区范围内旱情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抗旱工作要以保人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
    (4)抗旱工作按照流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原则。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7)坚持抗旱统筹,尽可能利用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8)坚持抗旱防洪两手抓的原则。旱情往往出现在梅雨季节的前后期间,期间既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旱情,又可能出现局部高强度降雨,旱涝交错,对塘库和险要地带构成严重威胁。在抗旱的同时,要做好充分的防洪工作。
    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区抗旱指挥部
    为了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全区抗旱工作,成立区委书记为政委、区长为指挥长的抗旱指挥部。
    (二)成立镇乡政府及有关街道办事处的抗旱指挥部
    各镇乡人民政府及有关街道办事处是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抗旱责任主体,要求相应成立抗旱指挥部,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本地区的抗旱组织指挥工作。
    (三)成立督导小组
    根据旱情发展和抗旱工作需要,区将成立若干抗旱督导小组,协助区领导具体督导各街镇乡抗旱工作。
    (四)抗旱指挥部职责
    (1)区抗旱指挥部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抗旱工作,拟订全区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跨水系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区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设施,做灾后处置及有关协调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区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抗旱的宣传教育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区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具体指挥全区大小水源调度工作;
    区武装部:负责抗旱期间民兵组织和驻军协调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全区大农业抗旱的组织协调工作;
    洪山公安分局:负责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抗旱资金的调配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抗旱中的血防及卫生防疫等方面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抗旱救灾安置工作;
    洪山交通大队:负责抗旱期间交通车辆的调度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抗旱期间人畜安全饮水送水工作;
    武昌供电公司:负责抗旱用电保障;
    洪山供电公司:负责抗旱用电保障;
    青山供电公司:负责抗旱用电保障;
    区环保局:负责抗旱水源环保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抗旱救灾物资运输。
    三、旱情信息传递制度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
    (2)区防汛指挥部应随时掌握水雨情变化、湖泊蓄水以及骨干水利工程应用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各镇乡防汛指挥部每周的周二和周五以电传形式上报《水旱灾害统计报表》,以供区抗旱指挥部领导决策。
    (3)严肃旱情统计报告纪律。各有关街镇乡要固定旱情统计人员,严格按照报灾程序,实事求事地了解、统计、上报灾情。
    (4)抗旱信息的发布:区抗旱指挥部负责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区抗旱指挥部同意,不得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
    四、抗旱应急响应
    (一)旱情等级划分
    (1)轻微干旱
    4-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降雨量小于20毫米时。
    (2)较重干旱
    4-10月份干旱30至60天,降雨量小于30至50毫米时。
    (3)严重干旱
    4-10月份干旱100天,降雨量小于60毫米时。
    (二)预案启用标准
    当旱情等级达到较重干旱,本应急预案开始启用。
    (三)预案启动内容
    (1)轻微干旱
    1、做好思想动员,区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区抗旱工作。
    2、各街镇乡根据各地旱情,街镇乡机关干部下村包点协调指导抗旱。
    3、各街镇乡要成立抗旱技术服务组,对抗旱机电设备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设备完好率,并及时投入抗旱。
    (2)较重干旱
    l、区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坐阵指挥,其他副指挥长按责任分工,各负其责,以主要精力抓抗旱。
    2、区领导按原分工挂点的街镇乡,深入基层,指导抗旱工作。
    3、涉农各部门要紧急行动,集中精力抓抗旱。要分工包片,深入基层,协助街镇乡开展抗灾生产自救和调整种植结构。
    4、加强水源调度,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重点,保人畜饮水。
    5、建立全区抗旱资金机制,保障全区抗旱正常有序地进行。
    (3)严重干旱
    1、区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座阵指挥。全区抗旱进入非常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全区实行紧急总动员,全区一盘棋,以抗旱为中心,全力以赴斗旱魔。
    2、用铁的纪律强化水源调度,提倡节约用水,严禁设障堵水、截水、扒口弃水。
    3、加强抗旱中的治安管理,严肃抗旱组织纪律,杜绝抢水、械斗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4、集中全区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抗旱有序进行,确保人畜饮水确和社会稳定。
    (四)抗旱水源调度
    抗御旱灾的关键环节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如下:
    1、北湖水系的调度
    (1)北湖污水不能向严东湖和严西湖调水(北湖劣五类水质不能向严东湖和严西湖三类水质扩散以避免水质污染);
    (2)在严西湖蓄水量允许的情况下从严西湖向严东湖调水。
    2、严家湖水系的调度
    (1)左岭镇要加强茅长咀壅转水工程的调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管理方法,严禁随意开闸弃水。
    (2)为保证抗旱水源,西截流港和车墩湖港的水位要控制在18.20米,如遇暴雨要注意泄洪。
    (3)严东湖是左岭南片抗旱备用水源,要确保花园机站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当严家湖水位低于16.80米,茅长咀工程不能进行转水时,由花园机站提水向西截流港补充水源。
    (4)当严东湖水源不够时,左岭镇要采取临时转水措施,从严家湖取水,跨流域向东、西截流港补水。
    3、东沙湖水系调度
    (1)由于东沙湖水系的通江闸、排水站是由武钢和市里管理调度,因此,和平街要加强与武钢和罗家路泵站的工作联系,保证抗旱水源。区水务局要协助做好工作,随时掌握水位情况。
    (2)在东沙湖水系取水抗旱的和平街、洪山街、九峰乡要密切注视水雨情变化情况,当天气干旱少雨,且东湖水位降低至21.80米时,要抓住机遇,多开机,多提水,将所有能蓄水的塘堰、鱼池灌满水,以备抗大旱、抗长旱的备用水源。
    4、汤逊湖水系调度
    (1)在市水务局指挥调度下,区水务局要加强协调和请示,控制好内湖水位。
    (2)青菱乡负责青菱湖内湖节制闸的调度管理,要将青菱湖的水源蓄好;十里长渠排灌工程要向十里长渠上段适时补充水源;必要时,要确保在外江取水的灌溉机站满负荷运行抽水,以补充内湖水源之不足。当石咀上片干旱情况较严重时,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争取江夏区所管的海口闸开闸引江水抗旱。
    (3)洪山街南湖片要注意蓄水、保水,其水位要保持在不低于19.50米。
    5、天兴水系调度
    (1)天兴乡要充分发挥小机井灌溉的作用,不断提高井灌能力。
    (2)遇到大旱时,天兴乡要积极发动群众,组织多种形式进行抗旱。
    6、发生人畜饮水困难时的调度:
    (1)当发生人畜饮水困难时,可由区抗旱指挥部调配洒水车等设备对发生地进行紧急送水。
    (2)左岭镇南片9个村发生人畜饮水安全时,由祥龙电业消防队负责定期定量送水。
    (3)花山镇南片9个村发生人畜饮水安全时,由区城管局调配6台洒水车每两个村配1台洒水车定时定量送水。
    (4)九峰乡13个村发生人畜饮水安全时,由区城管局调配1台洒水车、园林局调配1台洒水车,定时定量送水。
    (5)建设乡1个村发生人畜饮水安全时,由农业局调配1台洒水车定时定量送水。
    (五)调度权限
    1、大水系调度由区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调度;
    2、人畜饮水安全困难时由区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度;
    3、街镇(乡)管骨干水利工程由街镇(乡)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度;
    4、区抗旱指挥部对所有的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六)具体负责人
    1、大水系调度及重要水利工程调度由区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负责;
    2、街镇(乡)管骨干水利工程由街镇(乡)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负责;
    五 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市、区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2)区抗旱指挥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2、应急队伍保障
    (1)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根据旱情需要,区抗旱指挥部将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2)供电保障
    供电部门主要负责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抗旱救灾物资运输;
    (4)医疗保障
    区卫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物资保障
    (1)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地方,所在街镇乡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确保区抗旱指挥部急需调用。
    (2)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地方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4、资金保障
    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5、社会动员保障
    (1)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抗旱的责任。
    (2)旱季,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旱情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旱。
    (3)区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干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旱救灾工作。
    洪山区抗旱应急电话号码簿
    区应急总值班室
    区应急总值班电话:87678369(24小时)
    87678118(夜晚)
    区政府办公室电话:87678369(24小时)
    87678338(工作日白天)
    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赵扬 手机:13307183983
    办公电话:87678369
    区水务局(抗旱)
    值班电话:87882505(白天) 87884481(夜晚)
    局长:李小明 13871023888
    副局长:刘应芳13986168561
    成员:李春梅(办公室):13367251881   87164277(办)
    齐尚红:1397150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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