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32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3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医防、医养融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对加快建立医防、医养融合机制,提高医防、医养融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部署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坚持医防融合,加强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

一、关于建立医防融合新机制

(一)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是规范建设发热门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热门诊建设管理工作,指定62家医院作为全市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强化发热患者就近就诊,减少跨区流动。制定发热门诊设置标准,督促各发热门诊严格对标改造,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配备独立的检查检验设备,设置足够数量留观床位,全市62家定点发热门诊全部达到规范建设标准。二是积极改造隔离病房。改扩建市金银潭医院和市肺科医院作为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储备床位1000余张。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疫情,提升床位收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要求,遴选34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承担隔离病房改造任务。各医院利用疫情“窗口期”,紧急开展病房结构改造,推进可转化病房建设,建成隔离床位10200张。同时,指定相关医院作为儿童、孕产妇、精神病患者、血液透析等特殊病人定点救治医院,储备一定数量的隔离病房,满足特殊患者救治需求。三是推进亚定点医院建设。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分布,改善远城区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等问题,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4个区各新建1家平战结合的三甲综合医院,设置平战结合床位4200张,作为大规模疫情时普通型和轻型病例的收治后备场所。四是储备方舱医院。遴选一批大型运动场馆、展览馆按标准改造为方舱医院,目前大花山户外运动中心等9家方舱医院已完成建设改造,储备床位数5000余张,可在24小时内启用。同时正在青山区、硚口区、蔡甸区等地补充一批方舱医院床位。

(二)优化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调整市卫健委内设机构设置,分设疾病预防控制处、大健康产业与职业健康处,明确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健康产业发展职能职责;核增市卫健委机关行政编制和公共卫生总师等职数,加强预防健康工作力量;提升市汉口医院等3家医院机构规格,核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在市金银潭医院等3家医院实行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在东西湖区、新洲区新设中医医院和武汉航天城医院。重新核定各区事业编制总量,释放事业编制资源2万多个,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

(三)明确职责加强督查考核。制定《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强化落实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防治职责,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街道(乡镇)、社区(村)疾病防控联动工作机制,织密织牢基层公共卫生防护网;通过市妇幼区妇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同质管理协作机制,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和绩效奖励制度。

二、关于推动医养融合深入发展

(一)创新医养签约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建立协作机制。

(二)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出台《武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融合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融合模式;支持“医联体”建设,支持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建设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居家老年人优先纳入重点签约人群,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和优化健康管理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长处方服务和居家医疗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等确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健康指导等服务;依托专业照护机构,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对老人实现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三)拓展医养结合服务供给。2020年开始,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建设集医、养、康、护一体化的医养融合康复服务中心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内部改扩建,为失能、半失能、慢性病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指导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卫生服务。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增设老年人护理床位。支持政府办医疗机构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医养服务,武汉市六医院挂名老年病医院拟组建老年医学中心,东湖医院(老年病医院)成为医养结合培训基地。

三、关于一体化信息建设

编制《武汉市新型智慧城市“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完善全民健康市、区一体化平台,打造区域疾病数字预防控制系统”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医疗机构建设“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助力公共卫生与医疗协同融合。出台《武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区医疗卫生政务信息化项目计划编织工作,理顺市、区两级工作职责。

四、关于创建健康和谐社区经费支持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规定,将符合要求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2021年7月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增加了52家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保门重门慢服务。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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