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第6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1
关于对2022年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第6号建议的答复

    我市将申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事项,分管市领导主动领衔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重大改革任务。今年以来,围绕加快推进创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绿色金融研讨。开展参与多轮以碳金融、绿色金融为主题的调研座谈,充分听取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对我市绿色金融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各相关市直部门帮助提供试验区
申报基础材料,初步掌握我市绿色产业发展现状和对金融支持的
需求,进一步夯实试验区申报及实施落地的工作基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工作,在调研座谈中就加快打造全国绿色低碳产业和碳金融高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作出重要指示,为我市建设以碳金融为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指明了方向。

二、拟订试验区申建方案。我市于今年初启动《湖北省武汉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申报方案基础上,围绕大胆探索绿色金融、碳金融发展的有效路径,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和协同政策。经与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多次商议修改,于今年2月完成《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市直部门、金融机构多轮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赵峰副市长4月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总体方案》,提出调整意见。5月初,《总体方案》提请市政府研究决策:5月19日,市政府已正式将《总体方案》报请省政府、恳请支持申报。

三、强化组织领导体系。《总体方案》已明确成立武汉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宏泰集团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武汉市相关部门、相关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发挥省市区联动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协调解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过程中的童大问题,共同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各项重点任务。此外,我局将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区政府研究谊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经化监督评估,并适时提请市领导进行研究调度,力求绿色金融改车创新试验区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政策制度支持。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相关创度和政策,市生态环堙局,市发政委先后研究制定《武汉市推动降硕及发展低碳产业工作方案》(武政办(2021)95号)《武汉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砚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武政(2022)11号)。全方位全过程推动产业、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提升低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构建绿色金融多层次多元化支持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联合印发《武汉市绿色项目评价指南(试行)》《武汉市绿色企业评价指南(试行)》、初步探索建立武汉市绿色项目(企业)认定标准。此外,市地方金融局杀头起草《武汉市建设破金融中心行动方案》,围绕夯实碳市场、跟进硬金融、做强硬产业重点谋划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性。操作性和影响力的工作任务,行动方案已于6月21日以市政府文件(武政(2022)21号)正式印发。

五、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金融管理部门支持,推动绿色金融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的建立,将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环境信息披露、压力测试结果等因素纳入绿色金融绩效评价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将作为监管评级、业务发展、高管人员履职等方面的重要参考。2021年底,湖北银保监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湖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我省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投保环责险,并明确由湖北银保监局依法对全省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投保人投保环责险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着力发挥环污险在环境风险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专业人才保障。中国地质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在汉高等院所开设绿色金融、碳金融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加强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6月15 日,武汉市双碳产业暨碳金融研究院正式揭牌,我市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绿色金融协会也正在积极筹建中,努力聚集一批绿色金融领域专业人才。市人社局表示将支持绿色金融领域企业申报专家选拔,强化人才保障,为推动绿色金融企业发展,引进培育一批绿色金融业务骨干,支持绿色金融领域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政府津贴专家,为培养引领和支撑我市研发创新的绿色金融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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