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局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72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0
市城建局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72号建议的答复

何春梅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维护规范设置、维护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第20190172号建议已收悉。我局接到该建议后,高度重视,认为建议中规范设置、维护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对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局立即组织市城管执法委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范围内部分区域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存在设置不规范、柜体尺寸不一、破损缺少维护等现象,影响城市景观和行人通行。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市民生活需求日益增长。通信箱柜、供电箱变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需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通信等生活需求,相关权属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布设、增设箱柜。

    (二)缺少相应统一技术规范。以前工作中缺少可参照执行的技术规定,导致未能对城市道路箱柜设施的位置、尺寸、颜色、型号等要素进行规范统一。

    (三)顶层规划设计层面缺失。对于新(改、扩)建道路,未将箱柜设置相关内容纳入管线综合规划设计范畴。

    二、工作进展

    (一)高标准迎军运、落实整改工作

    市城建局对照《武汉军运会整治线路建设标准管理手册》,按军运会保障道路细致、精致、极致、卓越工段分类要求,编写《武汉军运会整治线路箱柜建设及整治提升技术导则》;成立专项小组对各相关单位箱柜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市军运会保障线路箱柜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军运会保障线路箱柜整治工作,已完成箱柜占道迁移524个,完成箱柜涂装美化4005个。

    (二)编制技术规定、规范设施设置

    市城建局印发了《武汉市城市道路箱柜设施设置技术导则》,对电力、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原则、设置方式、外观尺寸规格等技术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并对箱柜的维护管理作出指导性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有据可依,集约利用城市空间,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道路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前期规划、形成长效机制。对于新(改、扩)建道路的箱柜设施,应按照《武汉市城市道路箱柜设施设置技术导则》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加强道路沿线箱柜布设的统筹工作,将箱柜设置内容纳入管线综合规划设计范畴。在全面落实武汉军运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城市道路箱柜摸查工作,组织制订全市箱柜整治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箱柜整治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二)合理利用空间、创新布设方式。新(改、扩)建道路的箱柜设施将尽可能利用道路沿线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零星公共用地或可以进行遮挡的空间合理布设,有条件的可采取入室、下沉式等方式处理。新(改、扩)建道路采用高架系统时,将尽量将各类箱柜设施纳入桥下绿化带内,有条件时在桥下建造设施用房并将箱柜设施纳入建筑物内。

    (三)将各区占道挖掘、箱柜立面清洁纳入“大城管”考核。箱柜设施的权属单位应加强对箱柜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清除张贴喷涂广告,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障箱体设施正常运行和整体美观。各区应加强监管,各类占道设施要依法设置,架空线规范有序,整治美观,捆扎成束,无废弃线缆,光电箱柜外立面干净整洁、无破损、无锈迹,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打分并全市通报。

    (四)组织各区城管执法委对占道设施进行规范整治。对检查发现箱柜外观污损,及时通知各区责任单位清饰,特别针对非法经营占道设施,废弃箱柜、违建箱柜(未向市城管执法委备案),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拆除;

    (五)积极推进智慧化监控。市城管执法委积极推进智慧路政监控平台建设,组织各区对亭棚、占道挖掘工地等信息进行录入,构建基础信息、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执法处罚等信息化闭环管理,提高监管能效。

    感谢您对城建事业得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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