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机关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杨频等20名同志挂职的通知》,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杨频同志任社会扶贫处副处长(挂职)。
王庆喜同志任社会扶贫处一级主任科员(挂职)。
杨继元同志任社会扶贫处三级主任科员(挂职)。
上述同志挂职期限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执行。
中共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21年9月2日
各处、机关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杨频等20名同志挂职的通知》,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杨频同志任社会扶贫处副处长(挂职)。
王庆喜同志任社会扶贫处一级主任科员(挂职)。
杨继元同志任社会扶贫处三级主任科员(挂职)。
上述同志挂职期限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执行。
中共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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