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卢琴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处、机关党委: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置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原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挂职干部调整挂任市乡村振兴局相应职务职级:
卢琴同志任开发指导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挂职);
杨频同志任社会扶贫处副处长(挂职);
王庆喜同志任社会扶贫处一级主任科员(挂职);
王珺同志任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挂职);
刘馨同志任开发指导处(政策法规处)三级主任科员(挂职);
杨继元同志任社会扶贫处三级主任科员(挂职)。
以上同志挂任职务职级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起算,原挂任职务职级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挂职期限仍按市委组织部原规定执行。
中共武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