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5-04-13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区妇联拟定的《关于开展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0日

  关于开展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项目

  实 施 方 案

  根据2015年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安排,2015年将对全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开展救助项目,免费为单亲贫困母亲提供“两癌”筛查并在生活上提供援助,对其子女提供就学资助。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拟完成全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任务。实施单亲贫困母亲子女就学资助、单亲贫困母亲“两癌”筛查以及单亲贫困母亲生活援助三个项目。同时,以此项目为契机,吸引更多爱心团体、爱心人士参与到关爱单亲贫困母亲的行动中来,发挥党员模范、爱心妈妈、志愿者的正能量与单亲贫困母亲结对帮扶;发动三八红旗手、巾帼岗位能手、女企业家的独特优势引导单亲贫困母亲创业就业,依托妇联阵地开展技能培训;发扬洪山好人的奉献精神,走访看望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使更多的母亲特别是贫困单身母亲共享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将洪山打造成团结、友善、互助、和谐的魅力文明之城。

  二、救助对象

  凡年满20—55周岁(1960年1月1日至1995年8月31日)户籍为我区的单亲贫困母亲(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及其子女。

  三、项目内容及标准

  (一)单亲贫困母亲生活援助行动

  通过捐款捐物,为单亲贫困母亲家庭献爱心,在母亲节期间,各级组织上下联动,走访单亲贫困母亲,给予生活的帮助和支持,改善她们生活困难的现状。

  救助标准:按照1500元/人标准的物资或者资金慰问。

  (二)单亲贫困母亲“两癌”筛查

  “两癌”筛查是指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宫颈癌检查内容为妇科检查、白带常规检查、阴道镜检查及TCT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阳性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癌检查内容为乳腺视诊、触诊及乳腺B超检查。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承担“两癌”筛查工作初筛、复筛的医疗机构为武汉真爱医院。

  (三)单亲贫困母亲子女就学资助行动

  新学年开学前,针对困难单亲母亲的需要对其子女进行就学资金补贴,通过对单亲家庭孩子的助学帮困,缓解单亲贫困母亲在孩子教育问题上承担的压力,促进亲子关系的和谐。

  救助标准:子女处于学龄前、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的每人2000元/次,子女处于高中、高职高专、中专、大专阶段的每人3000元/次,子女处于本科及以上在读阶段的每人5000元/次给予资金援助。

  四、所需材料

  (一)低保户单亲母亲需提供《2015年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申请表》、低保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低保户边缘户单亲母亲需提供《2015年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申请表》、社区(村)及街乡出具的家庭人均收入状况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单亲贫困母亲的子女就学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学校证明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申请阶段(2015年元月20日—2015年4月30日)

  1.全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基本数据摸底。

  2.制定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专班。

  3.召开全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动员部署会。

  4.印发“两癌”免费筛查知情同意书、筛查体检登记表以及“两癌”知识宣传手册等相关资料。

  5.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和医疗技术人员培训。

  6.全面组织宣传动员。街道、社区通过宣传栏、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家长学校培训等方式不断扩大宣传面、普及面,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7.单亲贫困母亲填写《2015年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申请表》。

  8.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向所在街乡、社区(村)居委会妇联组织提交所需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4日—2015年9月18日)

  项目一:单亲贫困母亲生活援助行动

  1.数据核实上报。走访慰问前,各街乡将经审核确认的慰问名单和情况上报区妇联,统一安排走访慰问时间。

  2.“母亲节”前夕,区、街乡、社区(村)各级妇联组织走访单亲贫困母亲,开展对单亲贫困母亲的生活援助,发放慰问金对其给予生活的帮助和支持,改善她们生活困难的现状。

  3.数据汇总。走访慰问后,各街乡汇总慰问情况和凭证上报区妇联,并由区妇联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

  4.持续关怀。今后,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力所能及的创业就业培训,发挥创业能手、女企业家等社会资源优势,引导推荐单亲母亲创业就业。

  项目二:单亲贫困母亲“两癌”筛查

  1.组织筛查对象参加筛查。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提供单亲贫困母亲花名册,并通知对象于2015年6月2日至19日到武汉真爱医院进行筛查(见各单位“两癌”筛查时间安排表附表3)。符合条件的受检单亲贫困母亲携带《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两癌”筛查知情同意书》、本人户口薄到武汉真爱医院进行登记筛查。各街乡填写《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两癌”筛查登记表》,确保单亲贫困母亲“两癌”筛查参检率达95%以上,增强单亲贫困母亲保健意识,提高其生活质量。

  2.医疗机构进行初筛。武汉真爱医院在受检单亲贫困母亲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两癌”初步筛查检查,并登记造册,发现疑似病例即填写《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两癌”免费筛查复查单》,医院初筛诊断正确率达90%以上,力争做到患者应查尽查。

  3.专家组复诊筛查。以上初步筛查出的疑似“两癌”的单亲贫困母亲凭借复查单按指定日期到武汉真爱医院,由武汉真爱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再次免费筛查 ,并登记造册。武汉真爱医院负责将初筛“两癌”检查报告单汇总,建立档案。并将报告单反馈给受检单亲贫困母亲,并通知确诊者家属。

  4.查漏补缺。对符合参加筛查的对象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筛查的,可持社区发给的《知情同意书》及户口薄于2015年6月 23日至28日到武汉真爱医院进行筛查,医院做好登记及资料留存。

  5.数据汇总及质量把控。筛查结束后,武汉真爱医院负责将初筛、复筛检查数据上报区妇联。检查完成情况街道上报至区妇联,并由区妇联审核后报送区财政局,作为区财政项目经费据实结算依据。

  项目三:单亲贫困母亲子女就学资助行动

  1.数据核实上报。走访慰问前,各街乡将经审核确认的慰问名单和情况上报区妇联,统一安排走访慰问时间。

  2.走访慰问。2015年9月1日新学年开学前,区、街乡、社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对单亲家庭孩子的助学帮困,发放助学慰问金,缓解单亲贫困母亲在孩子教育问题上承担的压力。

  3.数据汇总。走访慰问后,各街乡汇总慰问情况和凭证上报区妇联,并由区妇联审核汇总后报送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作为项目经费据实结算依据。

  4.跟踪帮扶。建立健全单亲贫困母亲子女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跟踪帮扶,发动党员模范、爱心妈妈、巾帼志愿者的力量与单亲贫困母亲子女开展结对帮扶,多举措开展助学活动。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8月3日—2015年9月30日)

  区妇联、区卫计委、区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两癌”检查技术规范要求,对已完成救助、筛查的街乡进行验收,对全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进行总结。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救助项目实施情况并进行总结表彰。

  六、组织领导

  成立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海松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欧阳云及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财政局的主要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财政局及街乡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妇联主席何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宣传与组织组、检查质控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日常工作。宣传与组织组由区妇联牵头,质控组由区卫计委牵头。

  (一)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本辖区单亲贫困母亲的基本信息进行摸底、收集和材料初审,多形式宣传救助工作,并积极配合区妇联开展工作,按指定时间组织单亲贫困母亲到检查机构进行“两癌”筛查,确保参检率达95%以上,在母亲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夕做好走访慰问工作。

  (二)区妇联负责拟订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方案,做好救助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审核上报材料,指导各街乡组织开展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的救助慰问和单亲贫困母亲到检查实施机构参加“两癌”筛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查对象;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检查数据汇总、信息通报等工作,发放免费检查相关资料,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汇总、通报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出具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证明。

  (四)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两癌”筛查质量控制;协调相关医院负责整理、保存、统计和上报相关资料信息,汇总单亲贫困母亲“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数据。

  (五)区财政局负责将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经费的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

  (六)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项目的宣传工作,协调媒体开展公益宣传。

  (七)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定期督办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汇报。

  七、经费保障

  全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专项经费由区财政局按工作进展情况据实结算拨付。为保障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街乡要积极投入工作经费,保证宣传组织工作到位。区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按各街乡工作量及完成情况拨付工作经费。

  八、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是落实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是促进“和谐洪山、幸福洪山”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开展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生理和心理健康的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谋划,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工作,统筹推进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顺利实施。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各种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检查工作任务。要坚持自愿原则,做好宣传发动。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动员组织、救助慰问、实施检查、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加强指导和督查,保证救助工作质量。筛查指定医院要按照检查内容和流程规范检查,妥善保存受检人员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对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单亲贫困母亲督促其复查。区财政局要加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区宣传、卫生计生、教育、妇联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的关爱,宣传“两癌”筛查知识以及实施“两癌”筛查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两癌”的防治、早期干预治疗积极意义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调动积极性,提高自愿参检率。同时,挖掘身边自强不息的母亲素材,宣传无私奉献的母亲典型,呼吁更多的志愿者、爱心人士参与到单亲贫困母亲帮扶事业上来,把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附件:1.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流程

  3.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实施“两癌”筛查日程安排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洪山区开展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海松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欧阳云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线 区妇联主席

  尹卫华 区教育局长

  何龙先 区卫生计生委员会主任

  余春华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廖红艳 区委宣传部副处级理论教员

  董 红 区妇联副主席

  胡明礼 区教育局副处级督学

  李井禹 区卫生计生委员会副主任

  雷杰锋 区财政局副局长

  卢 玉 珞南街党工委副书记

  钱一兵 关山街党工委副书记

  曾祥春 狮子山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潘浩良 梨园街党工委副书记

  陈 磊 和平街党工委副书记

  张 勇 洪山街党工委副书记

  周 艳 张家湾街纪工委书记

  郑 和 青菱街党工委副书记

  柯瑞华 卓刀泉街党工委副书记

  曾凡跃 天兴乡人民政府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宣传与组织组、检查质控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日常工作。

  附件2

  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流程

  

  


时间安排

工 作 项 目

责任单位

宣传发动阶段

2015年1月20至

2015年3月10日

摸清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的基本数据

各街乡、社区

2015年3月16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区妇联

2015年3月29日

制作宣传资料

区妇联

2015年4月8日

召开全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动员部署会

区政府

2015年4月9-14日

各街乡制定救助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工作

各街乡

2015年4月15-19日

开展医疗技术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培训

指定医院、各街乡

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9日

送发宣传单,开展多种形式“两癌”知识宣传

各街乡、社区妇联

村妇委会

2015年4月20-30日

组织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填写《2015年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申请表》并收取相关资料

区教育局、学校

各街乡、社区妇联

村妇委会

实施阶段

2015年5月4-18日

走访单亲贫困母亲,发放慰问物资或慰问金

区妇联、各街乡、社区妇联、村妇委会

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19日

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筛查

各街乡、社区妇联、村妇委会

组织医务人员开展筛查工作

指定医院

2015年6月23-28日

查漏补缺

各街乡、指定医院

实施阶段

2015年6月29日

至7月3日

对初筛疑似患者进行复诊

指定医院

2015年7月4-31日

对检查数据进行登记、汇总并把控质量

指定医院

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8日

走访慰问单亲贫困母亲子女,发放助学慰问金

区妇联、各街乡、社区妇联、村妇委会

验收总结阶段

2014年8月3-21日

对筛查完成质量进行抽查、核实、验收

区妇联、区卫计委

2014年9月19-25日

对全区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区妇联

2014年9月26-30日

总结表彰

区政府


  附件3

  实施“两癌”筛查日程安排及任务分解表

  

  


序号

检查单位

筛查指定医院

任务分解

时间安排

1

珞南街

武汉真爱医院

39

6月2日

2

关山街

武汉真爱医院

66

6月3日-4日

3

和平街

武汉真爱医院

32

6月5日

4

卓刀泉街

武汉真爱医院

58

6月8日-9日

5

梨园街

武汉真爱医院

15

6月10日

6

天兴乡

武汉真爱医院

17

6月10日

7

张家湾街

武汉真爱医院

68

6月11日-12日

8

洪山街

武汉真爱医院

27

6月15日

9

青菱街

武汉真爱医院

28

6月16日

10

狮子山街

武汉真爱医院

43

6月17日


  注:各街乡根据时间安排按照30人/天组织单亲贫困母亲参加筛查,具体安排如有变动请于4月10日前报区妇联209室

时间安排

工 作 项 目

责任单位

宣传发动阶段

2015年1月20至

2015年3月10日

摸清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的基本数据

各街乡、社区

2015年3月16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区妇联

2015年3月29日

制作宣传资料

区妇联

2015年4月8日

召开全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工作动员部署会

区政府

2015年4月9-14日

各街乡制定救助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工作

各街乡

2015年4月15-19日

开展医疗技术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培训

指定医院、各街乡

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9日

送发宣传单,开展多种形式“两癌”知识宣传

各街乡、社区妇联

村妇委会

2015年4月20-30日

组织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填写《2015年洪山区单亲贫困母亲及其子女救助申请表》并收取相关资料

区教育局、学校

各街乡、社区妇联

村妇委会

实施阶段

2015年5月4-18日

走访单亲贫困母亲,发放慰问物资或慰问金

区妇联、各街乡、社区妇联、村妇委会

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19日

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筛查

各街乡、社区妇联、村妇委会

组织医务人员开展筛查工作

指定医院

2015年6月23-28日

查漏补缺

各街乡、指定医院

实施阶段

2015年6月29日

至7月3日

对初筛疑似患者进行复诊

指定医院

2015年7月4-31日

对检查数据进行登记、汇总并把控质量

指定医院

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8日

走访慰问单亲贫困母亲子女,发放助学慰问金

区妇联、各街乡、社区妇联、村妇委会

验收总结阶段

2014年8月3-21日

对筛查完成质量进行抽查、核实、验收

区妇联、区卫计委

2014年9月19-25日

对全区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区妇联

2014年9月26-30日

总结表彰

区政府

序号

检查单位

筛查指定医院

任务分解

时间安排

1

珞南街

武汉真爱医院

39

6月2日

2

关山街

武汉真爱医院

66

6月3日-4日

3

和平街

武汉真爱医院

32

6月5日

4

卓刀泉街

武汉真爱医院

58

6月8日-9日

5

梨园街

武汉真爱医院

15

6月10日

6

天兴乡

武汉真爱医院

17

6月10日

7

张家湾街

武汉真爱医院

68

6月11日-12日

8

洪山街

武汉真爱医院

27

6月15日

9

青菱街

武汉真爱医院

28

6月16日

10

狮子山街

武汉真爱医院

43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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