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阳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阳政规〔2020〕1号)的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9-02
关于《汉阳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阳政规〔2020〕1号)的解读


一直以来,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向污染宣战、再现碧水蓝天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工作,汉阳区的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武政规﹝202010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初步制定我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形势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年蓝天保卫战、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之年份,市政府对我区下达的考核目标、市大气办下达的改善空气质量的考核目标,都是刚性考核目标,年度考核目标能否顺利完成,将决定对我区三年蓝天保卫战、十三五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评定结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2020年考核目标分解原则和考核办法

市下达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包括两个方面:空气质量指标目标和总量减排目标。其中空气质量指标包括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PM10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力争低于全市平均值)PM2.5平均浓度达到34微克/立方米;总量减排目标包括二氧化硫(较2015年减排25%)、氮氧化物(较2015年减排25%)。

目标分解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要求,正在对各区目标进行分解。对各区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主要分解原则:一是基于完成目标和提升排名的原则,即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力争进一步提升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的排名;二是基于各区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原则,即应当促进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三是坚持多指标同步考核的原则,对空气质量优良率和PM10PM2.5NO2平均浓度以及O3超标天数指标进行考核;四是坚持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值的原则,结合各区实际,对空气质量较差的区,适当加大考核力度。对各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分解原则:一是以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为基础,将2020年应完成的减排量分解至全口径企业和其他减排项目;二是基于各区“十三五”以来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现有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综合考虑各区的减排空间,对应完成的减排量予以分解下达。近期,目标分解方案将会印发我区意见。

年度考核办法。《武汉市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预警办法》已上报市政府。考核的主要思路包括:一是结果考核和工作考核并重,空气质量改善权重60%,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权重40%二是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既考核同比改善情况,也考核空气质量绝对值情况,其中同比改善情况占50%,空气质量绝对值情况占10%,采取排名计分方式考核;三是根据季节性污染特征,在冬春季提升NO2指标考核占比,在夏秋季加大O3指标考核占比,突出管控侧重点;四是实施重点工作任务考核,纳入考核范围的项目及权重包括移动源污染防治(10%,包括机动车路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老旧车淘汰3项)、VOCs整治(7%,包括建立管理清单、完成重点项目、建立在线监控设施)、工业氮氧化物减排(5%,包括全口径企业减排、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扬尘在线管理(4%),露天焚烧、喷涂和秸秆禁烧(6%),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情况(8%);五是严格考核应用,倒数12名为黄旗单位,顺数12名为红旗单位,3次倒数第1由市空气质量办公开约谈,4次倒数第1由市政府公开约谈。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一是建立重点行业VOCs管理清单。二是持续开展VOCs泄漏检测修复。三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20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一批VOCs治理项目,我区主要涉及日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四是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应当督促安装VOCs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五是加强油气回收管理。包括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施,对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监测抽测(储油库100%抽测,中心城区和东西湖、东湖开发区、武汉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抽测加油站比例不低于40%,其他区抽测加油站不低于15%)。

(二)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今年要进一步推进剩下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并力争全面完成。

(三)开展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试点。主要是探索在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用生物质锅炉中开展试点。汉阳区协调百威啤酒公司推进做好试点工作。

(四)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2019年、2020年,市局均组织并会同各区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建立了档案资料,但是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并不稳固、极易反弹。市委政治巡察过程就发现了相关区存在问题较为突出。57日,市委巡察组再次进驻市局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监察大队高度重视辖区散乱污整治工作,加强现场巡查,要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等问题。

(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汉阳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2家。

(六)完成柴油货车治理和移动源执法任务。2020年底前,要组织完成重型柴油车治理任务,加重排气污染控制装置,配套实时排放监控设备。涉及移动源执法工作任务,按照印发的《2020年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方案》要求执行。重点区域交通管控。涉及江岸、汉阳、武昌、青山、东西湖区和武汉开发区等,20207月底前要制订专项方案,明确重点区域优化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重型柴油车禁限行的措施要求,并协调落实。

(七)重点扬尘源管理。主要是要梳理、公布重点扬尘源单位名录,并督促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前期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一是排查上报不准确,存在应当纳入名录而未纳入的情况,部分快完工的工地反而纳入名录范围,不利于提高扬尘污染管理成效;二是离线率偏高,有的工地无故离线时间较长,有的区离线率达到50%;三是出现问题核实处理不及时。针对此项工作,要求如下:一是加快梳理摸排辖区扬尘污染源,做到应当纳入重点扬尘源名录的必须纳入;二是明确重点扬尘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员,协调做好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工作,及时发现、协调处理扬尘污染问题。

(八)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认真落实202042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规﹝20204号),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区分局一是要尽快组织制定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按时报备。二是与各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统筹协调好各项减排项目清单编制工作,具体编制要求由市环科院将进行置。三是督促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同时制作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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