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金水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区林业和园林局拟订的《江夏区2017年林业和园林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江夏区2017年林业和园林工作方案
区林业和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打造武汉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示范区,加速建成武汉南部生态新城,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林业和园林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汉市2017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2017〕8号)、《江夏区林业和园林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立区”战略,以林业“十三五规划”为主线,以实现林业生态与林农利益互利共赢、绿色与经济创新发展、园林景观与城市建设共建共享为目标,以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职能深度融合为动力,以“绿化、彩化、亮化、美化”为基本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城乡统筹、全域绿化、社会发动的原则,全面推进全区绿化建设工作,为加快建成独立成市的武汉南部生态新城和“三个升级版”示范区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公园绿地
1.新建绿地24.5公顷,改造绿地3.6公顷。
2.公园建设。新建江夏中央大公园、黄家湖湿地公园、八分山公园、金港新区.神山湖郊野公园。
3.街心公园。新建2处街心公园。
(二)道路绿化
1.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实施杨桥湖西侧沿线、金龙大街扩建段(武昌大道—G107)、环山路景观绿化。
2.林荫道建设。建设林荫道10条(含2条花道)。
3.绿道建设。新建栗庙环湖绿道2公里,其他绿道18公里。
4.绿色通道建设。完成绿色通道建设19公里。
(三)造林绿化
1.完成人工造林0.3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1万亩,中幼林抚育2万亩,四旁植树53万株,义务植树30万株。
2.林业重点项目造林及产业基地建设。完成防护林工程0.1万亩,造林补贴项目0.57万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0.2万亩。
(四)资源管护
1.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做好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疫源疫病监测等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2.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林木采伐蓄积量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控制在定额范围内。
3.建立森林、湿地资源动态检测体系。
4.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五)其他工作
1.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青龙山林场、楠竹场)。
2.完成“十二五”期间破损山体修复9处2034.2亩,启动2017年破损山体修复5处1777亩。
3.续建武汉花卉博览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将绿化建设工作作为“第一建设”“一把手”工程,积极构建各级党委重视、行政首长负责、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社会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生态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生态红线管理,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注重顶层设计,强化规划指导,实施规划建绿,实现科学建绿。建立健全森林林地、湿地、绿地确权登记和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林业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市场化管理机制,推行专业化作业与市场化管养,建立建管并重、管养分离管护工作机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园林建设,大力推行PPP模式,积极争取金融政策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支持通过林权流转、林权抵押与担保,扩大林业和园林发展的社会投资和信贷融资规模。
(四)实行绿色生态目标考核。完善绿色生态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将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及湿地保有量等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党政同责。
附件:2017年林业和园林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
2017年林业和园林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一、区林业和园林局
(一)建设林荫道10条(含花道2条);
(二)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三)做好外环林带的管护工作;
(四)建立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五)推进武汉市花卉博览园二期工程建设;
(六)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林木采伐蓄积量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控制在定额范围内。
二、纸坊街
(一)完成人工造林150亩,退化林分修复 55亩,中幼林抚育500亩,四旁植树3万株,义务植树1.5万株,新建苗木花卉基地100亩;
(二)做好辖区内4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三)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四)开辟防火隔离带10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三、郑店街
(一)续建破损山体生态修复4处,面积667.3亩,其中:黄金村长茅山151.5亩、黄金村尖山105.3亩、段岭庙村云井山263.1亩、劳四村老虎山147.4亩;
(二)启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3处,面积1480亩,其中:劳七村黄质山120亩、金星村女台山680亩、廖桥村尹家南山680亩;
(三)打造绿色示范村2个;
(四)完成通道绿化1.5公里;
(五)完成人工造林100亩,退化林分修复130亩,中幼林抚育1000亩,四旁植树4万株,义务植树2万株,完成防护林工程500亩,造林补贴项目508.6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150亩;
(六)做好辖区内9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七)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八)开辟防火隔离带15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四、金口街
(一)续建破损山体生态修复2处,面积133亩,其中:旭光村蛇山36亩、旭光村棺材山97亩;
(二)启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铁锦村黑山),面积242亩;
(三)打造绿色示范村2个;
(四)完成人工造林300亩,中幼林抚育500亩,四旁植树4万株,义务植树2万株,完成造林补贴项目3032.9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200亩;
(五)做好辖区内4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六)城镇道路绿化:完成金口新城旭光大道(龙创一路—汝南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1.48公里绿道建设;完成金口新城凤凰台路(金口大道—通用大道)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4公里绿道建设;完成江夏区金口新城汝南路道路工程6.3公里绿道建设;完成阿里巴巴大道(南环公路—汝南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2.3公里绿道建设;
(七)通村通道绿化2.5公里;
(八)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九)开辟防火隔离带50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五、五里界街
(一)打造绿色示范村2个;
(二)完成人工造林100亩,中幼林抚育500亩,四旁植树3万株,义务植树1.5万株,造林补贴项目58.4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150亩;
(三)通道绿化2公里;
(四)做好辖区内32棵古树、1棵名木的管护工作;
(五)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六)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六、乌龙泉街
(一)打造绿色示范村2个;
(二)完成人工造林300亩,退化林分修复280亩,中幼林抚育1500亩,四旁植树4万株,义务植树2万株,造林补贴项目465.7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200亩;
(三)做好辖区内18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开辟防火隔离带11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七、安山街
(一)积极推动安山森林城镇建设工作;
(二)打造绿色示范村3个;
(三)完成人工造林500亩,退化林分修复277亩,中幼林抚育1000亩,四旁植树4.5万株,义务植树2.5万株,完成造林补贴项目583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400亩;
(四)完成马法路绿色通道建设6公里(折合面积48亩);
(五)继续推进安山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做好2018年迎检准备工作;
(六)完成好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
(七)做好辖区内4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八)积极推进苗木交易中心建设;
(九)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十)开辟防火隔离带30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八、山坡街
(一)打造绿色示范村2个;
(二)完成人工造林500亩,退化林分修复1100亩,中幼林抚育5000亩,四旁植树4.5万株,义务植树2.5万株;完成防护林工程500亩,造林补贴项目791.3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300亩;
(三)做好辖区内12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开辟防火隔离带10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九、舒安街
(一)打造绿色示范村2个;
(二)完成人工造林400亩,退化林分修复950亩,中幼林抚育4000亩,四旁植树4万株,义务植树2万株;造林补贴项目200.5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100亩;
(三)做好辖区内12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开辟防火隔离带30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湖泗街
(一)打造绿色示范村2个;
(二)完成人工造林400亩,退化林分修复1500亩,中幼林抚育4000亩,四旁植树3.5万株,义务植树1.5万株,造林补贴项目30.8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100亩;
(三)做好辖区内7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开辟防火隔离带10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一、法泗街
(一)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二)完成人工造林100亩,中幼林抚育500亩,四旁植树3万株,义务植树1.5万株,新建苗木花卉基地150亩;
(三)完成马法路通道绿化7公里(折合面积56亩);
(四)做好辖区内6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五)完成上涉湖湿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
(六)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二、庙山办事处
(一)续建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幸福村老鼠尾),面积1101.4亩;
(二)完成四旁植树6万株、义务植树3万株;
(三)完成江夏区庙山东路(江夏大道—水世界)修缮工程项目2.9公里环汤逊湖绿道建设。完成阳光西路北段道路修缮工程项目(环汤逊湖)4.6公里绿道建设;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三、大桥新区办事处
(一)续建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十月村凤凰山),面积55亩;
(二)完成四旁植树7万株、义务植树3.5万株;
(三)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四、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
(一)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二)完成人工造林150亩,中幼林抚育500亩,四旁植树3万株,义务植树1.5万株,造林补贴项目28.8亩,新建苗木花卉基地200亩;
(三)继续推进潴洋海湿地公园建设;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开辟防火隔离带20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五、藏龙岛办事处
(一)完成四旁植树4万株、义务植树2万株;
(二)完成藏龙岛国家级湿地公园迎检工作;
(三)完成杨桥湖西直沿线绿化工作;
(四)完成藏龙岛栗庙中路(环汤逊湖)2公里绿道建设;
(五)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六)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六、金水办事处
(一)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二)完成四旁植树1.5万株;义务植树0.5万株;
(三)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七、金港新区办事处
(一)续建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勤建村勤建后山),面积77.5亩;
(二)启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金刚山),面积55亩;
(三)完成四旁植树2万株、义务植树1万株;
(四)启动神山湖郊野公园建设;
(五)完成街心公园建设一处:武汉金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农业就业基地)景观配套工程,建设面积19.9万㎡;
(六)完成武汉金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农业就业基地)景观配套工程2.13公里绿道建设;
(七)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八)开辟防火隔离带2000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 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八、区城乡建设局
(一)新建绿地24.5公顷,改造绿地3.6公顷;
(二)完成街心公园建设1处,江夏区纸坊城区环山路景观配套工程一期,建设面积5.5万㎡;
(三)完成金龙大道扩建段(107—武昌大道)绿化工作;
(四)推进中央大公园建设。
十九、区经发投集团有限公司
推进黄家湖湿地公园建设。
二十、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局
推进八分山公园建设。
二十一、其他
(一)青龙山林场退化林分修复5708亩;
(二)园艺场退化林分修复1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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