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江夏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8-09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江夏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2014年江夏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 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14724

 

2014年江夏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时所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五年行动计划》,结合江夏实际,发挥江夏优势,以建设最美江夏和南部宜居新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法制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重点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开展全民两型实践活动,同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为实现富强江夏、美丽江夏、幸福江夏奠定坚实基础。

一、保护生态环境,继续推进“碧水蓝天”工程

(一)切实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坚持重要的生态系统修养生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城市环保功能,努力在湖泊治理与保护工作中走在全市前列。

1.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扩大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规模,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梁子湖、上涉湖、鲁湖、斧头湖、汤逊湖流域等生态补偿试点。

2.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阶梯式价格试点。

3.修复金水河法泗段河堤,实施三门湖东撇水港综合治理、官堤洲除险加固工程。

4.加强水环境建设。编制完成江夏区18个重要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强化涉水违法行为打击和处罚力度,做到涉水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严格湖泊河流保护制度。禁批向河流湖泊直接排污的项目,推进滨水生态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大对梁子湖、汤逊湖、斧头湖等湖泊的生态保护力度,启动鲁湖、上涉湖、斧头湖、汤逊湖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5.加强湿地保护。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投资力度,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制定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推进上涉湖、藏龙岛、安山等湿地公园建设。

6.严格水污染治理,加快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加大湖河流域沿线污口全截污,逐步退出流域沿线重点涉水污染企业和畜禽养殖业。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管道的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启动实施“清水入江”工程。

7.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根据《梁子湖生态保护规划》开展饮用水源保护,消除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实施农村水环境安全工程,进一步改善水源地环境状况,提升管理水平,保证水质安全。

8.继续推进塘堰水库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辖区内的塘堰水库环境,实现全面截污,做好塘堰水库岸线生态稳固改造,实现一湖一景

9.完成1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扩建龙床矶水厂日增10万吨供水规模。

10.实施一道口、法院路口等6处排水设施改造工程,逐步解决纸坊城区渍水问题;完成西港综合治理工程和区人民医院排水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主体:区水务、林业、物价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切实加强梁子湖区域生态保护

按照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慎重开发、初战必胜的总体要求,结合梁子湖风景区发展实际,依托中国地质大学编制完成《梁子湖风景区生态旅游策划》,努力把梁子湖打造成江夏“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基地。

1.打造精品产业项目。以打造北咀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为统领,依托光伏综合应用科普示范园,建成10兆瓦独立太阳能光伏发电站,达到年发电量1000万千瓦时、年节煤量3600吨的目标。通过产业项目快速发展,推动太阳能产品、环保节能材料在基础设施建设(停车场、候车亭、生态码头)、新农村建设(屋顶计划)、交通设施建设(船舶、电瓶车)、项目建设等领域普及。

2.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按照《江夏梁子湖生态旅游策划纲要》,科学规划梁子湖风景区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加强旅游宣传策划,组织好旅游线路和接待工作,以“慢生活”生态观光逍遥文化体验区为核心,辐射带动青山岛渔家休闲体验区、天子山红色生态文化旅游创意区联动发展,凸显山清水秀、鱼肥蟹美、低碳逍遥、红色文化地域特色,逐步拓展生态旅游市。

3.维护生态平衡。通过湖岸景观带规划和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培育生态景观,维护生态平衡。一是加强源头控制。改变传统末端治理污染方式。总体把握生态环境承受能力,科学组织项目开发、旅游接待,控制好风景区留宿人员峰值。二是培育生态景观。以原生植物种苗基地为依托,加强沉水植被、珍稀濒危水生植物、湖岸滩涂挺水植被的恢复与培育。三是保护野生动物。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开展禁猎、禁捕等活动,实施“候鸟回归”计划,严格控制生态养殖,恢复和维护生态平衡。

4.推进两型农村建设。在完成北咀太阳能“屋顶计划”的基础上,着力开展南咀、保福祠沼气示范村创建,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沼气应用全覆盖。开展保福区域生物质能源利用示范片创建,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生物质能源利用全覆盖。继续拓展节能灯具、节能家电使用范围,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节能家用产品使用全覆盖。推广“两型”农业灌溉技术,在北咀生态农业示范园搞好试点。大力推进太阳能路灯建设,在北咀、新华、青山岛、保福祠村建设中普及率达到100%

5.完善生态配套服务设施。大力推进北咀区域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形成完整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加大生态“绿楔”和环湖绿道建设力度,打造沿梁子湖大道户外休闲运动精品目的地;加大生态停车场、太阳能候车亭、太阳能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中科院水生所现代渔业研发基地为依托,推进标本馆、江豚馆等清洁养殖科普教育设施建设;以梁龙岛游艇俱乐部为依托,推进休闲码头、游艇会所、导航基地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以光伏综合应用科普示范园为依托,建好光伏太阳能科普园、建好江夏潴羊海湖省级湿地公园,逐步将公园打造成梁子湖风景区核心景区。

6.建立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两型社会”建设的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制定“两型娱乐”、“两型餐饮”、“两型住宿”、“两型出行”的具体准则,教育引导辖区群众和游客牢固树立“两型消费”理念。依托梁子湖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常态化的行为监管和环境保护活动,动员身边的所有人支持两型建设、参与两型建设、监督两型建设,将两型理念转化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责任主体: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

(三)切实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整治

1.全面实施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监控,对钢铁、冶金、电热、化工以及建材等大气污染控制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成市人民政府年度减排任务。

2.加强项目环评工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指标必须达标。严格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准入和环保核查。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确保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3.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货车,继续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

4.扩大禁燃区域范围。推行部分工业、生活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禁用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用5年时间逐步将燃煤小锅炉退出。

5.加强扬尘污染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堆场、道路等各类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湿法清扫等道路保洁措施。

6.推进环保车型应用。2014年完成600台新能源(天燃气)出租车投放市场。

责任主体:区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委。

(四)切实加强历史名胜及文物保护

1.继续做好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加强文物库房、展厅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文物安全率100%

2.进一步落实狮子山三眼桥的维修工作;力争落实湖泗窑址保护规划。

3.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规划建设12处自驾游营地;策划举办柑橘节采莲节

责任主体:区文化局。

(五)切实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1.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试点。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范围,增配有机垃圾生化处理设备,新增和更新分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2.提高中水回用率。对城市道路洒水用水,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达50%以上。

3.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完成养殖小区治污任务,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各类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4.加快构建餐厨垃圾与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辖区内餐饮门店80%以上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有相关污染治理措施。

5.加大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废旧商品统一回收、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力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6.医疗废弃物的回收率100%;新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率100%

7.加快建设乌龙泉街土地堂社区污水处理厂,争取2015年年底投入运行。

8.建筑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90%;市政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95%

9.噪音扰民、油烟扰民的投诉处理率100%

责任主体:区城管、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城乡建设、商务局。

(六)切实加快绿色江夏建设

1.加快推进绿道建设。建设汤逊湖,梁子湖水岸绿道,构筑和完善梁子湖慢性交通绿道体系,让绿道成为梁子湖的标志性的游客吸引点。新增绿地26.39万平方米(含公园绿地3.3万平方米),改建绿地6.79万平方米。新建绿道15公里,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加速苗木之乡的建设和发展。

2.加快推进重点绿化工程。加快推进武昌大道、星光大道及107国道沿线绿化、八分山旅游公园景观绿化以及大桥工业倍增发展区和其他已建道路的绿化配套;完成环八分山和汤逊湖环山环湖绿道建设以及大花岭片区的绿化亮化。

3.加快公园建设。改造提升江夏市民休闲中心,新建法泗怡山湾广场、庙山李时珍广场公园。

4.提档升级道路绿化工程。完成道路绿化改造5条:江夏大道、文化路中段、弘志街、熊廷弼路东段、复江道。道路绿化新建3条:法泗怡山湾大道、金龙大街改线段、五里界赏花大道,新增绿地23.09万平方米。

5.完成10个老旧型、混合型社区绿化提升。

6.严格山体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山体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森林防火,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推进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2014年完成13座山体2122亩的复绿工作。

7.完成年度植树造林任务8000亩,促进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8.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提高生态林补偿标准,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纳入专项资金预算,国有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5/亩提高到10/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10/亩提高到30/亩,新增的补偿资金区级财政承担50%

责任主体:区林业、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有效节约利用资源,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社会全方位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新机制,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努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一)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完善循环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3大产业体系

1.构建企业-园区-行业循环体系。鼓励企业内部实施资源的回收、再生和循环利用,引导企业利用自身消耗工业“三废”,实现零排放。着力做长资源利用链条,推进次级、末端资源的循环交流与使用,引导上下端资源利用企业对资源的共同利用开发,构建企业内部小循环。推进园区生态化建设,培育和构建规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生态工业园区体系。鼓励园区基础设施、物流设施、信息服务设施的共享,企业间副产物交换使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土地集约利用、串联用水和循环用水、废水再生利用。在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及各工业园区,重点构建现代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环保、新材料及建材等行业循环产业链。

2.以旅游业、物流业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循环型服务业,实现现代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1)生态旅游业。围绕“一舰三湖三山”的旅游定位,发展生态旅游业,拓展江夏旅游市场。精心打造中山舰、武汉巴登城、梁子湖风景区等旅游主打名牌,加快藏龙岛湿地公园建设,着手规划梁子湖青山岛等环湖旅游景区,引进开发森林公园,大力发展环山、环湖、环路、环景区的农家乐旅游景点建设,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开辟和发展自然生态旅游,都市农业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加强对自然旅游资源的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对旅游设施、景区等场所实行生态化管理,加强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旅游区环境。

2)绿色物流业。提升产业规模,通过技术和政策扶持,做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通过提升企业的服务增值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和集约化经营程度,达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率、盈利水平和服务功能质量的目的,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引进先进物流与管理技术,带动本地物流业逐步走向高端化、规模化,减少物流业的资源消耗,降低物流业的成本,到2015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在14%以下。

3)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技术在社会经济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实现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三网合一”,以信息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软件服务业和系统集成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应用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服务业。

3.严禁在辖区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提高项目入驻门槛,大力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无污染的项目。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通过能评、环评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责任主体:区发改委,区经信、农业、文化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1.加强农业废气物综合利用,构建农业循环产业链。立足我区农业发展基础,以沼气建设为中心,推广畜禽养殖排泄物干湿分离及其沼气开发利用,推行“沼-牧-稻、牧-沼-果、牧-沼-菜”等养殖相结合模式,建立“种、养、加、沼”相结合的生态农业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物质循环和能量多极利用。新增农业示范点5个,新增推广种养循环农业面积4万亩。

2.大力发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60%

3.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50%、秸秆综合利用率≥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3%。继续实施生猪养殖环境整治行动。实现3家规模生猪养殖场环保治理达标;对外环线以北的小型养猪场和环梁子湖、鲁湖、斧头湖周边未经环评审批的猪场进行取缔。规范规模养殖场的废弃物综合管理;加快建成投产安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

4.以武汉农交所为依托,推进城市圈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责任主体:区农业局区畜牧服务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三)继续实施节能减排

制定《江夏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不断完善能评报告编制机构的市场化管理机制;对辖区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落实辖区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区级重点企业能源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抓好技术节能。

1.全面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2.实施工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程。深入推进“工业倍增”计划,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政策,辖区内逐步退出高污染、高能耗、小塑料、小洗涤、小食品、矿产企业。

3.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环境基础设施投入、污染治理投入、生态保护投入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环境保护投资不低于本年度财政收入的1%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2014年省级生态街创建率不低于15%、生态村创建率不低于20%

4.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授牌达3家。

5.推广绿色建筑。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万平方米。大力推广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100%

责任主体:区发改委区财政、环保、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三、加强“两型”宣传,倡导“两型”生活

(一)继续推进“两型”单位创建。进一步加大两型社区、村镇、机关、学校、家庭、企业等单位的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涵,完善创建标准体系。区级两型机关创建率达100%。开展绿色餐饮、饭店、超市创建活动。

(二)积极开展“两型”宣传。加大对“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宣传出版物的发行。完成武汉“两型社会”展示馆建设。组织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系列宣传报道。各部门(单位)对探索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不断完善、逐步推广;对两型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级媒体广泛宣传,扩大我区“两型”改革试验的影响;积极倡导、推广“两型”理念,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我区“两型社会建设,使“两型”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深化“两型”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落实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审批办事新流程,推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

(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型社会建设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各部门和单位在“两型社会建设工作中提出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改革举措、量化指标、策划的项目等一律纳入区级绩效考评;建立健全“两型社会建设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并加强日常督办管理,健全资源环境领域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环保服务新机制。

(三)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两型社会建设的认识,将“两型社会建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各责任主体及目标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承办人,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认真创新目标考核体系,设置部门目标,量化、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

(四)加强组织协调。全区不定期召开“两型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协调会。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多层次的调度协调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交流,及时解决“两型社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在“两型社会建设工作中找准自身的位置。要根据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策划本部门“两型社会建设事项,进行先试先行,主动参与全区“两型社会建设。

(五)大胆试验创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创新“两型社会建设的新理念,积极策划实施两型改革试验项目,重点突出机制体制创新,形成有利于产业聚集的项目准入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项目成长壮大机制,形成与“两型社会相配套的政策调控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两型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25印发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2014年江夏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 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14724

 

2014年江夏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时所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五年行动计划》,结合江夏实际,发挥江夏优势,以建设最美江夏和南部宜居新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法制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重点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开展全民两型实践活动,同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为实现富强江夏、美丽江夏、幸福江夏奠定坚实基础。

一、保护生态环境,继续推进“碧水蓝天”工程

(一)切实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坚持重要的生态系统修养生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城市环保功能,努力在湖泊治理与保护工作中走在全市前列。

1.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扩大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规模,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梁子湖、上涉湖、鲁湖、斧头湖、汤逊湖流域等生态补偿试点。

2.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阶梯式价格试点。

3.修复金水河法泗段河堤,实施三门湖东撇水港综合治理、官堤洲除险加固工程。

4.加强水环境建设。编制完成江夏区18个重要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强化涉水违法行为打击和处罚力度,做到涉水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严格湖泊河流保护制度。禁批向河流湖泊直接排污的项目,推进滨水生态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大对梁子湖、汤逊湖、斧头湖等湖泊的生态保护力度,启动鲁湖、上涉湖、斧头湖、汤逊湖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5.加强湿地保护。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投资力度,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制定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推进上涉湖、藏龙岛、安山等湿地公园建设。

6.严格水污染治理,加快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加大湖河流域沿线污口全截污,逐步退出流域沿线重点涉水污染企业和畜禽养殖业。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管道的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启动实施“清水入江”工程。

7.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根据《梁子湖生态保护规划》开展饮用水源保护,消除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实施农村水环境安全工程,进一步改善水源地环境状况,提升管理水平,保证水质安全。

8.继续推进塘堰水库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辖区内的塘堰水库环境,实现全面截污,做好塘堰水库岸线生态稳固改造,实现一湖一景

9.完成1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扩建龙床矶水厂日增10万吨供水规模。

10.实施一道口、法院路口等6处排水设施改造工程,逐步解决纸坊城区渍水问题;完成西港综合治理工程和区人民医院排水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主体:区水务、林业、物价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切实加强梁子湖区域生态保护

按照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慎重开发、初战必胜的总体要求,结合梁子湖风景区发展实际,依托中国地质大学编制完成《梁子湖风景区生态旅游策划》,努力把梁子湖打造成江夏“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基地。

1.打造精品产业项目。以打造北咀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为统领,依托光伏综合应用科普示范园,建成10兆瓦独立太阳能光伏发电站,达到年发电量1000万千瓦时、年节煤量3600吨的目标。通过产业项目快速发展,推动太阳能产品、环保节能材料在基础设施建设(停车场、候车亭、生态码头)、新农村建设(屋顶计划)、交通设施建设(船舶、电瓶车)、项目建设等领域普及。

2.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按照《江夏梁子湖生态旅游策划纲要》,科学规划梁子湖风景区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加强旅游宣传策划,组织好旅游线路和接待工作,以“慢生活”生态观光逍遥文化体验区为核心,辐射带动青山岛渔家休闲体验区、天子山红色生态文化旅游创意区联动发展,凸显山清水秀、鱼肥蟹美、低碳逍遥、红色文化地域特色,逐步拓展生态旅游市。

3.维护生态平衡。通过湖岸景观带规划和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培育生态景观,维护生态平衡。一是加强源头控制。改变传统末端治理污染方式。总体把握生态环境承受能力,科学组织项目开发、旅游接待,控制好风景区留宿人员峰值。二是培育生态景观。以原生植物种苗基地为依托,加强沉水植被、珍稀濒危水生植物、湖岸滩涂挺水植被的恢复与培育。三是保护野生动物。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开展禁猎、禁捕等活动,实施“候鸟回归”计划,严格控制生态养殖,恢复和维护生态平衡。

4.推进两型农村建设。在完成北咀太阳能“屋顶计划”的基础上,着力开展南咀、保福祠沼气示范村创建,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沼气应用全覆盖。开展保福区域生物质能源利用示范片创建,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生物质能源利用全覆盖。继续拓展节能灯具、节能家电使用范围,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节能家用产品使用全覆盖。推广“两型”农业灌溉技术,在北咀生态农业示范园搞好试点。大力推进太阳能路灯建设,在北咀、新华、青山岛、保福祠村建设中普及率达到100%

5.完善生态配套服务设施。大力推进北咀区域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形成完整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加大生态“绿楔”和环湖绿道建设力度,打造沿梁子湖大道户外休闲运动精品目的地;加大生态停车场、太阳能候车亭、太阳能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中科院水生所现代渔业研发基地为依托,推进标本馆、江豚馆等清洁养殖科普教育设施建设;以梁龙岛游艇俱乐部为依托,推进休闲码头、游艇会所、导航基地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以光伏综合应用科普示范园为依托,建好光伏太阳能科普园、建好江夏潴羊海湖省级湿地公园,逐步将公园打造成梁子湖风景区核心景区。

6.建立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两型社会”建设的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制定“两型娱乐”、“两型餐饮”、“两型住宿”、“两型出行”的具体准则,教育引导辖区群众和游客牢固树立“两型消费”理念。依托梁子湖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常态化的行为监管和环境保护活动,动员身边的所有人支持两型建设、参与两型建设、监督两型建设,将两型理念转化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责任主体: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

(三)切实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整治

1.全面实施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监控,对钢铁、冶金、电热、化工以及建材等大气污染控制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成市人民政府年度减排任务。

2.加强项目环评工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指标必须达标。严格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准入和环保核查。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确保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3.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货车,继续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

4.扩大禁燃区域范围。推行部分工业、生活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禁用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用5年时间逐步将燃煤小锅炉退出。

5.加强扬尘污染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堆场、道路等各类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湿法清扫等道路保洁措施。

6.推进环保车型应用。2014年完成600台新能源(天燃气)出租车投放市场。

责任主体:区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委。

(四)切实加强历史名胜及文物保护

1.继续做好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加强文物库房、展厅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文物安全率100%

2.进一步落实狮子山三眼桥的维修工作;力争落实湖泗窑址保护规划。

3.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规划建设12处自驾游营地;策划举办柑橘节采莲节

责任主体:区文化局。

(五)切实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1.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试点。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范围,增配有机垃圾生化处理设备,新增和更新分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2.提高中水回用率。对城市道路洒水用水,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达50%以上。

3.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完成养殖小区治污任务,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各类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4.加快构建餐厨垃圾与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辖区内餐饮门店80%以上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有相关污染治理措施。

5.加大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废旧商品统一回收、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力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6.医疗废弃物的回收率100%;新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率100%

7.加快建设乌龙泉街土地堂社区污水处理厂,争取2015年年底投入运行。

8.建筑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90%;市政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95%

9.噪音扰民、油烟扰民的投诉处理率100%

责任主体:区城管、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城乡建设、商务局。

(六)切实加快绿色江夏建设

1.加快推进绿道建设。建设汤逊湖,梁子湖水岸绿道,构筑和完善梁子湖慢性交通绿道体系,让绿道成为梁子湖的标志性的游客吸引点。新增绿地26.39万平方米(含公园绿地3.3万平方米),改建绿地6.79万平方米。新建绿道15公里,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加速苗木之乡的建设和发展。

2.加快推进重点绿化工程。加快推进武昌大道、星光大道及107国道沿线绿化、八分山旅游公园景观绿化以及大桥工业倍增发展区和其他已建道路的绿化配套;完成环八分山和汤逊湖环山环湖绿道建设以及大花岭片区的绿化亮化。

3.加快公园建设。改造提升江夏市民休闲中心,新建法泗怡山湾广场、庙山李时珍广场公园。

4.提档升级道路绿化工程。完成道路绿化改造5条:江夏大道、文化路中段、弘志街、熊廷弼路东段、复江道。道路绿化新建3条:法泗怡山湾大道、金龙大街改线段、五里界赏花大道,新增绿地23.09万平方米。

5.完成10个老旧型、混合型社区绿化提升。

6.严格山体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山体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森林防火,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推进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2014年完成13座山体2122亩的复绿工作。

7.完成年度植树造林任务8000亩,促进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8.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提高生态林补偿标准,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纳入专项资金预算,国有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5/亩提高到10/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10/亩提高到30/亩,新增的补偿资金区级财政承担50%

责任主体:区林业、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有效节约利用资源,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社会全方位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新机制,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努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一)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完善循环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3大产业体系

1.构建企业-园区-行业循环体系。鼓励企业内部实施资源的回收、再生和循环利用,引导企业利用自身消耗工业“三废”,实现零排放。着力做长资源利用链条,推进次级、末端资源的循环交流与使用,引导上下端资源利用企业对资源的共同利用开发,构建企业内部小循环。推进园区生态化建设,培育和构建规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生态工业园区体系。鼓励园区基础设施、物流设施、信息服务设施的共享,企业间副产物交换使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土地集约利用、串联用水和循环用水、废水再生利用。在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及各工业园区,重点构建现代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环保、新材料及建材等行业循环产业链。

2.以旅游业、物流业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循环型服务业,实现现代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1)生态旅游业。围绕“一舰三湖三山”的旅游定位,发展生态旅游业,拓展江夏旅游市场。精心打造中山舰、武汉巴登城、梁子湖风景区等旅游主打名牌,加快藏龙岛湿地公园建设,着手规划梁子湖青山岛等环湖旅游景区,引进开发森林公园,大力发展环山、环湖、环路、环景区的农家乐旅游景点建设,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开辟和发展自然生态旅游,都市农业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加强对自然旅游资源的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对旅游设施、景区等场所实行生态化管理,加强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旅游区环境。

2)绿色物流业。提升产业规模,通过技术和政策扶持,做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通过提升企业的服务增值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和集约化经营程度,达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率、盈利水平和服务功能质量的目的,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引进先进物流与管理技术,带动本地物流业逐步走向高端化、规模化,减少物流业的资源消耗,降低物流业的成本,到2015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在14%以下。

3)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技术在社会经济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实现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三网合一”,以信息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软件服务业和系统集成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应用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服务业。

3.严禁在辖区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提高项目入驻门槛,大力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无污染的项目。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通过能评、环评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责任主体:区发改委,区经信、农业、文化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1.加强农业废气物综合利用,构建农业循环产业链。立足我区农业发展基础,以沼气建设为中心,推广畜禽养殖排泄物干湿分离及其沼气开发利用,推行“沼-牧-稻、牧-沼-果、牧-沼-菜”等养殖相结合模式,建立“种、养、加、沼”相结合的生态农业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物质循环和能量多极利用。新增农业示范点5个,新增推广种养循环农业面积4万亩。

2.大力发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60%

3.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50%、秸秆综合利用率≥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3%。继续实施生猪养殖环境整治行动。实现3家规模生猪养殖场环保治理达标;对外环线以北的小型养猪场和环梁子湖、鲁湖、斧头湖周边未经环评审批的猪场进行取缔。规范规模养殖场的废弃物综合管理;加快建成投产安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

4.以武汉农交所为依托,推进城市圈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责任主体:区农业局区畜牧服务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三)继续实施节能减排

制定《江夏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不断完善能评报告编制机构的市场化管理机制;对辖区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落实辖区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区级重点企业能源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抓好技术节能。

1.全面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2.实施工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程。深入推进“工业倍增”计划,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政策,辖区内逐步退出高污染、高能耗、小塑料、小洗涤、小食品、矿产企业。

3.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环境基础设施投入、污染治理投入、生态保护投入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环境保护投资不低于本年度财政收入的1%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2014年省级生态街创建率不低于15%、生态村创建率不低于20%

4.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授牌达3家。

5.推广绿色建筑。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万平方米。大力推广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100%

责任主体:区发改委区财政、环保、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三、加强“两型”宣传,倡导“两型”生活

(一)继续推进“两型”单位创建。进一步加大两型社区、村镇、机关、学校、家庭、企业等单位的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涵,完善创建标准体系。区级两型机关创建率达100%。开展绿色餐饮、饭店、超市创建活动。

(二)积极开展“两型”宣传。加大对“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宣传出版物的发行。完成武汉“两型社会”展示馆建设。组织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系列宣传报道。各部门(单位)对探索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不断完善、逐步推广;对两型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级媒体广泛宣传,扩大我区“两型”改革试验的影响;积极倡导、推广“两型”理念,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我区“两型社会建设,使“两型”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深化“两型”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落实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审批办事新流程,推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

(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型社会建设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各部门和单位在“两型社会建设工作中提出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改革举措、量化指标、策划的项目等一律纳入区级绩效考评;建立健全“两型社会建设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并加强日常督办管理,健全资源环境领域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环保服务新机制。

(三)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两型社会建设的认识,将“两型社会建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各责任主体及目标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承办人,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认真创新目标考核体系,设置部门目标,量化、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

(四)加强组织协调。全区不定期召开“两型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协调会。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多层次的调度协调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交流,及时解决“两型社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在“两型社会建设工作中找准自身的位置。要根据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策划本部门“两型社会建设事项,进行先试先行,主动参与全区“两型社会建设。

(五)大胆试验创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创新“两型社会建设的新理念,积极策划实施两型改革试验项目,重点突出机制体制创新,形成有利于产业聚集的项目准入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项目成长壮大机制,形成与“两型社会相配套的政策调控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两型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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