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
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
联系人:王蕙娜 010—8219984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
邮 编:100086
电 邮:aciia_china@sina.com
附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
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和下发审计统计软件的通知》(审办办发〔2012〕75号)精神,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各级地方审计机关负责填报的《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审统07表),填报范围为“统计期内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逐级汇总填报,地方有协会的由协会负责,没有协会的由审计机关负责。为进一步贯彻通知精神,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内部审计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统计范围
除统计期内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还应统计本地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和乡镇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包括本级党委各部门、政府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本级各类事业单位、在同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原则
(一)无论统计范围内各单位是否为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单位,均应纳入统计范围。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在系统内部汇总后,由上级管理部门报同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即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部门在地方的单位由该部门负责统计,中央企业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下属企业由中央企业负责统计。
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汇总填报本表,并报送省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汇总。
例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局分别填报本表,并分别报送省、市、县三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汇总。
三、时间及要求
(一)统计涉及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区间为上年度12月底至本年度11月底。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需同时报送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同时,还需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报送本地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乡镇审计工作情况。
报送分两张报表进行,一张为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第二张为民营企业及乡镇审计工作情况。第二张表中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情况在“企业”栏目内填列,乡镇审计工作情况在“其他”栏目内填列。
(三)请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报送《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纸制和电子件,报送纸制件时须加盖公章。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蕙娜 010—8219984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
邮 编:100086
电 邮:aciia_china@sina.com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3
表 号:审统07表
制定机关:审 计 署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2〕3号
有效期至:2016年1月
审计机关名称: 201 年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一、内审机构
070000
个
其中:专职机构
070001
个
二、内审人员
070010
人
其中:专职人员
070011
人
三、完成审计项目
070100
个
财务收支审计
070101
个
效益审计
070102
个
经济责任审计
070103
个
内部控制评审
070104
个
信息系统审计
070105
个
基本建设审计
070106
个
其他
070107
个
四、审计总金额
070200
万元
五、增收节支
070300
万元
六、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
070310
条
七、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070320
人
八、实际给予行政处分
070321
人
九、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
070330
件
十 、 向司法机关移送人员
070331
人
单位负责人: 审核: 填表: 填报日期:201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 合计=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其他;
2. 内审机构≥专职机构;
3. 内审人员≥专职人员;
4. 完成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审+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其他。
附件4
内部审计情况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内审机构:系指已建的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内部审计机构个数。不含有机构而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的情况。内部审计职能与监察、内控、风险管理、合规等职能合并在一起的机构,视同为专职机构。
内部审计职能与监察、内控、风险管理、合规等职能合并在一起的机构,视同为专职机构。
2.内审人员:系指已配备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人数。
3.财务收支审计:系指除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审、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其他审计之外,涉及财务领域的所有审计项目,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财务决算审签(财务决算审签是对财务决算实行审计签证的单位数)等。
4.效益审计:系指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审计项目个数,包括经营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等。
5.经济责任审计:系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项目个数。
6.内部控制评审:系指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开展的定期对组织整体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项目个数。
7.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略。
8.审计总金额:系指年度内全部审计项目所审计的金额总和。
9.增收节支:系指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已上交财政、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和已归还原渠道的资金金额。
10.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系指被采纳、接受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条数。
11.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系指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有关人员,内审机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数量。
12.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人员:系指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构成犯罪,内审机构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涉案人员数量。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
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
联系人:王蕙娜 010—8219984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
邮 编:100086
电 邮:aciia_china@sina.com
附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
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和下发审计统计软件的通知》(审办办发〔2012〕75号)精神,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各级地方审计机关负责填报的《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审统07表),填报范围为“统计期内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逐级汇总填报,地方有协会的由协会负责,没有协会的由审计机关负责。为进一步贯彻通知精神,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内部审计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统计范围
除统计期内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还应统计本地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和乡镇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包括本级党委各部门、政府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本级各类事业单位、在同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原则
(一)无论统计范围内各单位是否为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单位,均应纳入统计范围。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在系统内部汇总后,由上级管理部门报同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即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部门在地方的单位由该部门负责统计,中央企业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下属企业由中央企业负责统计。
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汇总填报本表,并报送省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汇总。
例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局分别填报本表,并分别报送省、市、县三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汇总。
三、时间及要求
(一)统计涉及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区间为上年度12月底至本年度11月底。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需同时报送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同时,还需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报送本地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乡镇审计工作情况。
报送分两张报表进行,一张为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第二张为民营企业及乡镇审计工作情况。第二张表中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情况在“企业”栏目内填列,乡镇审计工作情况在“其他”栏目内填列。
(三)请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报送《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纸制和电子件,报送纸制件时须加盖公章。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蕙娜 010—8219984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
邮 编:100086
电 邮:aciia_china@sina.com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3
表 号:审统07表
制定机关:审 计 署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2〕3号
有效期至:2016年1月
审计机关名称: 201 年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一、内审机构
070000
个
其中:专职机构
070001
个
二、内审人员
070010
人
其中:专职人员
070011
人
三、完成审计项目
070100
个
财务收支审计
070101
个
效益审计
070102
个
经济责任审计
070103
个
内部控制评审
070104
个
信息系统审计
070105
个
基本建设审计
070106
个
其他
070107
个
四、审计总金额
070200
万元
五、增收节支
070300
万元
六、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
070310
条
七、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070320
人
八、实际给予行政处分
070321
人
九、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
070330
件
十 、 向司法机关移送人员
070331
人
单位负责人: 审核: 填表: 填报日期:201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 合计=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其他;
2. 内审机构≥专职机构;
3. 内审人员≥专职人员;
4. 完成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审+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其他。
附件4
内部审计情况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内审机构:系指已建的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内部审计机构个数。不含有机构而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的情况。内部审计职能与监察、内控、风险管理、合规等职能合并在一起的机构,视同为专职机构。
内部审计职能与监察、内控、风险管理、合规等职能合并在一起的机构,视同为专职机构。
2.内审人员:系指已配备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人数。
3.财务收支审计:系指除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审、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其他审计之外,涉及财务领域的所有审计项目,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财务决算审签(财务决算审签是对财务决算实行审计签证的单位数)等。
4.效益审计:系指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审计项目个数,包括经营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等。
5.经济责任审计:系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项目个数。
6.内部控制评审:系指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开展的定期对组织整体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项目个数。
7.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略。
8.审计总金额:系指年度内全部审计项目所审计的金额总和。
9.增收节支:系指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已上交财政、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和已归还原渠道的资金金额。
10.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系指被采纳、接受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条数。
11.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系指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有关人员,内审机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数量。
12.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人员:系指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构成犯罪,内审机构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涉案人员数量。
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现已开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中内协发[2012]27号)要求,做好统计工作,并于2016年12月8日前,向武汉市内部审计师协会报送《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和电子件,报送纸质件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明 鑫;电话: 82938370。
邮箱:NSXH508 @TOM.COM.或 1197252945@qq.com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263号(市审计局办公大楼612室)。
邮编:430012
武汉市内部审计师协会
2016年11月24日
湖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文件
鄂内审协发[2016]16号
湖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关于做好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内部审计(师)协会,省直、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发布实行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审办办发[2012]75号)精神,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汇总填报《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审统07表)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中内协发[2016]39号)精神,现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请省直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内审机构;各市、州内审协会将所属县(市区)一并汇总统计于12月10日前,按中内协要求填写出《内部审计情况报表》(请在http://www.hbiia.com网站下载)纸质和excel电子件,报送到湖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报送纸质件时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黄杰;电话:027-87236215 手机:18907176822
邮箱:328953119@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港东院1号(省审计厅办公大楼306室); 邮编:430071
附件: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3.内部审计情况报表
附件:4.内部审计情况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湖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1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
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
2015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现已开始,各协会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中内协发[2012]27号)要求,做好统计工作,并于2016年12月21日前,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报送,《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经制和excel电子件,报送纸质件须加盖公章。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蕙娜 010—8219984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
邮 编:100086
电 邮:aciia_china@sina.com
附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016年11月8日
附件:2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做好
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和下发审计统计软件的通知》(审办办发〔2012〕75号)精神,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各级地方审计机关负责填报的《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审统07表),填报范围为“统计期内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逐级汇总填报,地方有协会的由协会负责,没有协会的由审计机关负责。为进一步贯彻通知精神,做好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内部审计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统计范围
除统计期内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还应统计本地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和乡镇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包括本级党委各部门、政府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本级各类事业单位、在同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原则
(一)无论统计范围内各单位是否为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单位,均应纳入统计范围。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在系统内部汇总后,由上级管理部门报同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即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部门在地方的单位由该部门负责统计,中央企业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下属企业由中央企业负责统计。
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汇总填报本表,并报送省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汇总。
例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局分别填报本表,并分别报送省、市、县三级内部审计管理部门汇总。
三、时间及要求
(一)统计涉及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区间为上年度12月底至本年度11月底。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需同时报送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同时,还需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报送本地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乡镇审计工作情况。
报送分两张报表进行,一张为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的内部审计基本工作情况,第二张为民营企业及乡镇审计工作情况。第二张表中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情况在“企业”栏目内填列,乡镇审计工作情况在“其他”栏目内填列。
(三)请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报送《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纸制和电子件,报送纸制件时须加盖公章。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蕙娜 010—8219984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
邮 编:100086
电 邮:aciia_china@sina.com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3
内部审计情况报表
表 号:审统07表
制定机关:审 计 署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2〕3号
有效期至:2016年1月
审计机关名称: 201 年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合计 |
企业 |
金融 |
行政 |
事业 |
其他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5 |
6 |
一、内审机构 |
070000 |
个 |
|
|
|
|
|
|
其中:专职机构 |
070001 |
个 |
|
|
|
|
|
|
二、内审人员 |
070010 |
人 |
|
|
|
|
|
|
其中:专职人员 |
070011 |
人 |
|
|
|
|
|
|
三、完成审计项目 |
070100 |
个 |
|
|
|
|
|
|
财务收支审计 |
070101 |
个 |
|
|
|
|
|
|
效益审计 |
070102 |
个 |
|
|
|
|
|
|
经济责任审计 |
070103 |
个 |
|
|
|
|
|
|
内部控制评审 |
070104 |
个 |
|
|
|
|
|
|
信息系统审计 |
070105 |
个 |
|
|
|
|
|
|
基本建设审计 |
070106 |
个 |
|
|
|
|
|
|
其他 |
070107 |
个 |
|
|
|
|
|
|
四、审计总金额 |
070200 |
万元 |
|
|
|
|
|
|
五、增收节支 |
070300 |
万元 |
|
|
|
|
|
|
六、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 |
070310 |
条 |
|
|
|
|
|
|
七、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
070320 |
人 |
|
|
|
|
|
|
八、实际给予行政处分 |
070321 |
人 |
|
|
|
|
|
|
九、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 |
070330 |
件 |
|
|
|
|
|
|
十 、 向司法机关移送人员 |
070331 |
人 |
|
|
|
|
|
|
单位负责人: 审核: 填表: 填报日期:201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 合计=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其他;
2. 内审机构≥专职机构;
3. 内审人员≥专职人员;
4. 完成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审+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其他。
附件4
内部审计情况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内审机构:系指已建的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内部审计机构个数。不含有机构而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的情况。内部审计职能与监察、内控、风险管理、合规等职能合并在一起的机构,视同为专职机构。
内部审计职能与监察、内控、风险管理、合规等职能合并在一起的机构,视同为专职机构。
2.内审人员:系指已配备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人数。
3.财务收支审计:系指除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审、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其他审计之外,涉及财务领域的所有审计项目,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财务决算审签(财务决算审签是对财务决算实行审计签证的单位数)等。
4.效益审计:系指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审计项目个数,包括经营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等。
5.经济责任审计:系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项目个数。
6.内部控制评审:系指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开展的定期对组织整体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项目个数。
7.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略。
8.审计总金额:系指年度内全部审计项目所审计的金额总和。
9.增收节支:系指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已上交财政、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和已归还原渠道的资金金额。
10.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系指被采纳、接受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条数。
11.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系指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有关人员,内审机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数量。
12.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人员:系指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构成犯罪,内审机构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涉案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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