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文本为建议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参考使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承租人进行提示。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防范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的“□”为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为可填内容,由双方根据约定,自行填写;双方未约定的,应在“ ”处打/,以示删除。
5.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 ”处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
基本信息:
乙方(承租人):
基本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人防停车位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人防停车位基本情况
(一)位置及面积(详见附图)
本人防停车位位于 ,编号为 ,长 米,宽 米,高 米,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 。
(二)备案情况
本人防停车位使用方案已在 备案,备案号为 。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备案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租
(一)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人防停车位期限为 年(最长不超过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甲、乙双方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租期限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租赁价格
本人防停车位租赁价格共计 元(大写 )。
(二)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价款。
2.按 □年/□季度/□月付款的,具体方式为
3.其他方式
第四条 本人防停车位的交付
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本人防停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催收租赁价款。
2、租赁期内,甲方应履行维修义务,确保本人防停车位处于安全及适租状态。
3、甲方应积极协调处理涉及本停车场及停车位的争议纠纷。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本人防停车位,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人防停车位转租或借与他人使用。
2、乙方应遵守本停车场的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配合停车管理及服务工作。
3、乙方不得改变本人防停车位的使用用途,不得危害本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安全和战时防护效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逾期达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停车位,并要求乙方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相应的价款,同时,按照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逾期达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支付的租金,并按照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三)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违约方按照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合同期内,因国家战备、重大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本人防停车场不能使用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视具体情况要求甲方退还剩余价款、采取补救措施或待不可抗力因素结束后继续租赁。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人防停车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本为建议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参考使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承租人进行提示。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防范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的“□”为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为可填内容,由双方根据约定,自行填写;双方未约定的,应在“ ”处打/,以示删除。
5.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 ”处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
基本信息:
乙方(承租人):
基本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人防停车位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人防停车位基本情况
(一)位置及面积(详见附图)
本人防停车位位于 ,编号为 ,长 米,宽 米,高 米,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 。
(二)备案情况
本人防停车位使用方案已在 备案,备案号为 。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备案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租
(一)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人防停车位期限为 年(最长不超过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甲、乙双方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租期限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租赁价格
本人防停车位租赁价格共计 元(大写 )。
(二)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价款。
2.按 □年/□季度/□月付款的,具体方式为
3.其他方式
第四条 本人防停车位的交付
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本人防停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催收租赁价款。
2、租赁期内,甲方应履行维修义务,确保本人防停车位处于安全及适租状态。
3、甲方应积极协调处理涉及本停车场及停车位的争议纠纷。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本人防停车位,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人防停车位转租或借与他人使用。
2、乙方应遵守本停车场的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配合停车管理及服务工作。
3、乙方不得改变本人防停车位的使用用途,不得危害本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安全和战时防护效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逾期达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停车位,并要求乙方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相应的价款,同时,按照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逾期达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支付的租金,并按照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三)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违约方按照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合同期内,因国家战备、重大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本人防停车场不能使用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视具体情况要求甲方退还剩余价款、采取补救措施或待不可抗力因素结束后继续租赁。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人防停车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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