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政协八届五次会议20210036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关于对州政协八届五次会议2021003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州政协八届次会议20210036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恩施州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野生动物保护的提案》收悉,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切合实际,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办理工作专班,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责任领导、科室责任人。工作专班拟定了办理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取得的实效

(一)加强宣传引导。202145月份,州县市林业系统组织开展了“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以图片展、现场解读、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法律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广场。6月份,我局联合州生态环保部门在宣恩县举办了“生物多样性宣传日”宣传活动,邀请了中科院武汉植物所的江明喜研究员,对全州林业、环保系统的职工进行了生物多样性知识培训。每年我局都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局编辑出版《恩施鸟类资源》4000册,制作保护野生动物宣教片2个、展板65块,建立宣教馆4个,利用移动、联通、电信和云上恩施等平台,发送短信息120万条,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两个决定”精神。发布《致广大餐饮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与广大餐饮经营者签订《不购买不利用野生动物承诺书》,督导商家不经营、不加工、不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引导公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不食用、不非法猎捕、不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营造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措施,保障群众权益。2017年,重新修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猎捕野猪工作规定》,八届州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恩施州政规〔20172号)重新发布,2021年,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正在对该文件进行再次修订。202164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预防野猪危害专项行动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函〔202125号),610日—1030日期间开展专项行动,各县市印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全州组建猎捕队78支,队员494人,共落实工作经费188.2万元。截止910,全州共猎捕野猪281头,其中:巴东县68头、鹤峰县14头、利川市102、建始县41头、恩施市32头、宣恩县24,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有计划的猎捕野猪,既维护了生态平衡,又减少野猪对农作物的破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同时,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试点工作,部分县市如利川市正在与保险公司衔接,制定方案,将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保险范围。

州长夏锡璠一直关心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早在2018年就安排我局结合我州实际代拟起草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文件,2018年,出台《恩施州从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见(恩施州政办发〔201844),对实现禁猎目标、完善栖息地保护体系、依法打击乱捕滥猎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加强疫源疫病监测与救护。全州已建立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1个,设立固定监测点和巡查线路31处(条),采取定点观测、线路巡查等方式,坚持开展日常巡护监测工作,对野生动物受伤、迷途、异常死亡等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近年来,由于宣传力度的加大,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大大提高,对发现有受伤、迷途的野生动物,会打电话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者110,再由公安部门转给林业部门处理。 据统计,201720218月底,林业部门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221248只(头、条),其中执法收缴98只(头、条),市民送救90只(头、条),机构施救66只(头、条)。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执法管理体系。明确林业部门主管陆生野生动物、农业农村部门主管水生野生动物、市场监管部门主管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网上发布最高可获10000元的有奖举报公告,2018年开展有奖举报以来,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33起,兑现举报费74380元。三是强化养殖监管。对全州非食用野生动物养殖场建立管理台账,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定期进行入户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制定了《恩施州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林业局联合食药监、工商、森林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清查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打击电鱼毒鱼雷鸣电闪行动、神农利剑等专项活动,有力的震慑了犯罪。2017年至2020年以来,共办理案件285起,涉案300余人次。疫情发生后,我州迅速贯彻落实“两个决定”,清查农(集)贸市场2300个次、商场、超市(仓储店)14751个次、餐饮店4129个次;网络巡查2400余次,发现及屏蔽删除美团平台有关“野”味宣传广告5条。共查处违法案件39起,其中刑事案件31起,行政案件8起,处理涉案人员37人。20213月,我局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网信办、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清风行动)20218月份又与海关协作,对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强化管理,打击走私和非法从事野生动植物资源销售、运输和经营利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各县市林业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州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农贸市场、餐饮、商场、超市等开展了拉网式排查,行动战果显著。截止8月底,全州林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18人次,车辆678台次,监督检查场所725处,共查办野生动物案件12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打掉犯罪团伙1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人,收缴野生动物2(只、尾、头)、野生动物制品14件,收缴非法猎具渔具22(个、张、台)。全州农业农村局成立4个小组,对8县市开展的执法监督检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立案7起,给予警告处分6起,处罚款1起,罚款金额1600元。

(四)加强栖息地保护。一是建立自然保护体系。2020年开展了全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编制了《恩施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将原有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37290651.81公顷,约占全州国土面积12%。其中有森林生态、野生动物、湿地、水生生物等多个保护类型。各县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共管共建机制。保护区建立了管理局、保护站、管护点三级管理体系,落实层级管理责任,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二是积极开展科研监测。运用红外相机、视频监控和护林巡查、摄影爱好者调查发现等手段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科研监测,根据物种分布、种类、数量等建立资源信息数据库。已监测发现林麝、金丝猴、黄喉貂、黑熊8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监测视频多次上中央电视台《秘境之眼》栏目播出

(五)争取政策,解决野生动物退养户转型问题截至20207月底,我州166家人工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全部妥善处置,其中完成动物处置165家,转观赏类1家,分类处置陆生野生动物71055只(头、条、斤),兑现资金2343.718万元,166家许可证件全部注销公告。签订退出协议率、处置完成率、许可证注销率、补偿资金到位率均达到100%。退出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基本完成转型转产,整体情况较好。一是从事种植和养殖业。养殖非食用(观赏、药用等)野生动物7户,养殖生猪、牛、兔、土鸡、鸭、雉鸡、蜜蜂等86户,种植农作物、水果等21户,部分人既从事养殖又种植。二是享受政策支持。公益岗3(户)人,金融支持贷款的4户,当选村干部2(户)人,支持康养产业1户,有退休、在职人员6户。三是外出务工33(户)人。四是从事其他行业,经营民宿、农贸公司、摩托修理厂、水泥罐车、家具组装销售、酒厂、农家乐、超市、从事盆景培植、园林绿化等40户。

(六)着力解决执法机构和能力不强问题机构改革后,2021年森林公安正式转隶到地方公安,不再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州林业局本着简化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效能、强化依法管理、落实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以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的执法人员为基础,组建执法队伍。20217月,经州编办同意,州林业局成立了州林业执法支队。各县市林业局也相应组建了林业执法队。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我局对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猎捕野猪规定》(恩施州政规〔20172号)提出修改意见,将征求州直有关部门意见,定于20219月底按程序上报印发,进一步规范指导全州野猪猎捕工作。继续搞好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


恩施州林业局

2021923


主管领导姓名:张发远      联系电话:13593641399

经 办 人姓 名:刘娅利      联系电话:13396199319

邮 政  编  码:445000

抄送:州督查考评办(2份)

      州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