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28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恩施州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恩施州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水安全现状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州水利系统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和弘扬水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不断补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大幅提高,防洪减灾取得重大胜利;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速,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明显改善;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实现全覆盖,民生水利蓬勃发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展开,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一)筑堤防、消隐患,防洪减灾体系逐步完善

进一步夯实重点河段薄弱环节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洪保护圈,保证了江河安澜。完成清江干流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治理长度28.207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7.407公里),清江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提升到20年一遇;完成高桥坝河、冷水河等14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总长度达166.09公里,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提升到10至20年一遇;完成乌江流域唐崖河干流咸丰县金洞司河段近期防护工程、沅江流域酉水重点河段防护工程(宣恩段、来凤段)等重点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主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提升到10至20年一遇。完成第九批(薄弱环节补短板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度汛能力得到提升。

实施咸丰县新城片区丁寨、宣恩县麻阳寨等一批集镇防洪排涝减灾工程,流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

编制全州八县市城市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覆盖全州267座大、中、小型水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建成州、县市两级防汛抗旱调度决策指挥系统,建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完善覆盖州、县市、乡镇三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实施州、县市视频会商机制和“网格化”管理等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有效应对2020年“7·17”恩施城区近50年一遇洪水、“7·26”建始县城超百年一遇洪水。

(二)优配置、惠民生,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水资源配置格局,新建续建一批水源工程、引提水工程、塘堰整治工程,水资源供给调度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

1.大力推进水源工程建设。通过各级多方协调资金,恩施市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顺利开工,喻家河水库续建工程顺利通过下闸蓄水验收,为州城即将形成以车坝河水库为主供水源、以喻家河水库为备用水源、以大龙潭水库为应急水源的供水格局奠定了基础。利用烟水援建等资金先后完成利川市高渡河、建始县木桥河以及巴东县车沟水库等工程,开工建设咸丰县龙洞湾水库等一批水源性水库工程,有效解决基本烟田灌溉用水、受益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城镇备用水源等难题。

2.重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出台《恩施州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形成了以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为骨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为依托的供水网络布局。恩施州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为解决蓄水能力差、季节性缺水的实际问题,筹集资金15.5亿元,实施来凤县精准扶贫农村安全饮水PPP项目、恩施市朝东岩绝壁取水、巴东县茶店子跨乡调水、咸丰县“杭恩塘堰”组团供水等一大批代表性水源性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州新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4490处,分散供水工程8407处,解决了147.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达到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标准。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5.8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5%,彻底结束了恩施州过去祖祖辈辈缺水吃、挑水吃、背水吃的历史。

3.有序完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和来凤县等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2016年、2018年建设项目,完成利川市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始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节水灌溉项目等一批农田水利工程。通过实施堰塘整治、新建及疏挖整修渠道、维修加固塘坝、配套渠系建筑物等,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1.19万亩。

(三)控总量、提效率,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节水优先,全面落实省级综合性节水法规和省级中长期节水规划,启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效率双控行动。制定出台《恩施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恩施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细则》,分解县市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覆盖州、县市两级的“三条红线”〔1〕控制指标体系。截至2020年末,全州年用水总量4.02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降低41.7%、65%,达到“十三五”规划期末全州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68亿立方米以内和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30%的双控目标。

2.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准绳,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各行各业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率先在恩施市推行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节水“三同时”制度〔2〕、节水载体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再生水利用、提高社会节水意识等工作,2020年恩施市获评为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四)守青山、护绿水,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助力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积极推进全州水生态文明建设,境内河库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1.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通过验收。恩施市作为湖北省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围绕“库清、河畅、水净、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着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编制了《恩施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了马家河水生态治理工程等一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补助项目,河库水质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构建了“城在水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的水生态文明城市样板。

2.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取得成效。河库面貌显著改善,河流水质稳步提升,河库管护水平不断加强。2020年,全州共有85个河库、单位和个人被评为省级示范,其中长江巴东段、清江恩施州段(含各县市段)、唐崖河等河流(段)和车坝河水库被评为“湖北省幸福河湖示范”称号,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被评为“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县”,州水利湖泊局等18个河长联系部门和有关单位被评为“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胡明义等20名官方河长、高健等6名民间河长、易发斌等30名河库保护工作人员被评为“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

3.小水电建设及清理整改全面开展。制定《恩施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州列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对象的小水电294座,保留9座,退出17座,整改268座。同时,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在全省率先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全州242座需要泄放生态流量小水电已于2020年11月全部完成生态流量泄放方案编制、泄放设施改造、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与省水利厅监控平台联网。

4.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不断加强。制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为水源地保护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以县城及重点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为重点,实施鹤峰县芭蕉河等5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程,建设完成利川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项目及恩施市马家河水生态治理工程等水资源保护项目,水源地安全保障和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州1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

5.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完成恩施市响板溪、宣恩县甘溪等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面积达92.5平方公里;完成利川市中堂项目区、巴东县平阳坝项目区等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治理面积达16.24平方公里;完成鹤峰县革命老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和恩施市、建始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治理面积达31.86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140.6平方公里,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一江清水向东流”打下了坚实的生态基础。

(五)搬得出、能致富,移民阶段性目标初步完成

“十三五”期间,完成江坪河、峡口塘等大中型水电站工程和木桥河、车沟等水源性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验收工作,实现了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通过移民后扶、三峡后续规划项目、清江流域帮扶解困项目等方式推进移民帮扶解困工作,兑现了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促进了库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六)优机制、强监管,水利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1.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凤县为试点,探索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末级渠系和斗口计量设施建设,健全农业水权和终端用水管理制度,落实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逐步建立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化、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机制和管理体系。

2.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让数据“多走路”、让企业“少跑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3.逐步建立小微水体基础信息台账和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关于在小微水体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对8013处具有输水、蓄水、排水功能的堰塘、山塘、支沟、偏河等建立小微水体问题清单和基础信息台账,各县市明确并公示小微水体河长、保洁员、监督员名单和职责。

4.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利川市、巴东县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创新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模式和良性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晰、管理经费和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提高了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5.探索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健全公共财政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金融对水利建设支持的相关政策,拓宽水利融资渠道,探索形成了水利建设资金由财政投入、金融信贷和社会投入共同发力的新格局。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来凤县精准扶贫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等一批PPP项目的实施,在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七)建体系、压责任,河湖长制成效显著

1.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河库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全州5公里以上382条河流(河段)实现河长全覆盖,271座水库均落实了库长。推进河流“清四乱〔3〕”常态化规范化,实现了河流管理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全州河库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恩施州2018年获得全省第3名,2019年、2020年获得全省优秀等次;2020年州水利湖泊局被评为“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

2.河库划界确权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20年底,15条(24段)规模以上河流和144条(164段)规模以下河流全部完成划界和界桩埋设。各县市均在政府网站公示了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7条州级河流完成确权登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201座水库完成划界任务。

(八)投资及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州水利建设总投资109.2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0.35亿元,省级投资6.73亿元,自筹及其他(烟水援建及扶贫统筹资金等)投资82.14亿元。涉及水利发展主要指标共8项,包括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5项。

恩施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表1  “十三五”水利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水安全现状评估

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全州水利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水旱灾害防治能力逐步增强,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于一体的综合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形成。

在防洪减灾方面,基本形成以堤防挡水、水库调蓄为主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防洪保护区调整,在极端天气频发条件下,防洪减灾仍面临较大风险,亟需开展新一轮补短板建设。主要表现在:清江、郁江、酉水、溇水、唐崖河等主要河流防洪保护圈仍不闭合,还存在防洪缺口的风险隐患;中小河流、病险水库、山洪灾害等隐患点多面广;恩施市、利川市、鹤峰县等城区防洪标准未达到城市防洪规划要求;酉水流域宣恩城区上游的三座水库联合调度信息化建设不足,威胁下游宣恩县城的防洪安全。特别是2020年汛期,全州各县市城区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凸显了城市防洪排涝的短板。

在水资源方面,全州基本建立以“蓄、引、提、调”相结合的水资源供给体系,城乡供水保障程度大幅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按照现行标准全覆盖。但早期建设的供水工程规模小、标准低,制水工艺流程简单,管网漏损率高;运维管护水平不够,现状规模以上供水工程服务人口覆盖比例不高,供水保障程度偏低;中型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仅占设计灌溉面积的62%,亟需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目前,全州水资源供给能力和效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但局部农村供水仍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

在水生态方面,河库面貌显著改善,河库水质稳步提升,州境内长江、清江、乌江、酉水、澧水等河流水质总体为地表水Ⅱ—Ⅲ类水体,全州纳入监测评价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州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总体趋势持续向好,但仍与人民群众对美好河流的期盼存在差距。

三、面临形势与挑战

(一)国家及省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高质量谋划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带来了新挑战

恩施州地处武汉城市圈和成渝经济圈之间,是湖北长江经济带的“桥头堡”,深度参与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对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既需要加快清江、郁江、唐崖河、酉水、溇水干流及重要支流治理,补齐城镇排涝设施短板,提升流域、区域抵御洪涝等自然灾害能力,又需要筑牢生态安全格局,防止因承接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调整带来的水生态水环境破坏。建设“幸福恩施”,满足人民群众“喝优质水、用高效水、享生态水”的新期盼,必须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统筹城乡供水一体化。

在防洪保安方面,“两江两河两水”〔4〕干流及重要支流等部分河段防洪治理尚未完成,局部河段仍然存在防洪薄弱环节。山洪灾害治理工程实施进度有待加快,监测预警系统能力仍然不足,群测群防等非工程措施亟需加强。在极端气候影响下,由于城镇雨洪蓄滞空间不足、排水设施建设标准偏低、排水管网管径偏小等原因,城镇洪涝压力日益加大。

在供水保障方面,全州农村供水工程管线长、点多面广等特点突出,规模以上供水工程服务人口覆盖比例距规定目标还有差距。在城镇水源建设上,除来凤县已建成县城备用水源外,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备用水源项目正在实施,利川市、咸丰县、鹤峰县备用水源建设项目还在前期筹备中,短期内无法形成“一用一备一应急”饮用水安全风险防控格局。部分城镇备用水源缺乏配套管网及保护设施,水量问题突出;部分城镇无备用水源,应急供水能力不足。

在用水效率提升方面,全民节水意识尚待提升,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气尚未形成,距节水型社会要求仍有差距。农业节水工程体系尚不完善,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尚有提升空间;工业节水改造、水循环梯级利用程度不够;城镇供水管网仍存在漏损,节水器具普及率不高。节水监管有待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尚未全面普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仍需强化,“自律式”节水运行机制尚不完善,有利于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水价机制尚未建立。

(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对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主要矛盾变化,人民群众的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意识、水权意识逐步提高,满足基本生活保障要求的传统水利向满足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现代水利转变已势在必行。

在防洪排涝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方面,原有防洪保护区的防护对象发生变化,城市防洪标准、主要河道城镇段防洪标准需提档升级。

在农村供水保障方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阶段性成果与群众的用水需求仍有差距,联户、单户分散供水工程较多,水源水质水量保障参差不齐,部分供水工程位置偏僻、设施老旧破损、良性运维困难,城乡供水一体化仍面临艰巨任务。

在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方面,部分城镇工业、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未达标,清江干流恩施段枯水期部分时段水质还存在不达标的现象。主要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尚未制定,堤防生态化改造亟待推进,水生态短板制约着人居环境改善及“两山”转化进程。

在水文化建设方面,与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对土司文化、巴蜀文化、诗赋文化等文化瑰宝的提炼挖掘不够,传承载体及表现形式还较为单一。

谋划好水安全保障这篇大文章,必须紧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及精神需求,围绕建设“两江两河两水”绿色生态走廊,以“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原则,统筹谋划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文化,创新河库系统治理及生态修复模式,打造恩施特色的山水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标准的生活需求。

(三)治水主要矛盾转变,对构建高效协同的水利社会服务体系提出了新需求

新时期治水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迫切需要搭建优质高效协同的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当前依然面临诸多困境:基层河湖长制办公室人员配备不足,执法人员及装备配备不足,监管执法力度得不到保障,行业部门间的协调力度不够,联合管控工作机制尚待完善;农业供水水价机制单一,水资源和水利工程产生的收益偏低,无法持续有效地维持水利工程的管护;水权市场尚未建立,水利投融资渠道过于依赖于政府投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尚待形成;智慧水利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未形成采集多元、布局合理、手段互补、业务共享的信息监测预警预报体系,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不够,影响综合决策能力的提升,与政府“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目标还有差距。

要把协调涉水利益关系、规范涉水行为、化解涉水矛盾,促进水利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作为水利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把加强和创新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要从需求侧研究经济社会对防洪、供水、生态等方面的需求,又要从供给侧研究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质量等公共产品的上限,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利空间格局管控,完善水利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管,不断激发水利行业生命力、创造力。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瞄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和建设幸福河库的期盼,响应新的治水需求,适应治水主要矛盾变化,提升现代治水能力,加快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把恩施建设成为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重要一极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科技引领。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节水贯穿于供水输水的全过程,先节水后供给,先政策节水后工程节水,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建立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加强水资源保护。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水利发展成就的基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努力推动水安全保障成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程度更好水平上润泽民生、造福人民。

——保护生态,绿色发展。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生态,修复水环境,规范以长江、清江、酉水、唐崖河、郁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为主的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守生态红线、环境底线、资源上限。坚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推进恩施特色产业向生态化绿色化升级,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防控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力争消除防汛抗旱薄弱环节及重要风险隐患,增强应对特大干旱及突发水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水风险防控机制,提升防范化解各类水风险的综合能力。

——两手发力,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主要作用,着力推进农业水价、水利投融资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按照分步实现的原则,立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需要及我州实际情况,加快实施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和一批骨干性基础性水源工程,实施河库水系综合整治;持续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益,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开展智慧水利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

到2025年,恩施州水安全保障目标为:

洪涝防御能力增强。加强系统治理,清江、郁江、酉水、溇水、唐崖河、沿渡河等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防洪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干流防洪标准达到20至30年一遇。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堤防防洪标准达到10至20年一遇,城镇人口集中区域河段适当提高标准。积极推动姚家平水利枢纽建设,恩施市城区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其他县市城区及重要城镇防洪标准提高至20年一遇,重点易涝区排涝标准达到10至20年一遇。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洪涝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明显增强。

双控行动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促进用水效率效益明显提高。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6.86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均降低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以上。

农村供水安全可靠。加强县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及引调提水工程建设,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基本实现“多源互补、丰枯互济”供水格局。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标升级,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继续推进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恢复和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河湖生态明显改善。继续开展河库划界确权工作,全面划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水库水域空间管控范围,河库水域空间管控及水质提升取得重大进展,河库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启动水美乡村和农村小微水体综合治理,河道水系联通及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积极打造恩施州“水”名片。

移民基础设施完善。库区移民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消除,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明显改善。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州农村平均水平,村容村貌保持整洁。

智慧水利初步建立。初步构建覆盖恩施州江河水系、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的信息化体系,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全面加强。加强水文、水生态、采砂、水土流失、工程安全、水利管理等感知信息平台建设和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的精细管理、预测预报、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撑能力,加强水利大数据智能决策应用,全面形成水利智能监管体系。推进融媒体建设,整合门户网站功能,打造恩施州水利“一张网”。

改革监管取得突破。河湖长制持续深化,河流空间管控、水域岸线管理能力逐步加强,小微水体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实现全覆盖。河库空间管控、水域岸线管理能力逐步加强,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库岸线监管率达到80%。农业水价、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监管责任层层压实,基层水利服务和水利社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稳步提升。

恩施州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见表2。

表2  恩施州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四、发展布局

(一)总体分区

恩施州地处鄂西山区,是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围绕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依托全州水系脉络和水利工程格局,按照北部三峡库区和南部武陵山区进行水安全保障布局,以保障经济社会防洪安全、合理用水需求和生态环境健康为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系统治理,促进空间均衡,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充分挖掘水利行业在水生态旅游等方面的潜力。

(二)分区发展重点

北部三峡库区:包括利川市建南镇、谋道镇、南坪乡、柏杨坝镇以及巴东县沿渡河镇、溪丘湾乡、官渡口镇、东瀼口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两县市共10个乡镇。该片区为三峡水库重要的防洪库容区,是国家重要战略水源地、重要水源涵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功能区,也是库区移民安置的重点区域。

重点加强三峡水库库滨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沿河、沿库区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屏障带,维护三峡库区及上游地区水生态安全,确保长江“一江清水永续东流”。加强三峡水库以及其他大中型水库主体功能区涉水空间管控和库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

针对三峡库区的水域岸线侵占、库区消落带地质隐患较多、移民安置后续帮扶资金缺口较大、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不足等突出问题,“十四五”期间要强化该区域水域空间管控,依法整治违规违法、乱占滥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实施三峡库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和巴东县神农溪及其支流水系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河口天然湿地,通过生态屏障建设,保障入库水体清澈、水质优良。实施巴东县城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利川市南坪至柏杨坝集镇一体化供水工程以及乡镇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扩大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范围,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强三峡库区消落区崩岸治理以及库区周边地质灾害防治,推进巴东县平阳坝消落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山洪沟治理和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升防洪能力。

南部武陵山区:包括恩施市、建始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的全境以及利川市南部、巴东县南部区域。武陵山区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区、省重要的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和森林生态保护区。

重点加强“两江两河两水”干支流河道堤防整治与岸线保护,守护堤岸稳定、增强防洪能力,完善沿河城镇排涝管网体系,筑牢城市防洪保护圈;依托省清江流域绿色生态经济带发展,建设一批以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为重点的防洪工程,打造具备防洪、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生态景观、城市休闲旅游、古城风貌展示等多种功能的“八百里壮美清江画廊”,构筑沿江沿河生态安全格局。

继续推进中小河流和山洪沟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保障区域防洪安全。推进纳水溪水库、耍龙坝水库等重点水源性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标升级工程,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思路,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确保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安全、便捷,提升城乡一体化供水人口覆盖率。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地及乡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确保人口密集区和经济核心区的供水安全。加快实施11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提高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现代化水平。加大江河水库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小水电生态改造,打造循环通畅、洁净美丽的水网格局。加强库区移民后续帮扶,落实水库主体功能区的涉水空间管控和水土流失防治。

第三章  补强短板 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

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水利工程防洪排涝短板、供水短板、生态短板及水利信息化短板等,构建恩施州波平澜安的水网体系。

一、围绕“江河水系保安澜”,提升防洪减灾水平

立足于全州水网脉络和防洪风险分布情况,以“两江两河两水”等重要河流为骨干,以忠建河、马水河等中小河流为支撑,重点加强堤防、岸线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大力提升沿河城镇区排涝能力,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逐步消除病险水库等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全州防洪排涝减灾体系。

(一)推进重要支流综合整治及岸线保护工程

1.清江流域综合治理。根据《湖北省清江流域绿色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本着“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治水理念,按照“确有必须、可以持续”的原则,综合运用护岸整治、崩岸治理、堤防加固、河道清淤疏浚等措施,系统谋划并实施恩施州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做好清江干流恩施市屯堡乡段和红庙大坝段、利川市汪营镇至凉雾乡段、宣恩县万寨乡段及主要支流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清江及其主要支流防洪保护圈,构建清江恩施州段水安全屏障,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2.郁江流域综合治理。清淤疏挖利川市忠路镇、沙溪乡及文斗镇段河道,新建或加固防洪堤、生态护岸,郁江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提升至20年一遇。

3.沅江流域酉水综合治理。对酉水干流宣恩县沙道沟镇、来凤县旧司镇、咸丰县忠堡镇段河道进行治理,新建和加固防洪堤岸、生态护岸、穿堤涵管等,酉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提升至20年一遇。

4.澧水流域溇水综合治理。对溇水干流鹤峰城区段河道实施清淤疏浚、新建防洪墙、新建生态护岸等,溇水鹤峰城区防洪标准提升至20年一遇。

5.阿蓬江(唐崖河)流域综合治理。对阿蓬江干流利川段、咸丰段实施河道清淤疏浚、新建防洪堤(墙)、新建生态护岸等,阿蓬江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提升至20年一遇。

(二)实施中小河流治理

按照系统治理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的方针,结合新一轮的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加固堤防、疏浚河道、治理崩岸、修建防汛道路、加强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流域面积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防洪抗灾能力,保证河道泄洪通畅及两岸防洪安全。加快推进全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三)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以县城为重点,因势利导改造河道,恢复保持河湖水系自然连通,完善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构建城区良性水循环系统。

加快实施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削弱清江洪峰,增加干流洪水调控能力,缓解州城防洪压力。积极推进利川腾龙洞泄洪工程,形成“中防、下泄”防洪体系,提升利川城区防洪标准。实施建始县闸木水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整治加固水库、扩挖闸木水河东门坡段河道,消除建始县城防洪隐患。推进咸丰县曲江综合治理及鹤峰县城区茶园隧洞泄洪工程,解决咸丰新城区及鹤峰城区防洪问题。积极推进建始县花坪、巴东县野三关、来凤县百福司、鹤峰县五里瓦屋、中营神孔坝等集镇排涝工程,着力解决城镇内涝问题。完善防洪和排涝应急预案,加强城市内涝和洪水风险管理,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四)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推进实施宣恩县七里桥、来凤县香沟等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推进恩施沙子坝麻柳湾等山洪沟治理。推进山洪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建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管理与监督并重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五)加强病险水库整治工程

结合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攻坚计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型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盯紧水库安全度汛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安全鉴定,找准水库病险隐患。推进实施车坝河水库等中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存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妥善处理以往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遗留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证质量和安全,发挥工程效益。结合“强监管”要求,建设中小型水库监测预警设施,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为民造福。

二、确保“汩汩清水润民生”,提高农村供水能力

(一)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抓好重点领域节水

本着“节水优先”的原则,发挥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约束引导作用,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强化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安装渠道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

深入开展工业节水。加强州和县市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定额考评、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节水计划考核等措施,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用水、串联用水和回用水系统,提高重复用水利用率;加强用水大户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

加强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加强乡镇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使用乡镇生活节水器具。提高乡镇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好生活节水宣传,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二)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保障生产生活用水

重点推进利川市纳水溪等中小型水源性水库新建工程和鹤峰县红鱼溪水库等水源性小型水库改扩建工程,新建及改造塘堰、泵站提水、堰坝引水等其他水源性工程。

(三)完善应急备用水源,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以“多类型水源互济、多水源保障互补”为目标,按照“先挖潜、再新建”的思路,根据各县市城市自然条件、供水水源特点和发展规划,合理选择和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类型、规模和标准;挖掘现有工程应急备用能力,紧密结合常规水源建设,延伸城市及周边乡镇配套管网。加强应急备用水源的涵养和保护,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

重点推进县城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推进水源工程与输配水设施同步建设,建立良性的运行管理维护机制,确保在遭遇特大干旱或突发水安全事件时,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和必需的生产生态用水有序供应,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提标升级农村供水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以巩固稳定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思路,依据村庄发展规划,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档升级,提高农村供水有效覆盖率。

以县域为单元,兼顾城乡集中供水需求,对城镇水厂或较大的农村水厂扩容改造,延伸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范围,改善农村供水条件。通过管网延伸、小水厂整合、配套改造、升级联网及新建规模化水厂等措施,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合格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制,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促进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实施大峡谷水厂等一批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

(五)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供水效率

推进实施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及鹤峰县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着力解决灌区配套设施不足、渠系老化失修、建设标准不高、计量设施及安全设施欠缺等突出问题,提升中型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灌溉保证率和节水能力。按照“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管理科学”的现代化灌区建设标准,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围绕水源供水、过程配水、田间生态高效灌排水和科学管水等环节进行灌区现代化建设,构建安全可靠的灌区供水体系、灵活精准的灌溉配水体系、生态高效的灌排工程体系、智能可靠的灌区自动监控体系、科学完备的水管理保障体系,提升灌区现代化服务水平。

三、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维护河库生态健康

自觉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利工作全局,采取河库水域岸线管控、水系生态治理与修复、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源地保护、绿色小水电生态改造等系列举措,改善全域生态,保护恩施特色山水,构建生态和谐河库健康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河库水域岸线保护与治理

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在前期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定河库生态空间,明确各类水域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措施,制定河库空间管控方案。加强河库岸线管理,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的边界,加强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管理,严格规范各项涉水活动。通过定期的无人机巡河、重点水域建设自动水质监测站等,实时监测河库水质。科学确定重要河库生态流量,优化水资源配置和水利工程调度,保障生态流量水量下泄,维护河库生态稳定。

(二)加强重点河流生态治理与修复

统筹考虑水灾害、水生态等问题,根据水系格局、城镇分布,实施恩施市巴溪河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综合运用水资源统一配置与管理、河道治理、清淤疏浚、生物控制、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重要生境和生态功能受损河库的生态修复,全面提升河库水环境,改善河流水质。

加强流域内水系连通,合理确定水库最小生态流量,制定严格的生态流量调度、泄放及监管措施。持续查处违法行为和加强“清四乱”工作,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为修复河库生态环境、恢复广大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空间、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积极开展三峡库区巴东段生态环境修复,加强受损库岸、消落带、陡坡耕地、石漠化耕地等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治理,修复库区多重生态功能。以农村村容村貌改善为目标,在近库区域等人口密集区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包括堰塘在内的农村水环境整治。实施坡改梯及配套坡面水系工程,对坡耕地面积占比大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退耕还林重点地区及水库移民安置区等,采取坡改梯和退耕还林还草等坡耕地综合治理措施。

加强河道建设,以河道两侧及水库周边为重点,建设植被缓冲带,修建以拦沙坝、谷坊为主的小型拦蓄工程,有序推进恩施市三龙溪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革命老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逐步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打造清江绿色生态廊道。

加强水源地保护,推进全州千人以上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标准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建活动,加强水源地上游或汇水区风险源排查和防范。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水美乡村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水美乡村建设。推动实施农村小河道、小河沟、小坑塘等清淤疏浚、植被修复、岸坡整治和河渠水系连通,建设乡村生态河塘,完善灌排体系,提高农村地区水资源调配、水质改善、防灾减灾和河库保护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针对不同河流特点,因地制宜实施生态化岸坡整治;集中连片推进农村水系连通,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短板。

(五)推进绿色小水电生态改造

按照“能改则改、不改关停”的原则,推进境内小水电站生态改造工程,增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严格监控下泄流量,确保河流生态流量泄放。加强河流减脱水段的生态修复,缓解由于电站引水造成的河道水生态环境破坏。

四、助力“库区移民居安乐”,建设移民美丽家园

(一)继续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加强移民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改善移民生态环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全面实施水库移民增收计划,统筹安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移民专项资金,有效衔接其他行业规划,在做好直补资金兑现的同时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移民村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建设、移民增收等突出问题,使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移民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积极推动三峡库区移民后续工作

以扶持产业为重点,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的发展路径,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平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探索移民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原有后期扶持规划建设的基础上,补齐人居环境突出短板,配套完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室、超市等公益设施,促进移民安居乐业,形成富裕文明、和谐稳定、生态美丽的移民新村。对库区不稳定边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保障周边人居安全和水库运行安全。

五、夯实“一云一池两平台”〔5〕,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结合我州水利实际,以“一云一池两平台”为基础,构建水利信息感知网络。以智能应用为重点、水利网络安全综合体系为保障,结合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手段,运用云储存、云计算技术,初步建成将全州重点水利工程信息、水雨情收集及预报、汛情预报及科学调度等融为一体的全州智慧水利系统,加快我州水利现代化、信息化建设。

(一)构建天空地一体感知系统

围绕洪水、干旱、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城乡供水、节水、江河湖泊、水土流失、水资源开发与利用、水利监督等十大业务,利用传感、定位、视频、遥感等技术,实现感知范围全域覆盖。对重要河流、大中型水库、山洪沟、重点水土流失区以及水利管理活动等水利对象实施在线监测,补充完善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土流失、工程安全、洪涝干旱灾害、水利管理活动、水行政执法等监测内容。加强无人机、视频、遥控船等多种监测手段的应用,以及5G、NB—IOT〔6〕等新一代物联通信技术的应用。

(二)加快大数据中心和平台建设

加快建设大数据服务中心和开发智慧水利一体化平台,加强资源整合。依托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水利大数据汇聚、治理、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覆盖全州的水利大数据服务中心。建设横向全面覆盖各水利业务领域,纵向贯穿州、县市、乡镇各级的水利数据资源,统一采集、统一治理、统一存储、统一融合分析和统一服务的水利大数据云平台,逐步构建水利大脑,支撑智慧化水利应用。

(三)加强信息处理和应用

基于信息融合共享、工作模式创新、流程协同优化、应用敏捷智能等新时代水利业务应用思路,在整合优化现有的水利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遥感解译、水利模型等平台能力,通过多业务联动的大数据分析与计算,构建融合涵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水工程、水监督、水行政、水公共服务等核心业务的水利智能应用,全面提升水利精细管理、预测预报、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持能力。

第四章  深化改革 实现水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的涉水事务职能,深化水价、水权、投融资机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强科技创新,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化水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水治理能力。

一、深化水价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深化水价改革,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逐步规范和完善有利于节约用水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中型灌区骨干灌排工程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将县级行政区用水量逐步分解至乡镇、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定水源、明水权、颁证明。制定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试点促改革,形成示范效益。完成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测算,分级分类制定农业水价,推动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开展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总结推广省内兄弟县市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经验,逐步扩大农业水价改革范围。

二、深化水权改革,建立健全社会水权市场制度

依法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设和完善水资源计量和监测系统,通过建设取用水监控体系,对水资源取水用户进行实时监测。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中的作用,使水权水市场成为解决水问题、化解水矛盾、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内生动力。探索农业水权交易模式,为水权水市场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三、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系

总结推广利川市、巴东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继续深化小微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加大管护经费支持力度。完善已改工程的档案归类及入档,对达到水库库容标准且有灌溉效益的塘堰注册为水库,并进行除险加固。对失去灌溉功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塘堰等工程按程序报废,解决长期小(2)型以下蓄水工程无专项管护经费、管护体制不顺、产权归属不明、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等问题,确保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高效运行。综合应用稽查、调度、调研、抽查等手段,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进展、发现问题,督促解决整改,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进度达到标准要求,确保正常发挥工程效益。

四、深化供水改革,创新城乡供水一体化长效机制

健全落实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压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7〕。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大管理”的原则,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建立统一采购储备制水、维修用材,统一设备检修维护、生产技术服务,统一年度考核,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规章制度的“五统一”机制。以大厂带小厂,制定生产管理、水质管理、营业管理、水源地保护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管水员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农村水站的日常运行。

五、深化金融改革,扩展水利行业投融资模式

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水利金融支持相关政策,在符合国家政策、不增加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投资补助、价格政策、税收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城乡供水、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营。以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为示范,继续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扩展社会资本投入范围。规范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模式盘活有稳定现金流的存量资产,转让所得优先偿还存量资产应对债务后用于新建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再投资形成新优质资产的良性循环。

六、深化管理改革,全面优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

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提高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依法厘清和划分州、县市两级水利事权,推进水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审、并审。按照“应放尽放”的目标要求,做好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摸底清理、论证、取消或下放工作。统一标准、简化程序、完善体系,优化行政审批办理窗口流程和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建立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施行政审批网上办理,优化网上审批流程。

七、深化制度改革,加快创建水利生态文明制度

创新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各环节。总结推广恩施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经验,制定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推进省级水生态文明县市、乡镇、行政村创建活动试点建设,推进农村水系整治试点建设。

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制定水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跨流域(区域)调水等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生态补偿协商机制。

推进水生态补偿试点建设,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八、深化人事改革,建设高素质水利行业人才队伍

“十四五”期间,努力建立一支与现代化治水能力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为恩施州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传承和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倡导水利人追求至清的品质,从自身做起,始终保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形象。强化对人才的组织关怀,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激发和引导人才积极投身水利现代化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找准基层水利薄弱环节,扎实推动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九、深化服务改革,完善水利行业社会服务体系

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健全全州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水利站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培训,提升基层水利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优化基层服务平台,提升办事水平和效率,建立基层服务评价体系。

促进社会服务功能的完善和拓展。不断探索将防汛排查、应急供水、河库清障、巡查、水文监测预警等水利公共服务市场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水利公共服务部分或者全部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建立健全水利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出台政策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到水利市场中,分类逐步推行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水利公共服务市场化。

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商品价值和服务价值。充分探索水资源、水流资源、水能资源、岸线资源、景观资源、砂石资源、渔业资源等涉水资源社会经济服务功能和商品价值,以水利工程和河库水域为媒介,利用涉水资源构建对供水、港口、发电、航运、旅游、交通、住建等部门的服务体系;建立价值产生和回收机制,拓宽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投资渠道,促进工程健康运行良性循环。加强河库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增强河库的洪水调蓄、净化环境等生态服务功能,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水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转换为社会经济服务功能。

第五章  强化监管 提高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坚持依法治水,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水利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对江河水库、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水行政事务工作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推动水利行业监管从“整体弱”到“全面强”。

一、建设水利地方法规体系,强化依法治水理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我州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各种河道规划,逐步健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资源量效双控、河道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地方性法规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确保河湖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河湖生态环境修复成本,按照“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研究建立河湖资源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国家涉水法规为准绳,落实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强化执法人员依法治水理念。

二、用好河湖长制监管抓手,强化河库水域监管

以河湖长制为关键抓手,落实“一河一策”方案,压紧压实河库管护责任,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继续推进河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严格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巩固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取得的成果,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水库岸线监测及河道采砂监管;以流域为单元开展系统综合治理,不断加大对河流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打击力度,着力构建多部门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和联防联控机制,逐步构建各区域、各部门、全社会“共抓共管共治”的河库保护新格局。

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涉水资源监管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强清江、郁江、唐崖河、沿渡河、酉水、溇水等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水量监测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依法打击非法取水、超标准取水、破坏水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

四、贯彻水利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工程安全监管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在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的同时,以点多面广的中小型水库、农村饮水等工程为重点,加大对工程安全规范运行的监管。加强工程建设“四制”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对工程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管,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发挥效益。深入开展小微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管理体制,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小微型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五、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强化水土保持监管

持续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全州水土流失监测和预警体系,提高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水平。加强监测点建设,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及时掌握流域内水土流失和水质动态。及时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继续推动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引导私营企业、村集体、个人等参与。

六、建设水利监测信息网络,强化水利科学监管

完善水文站网布局,继续推进水库自动化测报系统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州的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和全州常旱区墒情监测站网,建立覆盖所有县市监测断面、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大中型水库、主要水功能区、规模以上取水户和中型灌区的水资源监测站网,建立全州水环境监测中心和饮用水源安全应急监测中心,努力为防汛抗旱减灾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水利信息传输处理站网建设,健全覆盖到县和重点水利工程的全州水利信息化骨干网络,完善水利数据中心,建立跨流域、跨县市的水利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防洪减灾平台与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系统合网。

加强综合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立防汛减灾监控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水利工程工情管理四大智能系统,建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和全方位多角度的水利综合展示视图。完善水利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提高水利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协调性分析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思路报告》(以下简称《思路报告》)等对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农村饮水安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本规划按照《建议》要求,结合《思路报告》,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各项任务与《建议》《思路报告》等保持一致。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目标指标和相关任务与国务院出台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进行了衔接。

列入规划的工程项目符合清江流域治理、开发、保护总体要求,并积极与县市级国土空间近远期规划衔接,确保项目用地性质、建设规模、意向选址等符合“三线”管控要求以及相关约束性指标等。

同时,规划实施也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疏导河流、整治河道、加固堤防、筑坝建库等水利工程建设改变了河流上下游的水文情势,改变了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有时还会对物种多样性、下游等环境敏感区带来不利影响。水库、跨流域调水等水利工程一般具有占地移民等问题,可能带来一些社会问题。

为此,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和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统筹做好水利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保证移民长远生计,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加强对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水生态系统的监测,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防范应急管理措施。

二、规划有利性分析

“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建设任务主要包括防洪提升工程、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主要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智慧水利建设等。规划实施后,可进一步提升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清江、郁江、酉水、溇水、唐崖河等重要河流干流骨干工程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和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使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至20年一遇,将进一步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增强全州水安全保障能力,有力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将进一步改善农村供水条件,提高农村饮水水源稳定性,改善供水水质,提升农村供水安全监管水平;推进抗旱水源建设,将进一步有力提升区域抗旱应急供水能力。通过规划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三)加强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改善河湖生态健康

通过加强水资源保护,将有效控制入河湖污染排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将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保障饮水安全。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将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规划不利性分析及对策

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诱发水库地震,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选址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程度地减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一)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

加强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维护河流合理流量。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水资源利用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全社会的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坚持用法律和制度保护水生态环境

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管理制度。在水利工程前期论证中,要深入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水生生物资源、重要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等。坚决避免中小河流治理中束窄河道、减少行洪断面、河流渠道化的倾向,尽量保持河道自然形态,采用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保持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协调一致。依法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坚持集约用地,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点的迁建或复建选址,应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

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规划和项目,应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五)优化工程设计减缓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优化工程设计,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和控制水利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水库工程要明确最小生态流量目标和调度要求,满足下游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通过加强治污、截污措施保护库区水源地水质安全。河道整治工程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需要,采取生态友好型的工程方案、材料和施工工艺。灌区工程要加强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控制,对灌溉退水采取生态净化处理等措施,减轻退水对受纳河流的不利影响。

第七章  投资测算与实施计划

一、水利投资测算

依据相关规划、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前期工作的投资估算,结合中央和省关于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十四五”期间共规划水利项目555个,估算投资461.92亿元。按项目类别划分,防洪提升能力工程131.59亿元,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141.33亿元,主要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121.71亿元,移民后扶投资62.79亿元,水利信息化建设4.5亿元。


图1  恩施州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投资组成示意图

二、资金筹措方式

按照水利部及省相关工程类型投资政策进行资金筹措,同时鼓励使用债券资金。本次规划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社会资本,投资比例见图2。


2  恩施州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资金筹措比例示意图

三、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项目建设紧迫性和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和建设周期内各年度投资强度,将所有工程投资按目标计划分摊到各个年度,计算出分年度投资计划。2021—2025年度投资比例分别为20%、22%、25%、18%、15%。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州、县市人民政府是保障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水安全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优先领域,把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加强水安全保障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各项任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其他行业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突出矛盾。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高效的水安全保障工作机制。

二、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建设资金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群众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长效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中的主导作用,落实中央支持水利金融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积极稳定和扩大水利领域的投入规模。逐步加大工程管护尤其是小型水库等民生工程管护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水利工程管护基金,加快完善水费收缴机制,引进第三方服务,逐步形成良性的水利工程管护机制。

三、深化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基础

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压实推进各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抓好项目环评、用地预审等要件办理,协调解决征地移民中的重大问题,积极落实建设条件。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项目审查审批进度,强化监管,提高效率,推动多开早建。

四、严格监测评估,确保实施效果

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升规划的适应性。

五、深入宣传引导,形成治水合力

加强宣传引导,把水情教育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提高人民群众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护水意识和水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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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用语解释

〔1〕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和用水效力控制红线。

〔2〕节水“三同时”制度:用水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四乱”:乱堆、乱占、乱建、乱采。

〔4〕两江两河两水:“两江”指清江、郁江,“两河”指唐崖河(阿蓬江)、沿渡河(神农溪),“两水”指酉水、溇水。

〔5〕一云一池两平台:“一云一池”是指水利云和存储数据池,依靠计算机云计算和云存储等新技术,为水利大脑提供大规模的存储和计算能力;“两平台”是指水利信息感知平台、辅助决策应用平台。

〔6〕NB—IOT:NB—IOT(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NB—IOT)是IOT领域基于蜂窝的窄带物联网的一种新兴技术,支持低功耗设备在广域网的蜂窝数据连接,也被叫作低功耗广域网(LPWA)。

〔7〕三个责任: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