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完善绩效考核发挥激励作用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4
理论研究:完善绩效考核发挥激励作用

课题组:石小刚  龙爱国  赵钧  牟松乔  谭志金

(2014年3月)

住房公积金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它既是城镇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资金来源,又是地方政府获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渠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管理方式和营运模式上既不同于企业,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自担资金运作风险的同时,承担着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的责任。公积金中心的管理水平、工作绩效和风险防范能力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绩效考评体系,是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竞争能力和客观评价业绩水平的重要保障措施,实施战略导向绩效考评管理制度是住房公积金行业的一项管理创新,是提高公积金中心的核心竞争力和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

实际上,全国许多地方的住房公积金运作机构都进行着不同程度的综合考核、目标考核、业绩考核等,在具体做法上各有特色。结合恩施州的实际,我们从2012年开始,在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报请管委会统一实施了一定程度上的目标考核,应该说成效较为明显,近几年各项业务指标增长都很快。然而,作为全面性的行业绩效考核,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一、实行绩效考评管理的必要性

   (一)实行绩效考评管理是促进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挖掘内部潜力,开拓创新,谋求长远发展的需要。

不断提高中心管理水平是实行绩效考评管理方式的内在动力。近年来,在内部管理上,各地不少地方公积金中心在经营管理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如,有的中心充分借鉴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对原有的管理模式进行流程再造。公积金中心和金融部门有着相似的经营业务内容,同时承受着与银行相似的经营风险,公积金中心(尤其采用直接归集管理模式的中心)在软、硬件建设和维护上也有着与金融机构相同或相近的经费投入和经费需求,因此在保证资金归集规模逐年增长、个贷发放量逐年加大、收入和收益不断提高的同时,公积中心需要有与之对应的类似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来保障。但是目前,公积金中心存在着经费管理模式与实际业务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通过实施绩效考评管理,可以强化公积金中心自身业务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向管理要效益,把业务做大,增收节支,合理调配经费的有效使用,落实费用的内控机制,把经费支出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并且能与收入收益相匹配的范围内,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有利于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落实责任、奖罚分明,发挥出绩效考评管理激励机制的作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为公积金中心业务发展提供更大的上升空间;给予公积金中心运作决策方面更大的自由,并在资源管理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提高公积金中心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实行绩效考评管理是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充分调动公积金中心全员积极性的需要。

公积金中心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在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以分配制度为公积金中心的人才激励机制,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吸引和聚集更多的优秀人才,这些人才是住房公积金事业长期稳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公积金中心取得优秀业绩的有力保证。高素质才能产生高效益、高效率,公积金中心要真正留住人才、重用人才,给员工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必须建立起能够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资福利激励机制,这些需要有合理的费用增长机制来保证。建立全面、科学、公正、客观的考核评价机制和考评指标体系,是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和保证。

   (三)实施绩效考评管理是建立内外统一,内外相互促进的综合考评体系的需要。

公积金中心完整的考评体系应该由公积金中心内部考评体系和外部对公积金中心的绩效考评体系两部分组成。公积金中心内部考核体系对内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积金中心内部考评体系必须以财政、审计等部门为主导的外部考评体系为支撑或为依托,才能真正、更好地发挥出内部考评体系应有的作用。公积金中心内部综合考核管理与外部绩效考评管理挂钩,能够形成“内外考核、相互促进”的良好互动管理局面,从而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业绩水平,不断强化对员工及公积金中心各部门的全面管理和综合考核;公积金中心内部综合考核管理与外部绩效考评管理挂钩,能更好地发挥出绩效考评管理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规范员工行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激励员工积极上进。在考评体系的不断完善过程中,协调利用好各种资源,追求收益成果的最大化,能进一步完善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瞻前顾后”的长期行为,避免短期经济行为,保持资金管理的正常秩序,促进公积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他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本质区别是对公积金中心实行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

公积金中心经营和运作住房公积金,承担着经营风险、担负着金保值增值的责任、担负着为当地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重任、经营和运作庞大的资金和加强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经费水平来支撑。公积金中心与其他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情况相比无直接可比性,单纯依据定员、定额方式核定经费额度无法全面反映公积金中心的实际经费需要,在实行直接归集管理模式的公积金中心显得尤为明显。公积金中心的单位性质虽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但在运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上,一些公积金中心完全类似于准银行金融机构,其房改资金归集和运营管理模式完全按照“独立归集、自主运作、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充分借鉴和移植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在费用核定方式、核定标准和业绩考核上也应参考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

   (五)实施绩效考评管理有利于财政部门更有效地实施监督管理。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公积金中心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财政部门不易合理掌握政策原则性和管理灵活性两者之间的尺度,管的过松容易失控,管的过紧容易管死。在绩效考评管理制度下,对财政部门来说有了绩效考评体系作为考核管理工具,可以做到“宏观上管理到位,微观上激励搞活”;对公积金中心来说,不仅仅体现在给予公积金中心更大的灵活性和激励机制上,更大地体现在工作责任和工作压力上,需要更加谨慎地决定投入资金的组合使用,重新配置资源,合理安排支出的优先顺序,以满足对产出的要求,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的内容

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的内容应包括运作管理机构的组织建设、政策执行、内部管理、业务发展、运作业绩和社会效益六个方面。

   (一)组织建设方面考核

组织建设考核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业务的正常开展。考核的内容应包括:机构设置情况、班子建设情况和人员结构情况。机构设置情况考核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以及管理部的机构设置等内容;班子建设情况考核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领导职数配备、成员年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构成等方面;人员结构情况包括工作人员年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从湖南湘西、湖北黄石、深圳中心、福州中心等中心的情况看,只要领导和员工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工作都会有声有色。所以,组织建设考核在绩效考核中必不可少。

   (二)政策执行情况考核

政策执行情况考核是确保住房公积金有关方针、政策得到真正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考核的目的在于促使运作管理机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资金运作活动,保证政策法规在全行业的统一规范执行,为防范和化解资金运作风险提供保障。考核的内容可以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以往违法违纪行为的纠错情况等。

   (三)内部管理情况考核

内部管理情况考核是督促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机构苦练内功,增强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考核的目的在于督促运作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贯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到位;资金运作有序,资金安全得到保障。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内部职能部门设置、岗位职责划分、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会计核算、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等方面。

   (四)业务发展情况考核

业务发展情况考核是督促住房公积金运作机构挖掘潜力,下大力气拓展事业的主要手段。考核的目的在于监督检测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机构,业务运作活动的开展情况和这一事业的发展状况。主要内容包括:制度覆盖、资金归集、资金提取、贷款发放与回收情况等。业务发展情况考核具有刚性特征。

   (五)运作业绩情况考核

运作业绩考核是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考核的目的在于监督检验运作管理机构资金运作管理的结果,便于评价界定资金运营成果。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增值收益实现情况、人均贡献情况、违规资金回收情况、资金运作效益情况、风险防范以及资金安全情况等。运作业绩考核是评判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机构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六)社会效益情况考核

社会效益情况考核的目的在于掌握运作管理机构对外服务方式、工作质量、社会形象等情况。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价、市民评价、缴存单位评价、缴存人评价、受托银行评价、媒体评价、地产企业评价、管委会评价等。社会效益考核对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机构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改变服务方式,发挥制度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三、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设计

目标考核的主要指标设计按总分200分量化考核。

(一)目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100分。其中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30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0分),增值收益(40分)。

(二)规范化管理情况100分。其中归集管理(20分),个贷管理(20分),财务管理(30分),信息管理(10分),机关管理(20分)。

   业务指标 100分

职能目标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归集工作(30分)

新增归集额

完成目标任务数得满分,每超任务10%加1分,每欠任务10%扣1分。

新增参缴人数

完成目标任务数得满分,每欠计划5%扣1分,扣完为止。

新增非公经济组织建制

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不得分。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达到12%

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达到12%得满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参缴率达到95%以上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参缴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

个贷工作(30分)

年度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每超目标任务数10%加1分,每欠计划10%扣1分。

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

个贷逾期率在1‰以内得满分,每超个1‰以上1个千分点扣1分。

到期逾期贷款零余额

到期逾期贷款余额为零的,得满分,到期逾期余额每1万元扣0.1分。

增值收益(40分)

完成增值收益情况

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每超目标任务数10%加1分,每欠目标任务数10%扣1分。

   规范化管理 100分

职能目标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归  集   (20分)

缴存单位、职工信息管理

单位名称、性质;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信息录入错项或不全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抽查30份)。

归集业务

录入缴交比例、月缴存额与实际缴存额不符的,每个单位错一项扣0.5分(抽查5个单位,每个单位最高扣1分),办理业务录入不规范,资料录入与纸质资料不符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抽查30份)。

转移、提取管理

未按要求办理(不符合提取条件、手续不齐、没实行审签)提取的,每件扣1分,资料录入与原始资料不符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抽查30份)。

归集档案管理

未按归集操作规程(试行)要求整理归档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个  贷

(20分)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抽查30份)

不符合贷款条件,为其办理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符合贷款条件但办理不规范的:借款人、担保人未现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未严格执行“审贷分离、三级审批”的,借款金额、担保金额填写录入错误的均每次扣2分。其他办理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抽查2个月)

无催收工作台账的扣3分,未保管催收凭证的扣3分,催收凭证保管不全、催收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未及时催收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贷款档案管理(抽查30份)

档案资料交接给档案保管人后,内件每遗失一件扣1分;遗失合同等重要内件此项得0分。档案整理不规范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收录(抽查30份)

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录入不规范的,每条扣0.5分。(扣完为止)

财  务

(30分)

会计核算

(10分)

1、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符合会计制度规定。每发现一个错误扣0.2分。

2、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符合会计制度规定。每发现一笔错误扣0.2分原始凭证不合格每张扣0.2分;记账凭证不合格,每张扣0.2分;未使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统一制定的资金收付款凭证每张扣0.2分。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在当日进行账务处理,及时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账务处理不及时的,每笔扣0.2分。

3、账簿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规定要求。每发现一笔错误扣0.2分,账簿设置不全,每个账户扣1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做到账卡、账实相符,每发现一笔不符的扣1分。

4、会计报表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数字错误、内容不完整等每发现一笔扣0.2分;提前扎账每提前一日扣0.5分;电子报表以扎账日起计算每迟报一日扣0.5分,会计数据月结后更改数据的每一笔扣1分;没有报送编制说明的扣0.5分。

财务管理

(17分)

1、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每个扣1分,在没有开户的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每笔扣1分。

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是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私章和出纳员私章。不按规定预留银行印鉴的每一枚印章扣0.5分。一人保管全部银行预留印鉴的,单位财务工作考核为0分。

3、收入、支出业务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以现金方式办理结算业务的,发现一笔起,单位财务工作考核为0分。

4、严禁擅自开办网上银行结算业务。擅自开通网上银行结算业务的,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考核为0分。

5、按照规定设置业务主办、主管审批、会计复核和出纳岗位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每缺一个岗位扣0.5分。

6、无挪用资金。违反此规定,单位财务工作考核为0分。

7、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存款时必须取得“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否则为0分。

8、严禁擅自跨行划转资金。未经州中心批准擅自跨行划转资金每百万元扣0.2分。

9、增值收益真实准确,及时上缴。虚列收入支出的每万元扣0.1分,上缴不及时的扣1分;贷款风险准备及时上缴中心集中管理(1分),上缴不及时的扣1分。

会计档案

(3分)

1、电子凭证、账簿、报表打印成纸质凭证、账簿、报表,并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每缺一项扣0.1分;每差一个账户或一张报表扣0.1分。

2、其他会计资料收集齐全。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移交清册每缺一项扣0.2分。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规定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没有整理扣1分,整理不规范扣0.5分。

信息系统 (10分)

信息安全

1、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在业务操作设备上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对各缴存单位提供的数据文件磁盘(U盘)等,要先进行杀毒处理,再导入数据,违反规定发生数据丢失或泄密的得0分。

操作管理

1、操作人员按照各自的权限和口令进行操作,操作口令由业务人员自行保管,违反规定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操作人员按照住房公积金软件系统的设置模块规范处理业务,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上报系统软件公司进行修改处理的,每出现一次扣0.2分。

报表报送

及时上报相关报表。报表报送不及时的扣1分,报表不完整准确的,扣1分。

机关管理(20分)

计生、综治等一票否决工作

计生、综治等一票否决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得满分,受县以上表彰加1分。

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的,得满分,受县以上表彰加1分。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达标的得满分,受县以上表彰的加1分。

主题实践活动

完成年度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年度内无服务对象投诉或上访事件得满分,主题实践活动受县以上表彰的加1分。

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州中心档案管理“三合一”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得满分,每差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上报材料及对外宣传

及时上报各类材料得1分,每漏报(迟报)一次扣0.5分。每月在州级以上媒体(含中心网站)发表外宣信息1条得4分(全年累计12条),每超1条奖0.5分,每欠1条扣0.5分。加分是高加2分,扣分扣完为止。

四、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综合考核分优胜、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目标任务和规范化管理完成情况考核分别达85分以上并完成归集、个贷、增值收益三大任务争取目标的为优胜单位;目标任务和规范化管理完成情况考核分别达80分以上并完成归集、个贷、增值收益三大任务基本目标的为合格单位;没有完成归集、个贷、增值收益三大任务基本目标或者规范化管理情况考核低于80分的均为不合格单位。单项奖另设。

文明创建、机关党建、档案管理任意一项不合格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被实行“一票否决”的,视为不合格单位。优胜单位与合格单位不重复设置,取最高等次评级作为最终考核成绩。

(二)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作为中心核定被考核单位年度优秀公务员指标的重要依据。不合格单位年度内不核定优秀公务员名额。连续两年为不合格单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三)为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表彰奖励采取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可以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奖金由财政部门核定审批,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解决。奖励范围包括考核年度运作管理机构在册正式人员和临时聘用并在运作管理机构工作满一年(即12个月)以上的人员。对在考核年度退休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长短比例发放奖金。奖励范围不包括运作管理机构接受处分未满人员、以及因违纪问题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因病休养或其他原因休假全年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人员。

对考核不刻个办事处负责人建议降级、撤职处理的同时,由考核机关监督有关单位扣发或追回考核年度当年已领的各种奖金,并列入下一年度考核检查的内容。

住房公积金各营业部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违纪事件发生,造成资金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对其单位考核一律按不合格对待。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住房公积金考核对行业来说,是一件新事情,需要发挥行业的聪明智慧,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全面细致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客观反映不同机构的真实情况,起到激励全行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