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峰县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31
【文字解读】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峰县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 《鹤峰县殡葬管理办法》 (鹤峰政规[2013] 4号),2013年6月8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已于2018年6月8日过有效期。

(二) 2019年机构改革部分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鹤峰县殡葬管理办法》对所涉及的单位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新出台的《鹤峰县殡葬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鹤峰县殡葬管理办法》原有七章四十条,修订后共七章三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共八条,删除了原殡葬管理办法第二条,修订后七条。同时对第三至六条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章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共五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修订后共四条。第三章土葬管理共七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修订后共七条,其中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禁丧区、禁葬区范围,十五条对未建立公墓区遗体埋葬要求更加具体,增加了第十八条惠民殡葬的减免政策。第四章殡葬活动管理,原办法共四条,删除了原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删除后共二条。第五章丧葬用品管理进行了适当调整,共四条。第六章法律责任更改为罚则,对相关职责按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共九条。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实施的时间,共三条。

三、本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办法从2022年6月10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鹤峰县殡葬管理办法》(鹤峰政[2013] 4号)同时废止。国家或者省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