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州人才需求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30
关于建立全州人才需求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州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7〕10号)精神,现就建立全州人才需求监测预警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围绕全州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人才需求,突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重点,通过建立完善全州人才需求监测预警机制,支持引才主体创新引才方式、拓宽引才渠道,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留用工作机制,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二、预警内容

用人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触发人才需求预警:

(一)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人才“招不进”,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时间超过1年,企业单位岗位空缺时间超过半年,通过公开招聘难以招聘人才的;

(二)用人单位的引进人才“留不住”,非因组织原因辞职且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或者同一管理和技术岗位近3年内出现2次以上引进人才频繁离职的;

(三)用人单位连续2次以上引进人才均不能满足用人单位使用需要的。

三、预警措施

(一)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分析。企事业单位所需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填写《人才需求监测预警分析情况报表》(下同),向同级人社部门报备,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二)单位岗位及人员在岗情况分析。用人单位定期统计分析本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对单位人员需求量大、岗位空缺比例较高、同一岗位空缺时间较长、岗位离职离岗频繁的,企业单位向同级人社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送情况,事业单位向同级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告情况,纳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数据分析。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统计分析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及人员聘用情况,人力资源市场市场负责统计企业市场招聘情况,对报名人数不足1:3的,以及招聘人员不能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直接纳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四、结果应用

各级人社部门按季度收集整理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数据,分析整理形成人才需求目录,按企事业单位分类,定期向社会发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业目录》,针对性组织开展校园招聘等人才招引活动,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

附件:人才需求监测预警分析情况报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人才需求监测预警分析情况报表

用人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需求类别

需求人数

岗位条件

紧缺原因

备注

填表要求:需求类别指“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两个类别;岗位条件指满足该岗位需求的主要(关键)条件;紧缺原因指单位该岗位现状及引进人才存在的困难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