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华家湾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23576)。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策调整、工作动态等业务和新闻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以开展“四下基层”和“窗口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州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出台了《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并及时公开政策解读。2023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在门户网站上公开175条,微信公众号“恩施公积金”公开3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与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互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积极参加全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提升中心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3个,共发布36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发布流程,保证发布信息质量。同时,畅通群众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途径,通过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件,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中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2023年度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无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未收到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件和被申请行政诉讼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心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栏目设置比较合理,公开内容也逐步完善,但部分栏目还存在更新不够及时问题,离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2.政策解读文字表述专业性强,群众理解起来有难度,不够通俗易懂。

3.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以图片文字为主,图表、短视频等新形式运用还不够充分。

(二)改进措施

1.及时更新中心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各类栏目信息,第一时间为群众提供有效信息。

2.丰富宣传形式,多尝试利用图表、短视频等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

3.拓宽宣传渠道,多尝试利用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公积金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州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条,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反馈。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