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04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011478325/2021-190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21〕7号
文件类型: 通知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25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巴东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以下简称《清单〈目录〉》)已经2月4日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2号)和《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0〕42号)要求,认真抓好执行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清单审批和变相审批。《清单(目录)》的动态调整,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二是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附件:1.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1版)

2.乡镇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版)

3.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版)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