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食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使用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6个批次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的紧急通知恩施州食药监函〔2014〕67号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19
恩施州食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使用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6个批次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的紧急通知恩施州食药监函〔2014〕67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收到报告,反映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批号:201311081)在浙江省连续出现23例发热、过敏等严重不良反应。经宁波市药检所检验,该批药品的“无菌、细菌内毒素和可见异物”项不符合规定。

经评估,该企业在2013年11月生产的与不合格批次处于同一生产周期的连续6批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均可能存在质量风险(批号范围:201311031、201311041、201311051、201311061、201311071、201311081),总局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上述批次的产品。请各县市立即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清查,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标示为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批次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配合做好药品召回工作,并监督企业召回情况,密切关注其注射剂药品不良反应,有情况立即报告,妥善处理。

各县(市)局、州直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将本辖区、单位核查情况和停止销售使用情况于8月20前报州食药监局药化生产科。

联系人:幸茂伟,联系电话:0718-8228059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