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08
恩施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恩施州政扶组发〔2017〕8号

 

 

恩施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直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恩施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7年 5月2日

 

 

2017年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17年是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第二年,做好2017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全州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州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求真务实,精确瞄准、精准施策,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确保按期完成年度脱贫目标。

一、夯实精准扶贫工作基础

1、坚持目标导向,精准锁定年度脱贫对象。结合“军令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县市最终锁定贫困对象规模的情况,锁定预脱贫对象,实行“靶向治疗”。 重点加强对来凤、鹤峰的指导、支持和督办,确保两县按照标准,在规定时限内脱贫摘帽。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档案质量。组织各级业务培训,提高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能力。规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台帐管理。

3、强化大数据管理,推进扶贫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州级精准扶贫指挥中心,推进全州脱贫攻坚信息化建设工作,打造脱贫攻坚督战指挥、部门协同作战、资金项目监管和大数据分析决策等平台,推进精准扶贫管理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收集掌握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有关信息数据并作出分析,做好贫困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4、大力推进发展生产扶贫工程,打牢全面小康基础。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努力做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精准扶贫工程。运用贫困村产业发展基金、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基金、贫困地区“双创”基金,培育壮大各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生产脱贫。长短结合发展产业,加大“生态、绿色、富硒”特色品牌产业支持力度。多措并举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乡村旅游承载扶贫的独特作用,加大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建设,重点扶持贫困村开展旅游扶贫。

5、全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加强贫困地区、贫困乡村交通、水利、电力保障和危房改造、农村信息网络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力度保障贫困村、组、农户交通条件达到脱贫标准。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农户集中或分散供自来水率、饮用水安全比例达到脱贫标准。加快推进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实现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加强贫困地区信息网络建设,确保贫困村有稳定的信息网络、贫困群众通信顺畅。

6、高位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安置点规划及搬迁户脱贫计划,力争完成2.7万户、8.7万人年度搬迁任务。注重搬迁户后续发展,同步谋划推进脱贫产业配套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促进搬迁速效并进,坚决做到资金使用安全、房子质量安全和住户信用安全。

7、做好生态扶贫工程,培育绿色产业。把生态补偿扶贫作为双赢之策,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生态就业,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又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收入。加大争取国家生态支持力度。落实好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等政策。落实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大力培育绿色产业,提高补助标准,促进贫困户增收,增强发展能力。

8、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确保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发展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计,确保贫困人口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具备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代际传递。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委培,完成2017年400人的招生任务。加大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力度,加大“雨露计划”实施力度。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用社会保障兜住失去劳动能力人口的基本生活。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建立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提高门诊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施文化扶贫支持计划,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

9、加大金融扶贫创新力度,增加精准扶贫投入。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贷款产品设计,探索“分贷统还”“户贷合用”模式,做到应贷尽贷,各县市要从专项扶贫资金中新增足额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力争全州小额信贷规模达到30亿以上。大力发展扶贫再贷款工作。实施“扶贫保”工程,加大扶贫保险支持力度,创新保险品种,推广贷款保证保险,定制扶贫产业特色专项保险。增强财政扶贫资金对贫困户参与保险的支持力度。

10、推进片区建设,加大老区、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全面实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落实片区扶贫政策。推进“两个龙凤”试点,探索可资推广的经验。深入推进高山片区综合扶贫,加快《恩宣建鹤四县五乡高山片区综合扶贫发展规划(2016-2020)》落实落地,加强督办检查和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按照年度计划稳步推进。加快重点老区乡镇、村整村推进步伐。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11、大力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入推进杭州市、恩施州双方高层对接和互访,凝聚形成合作共识,全面开展帮扶行动。签订《杭州市人民政府 恩施州人民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2016-2020年)》,编制《杭州市对口帮扶湖北省恩施州“十三五”规划》,明确2017年帮扶项目清单,推进帮扶措施迅速落地落实。引导各县市与杭州市结对区广泛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推进多层面、多形式对接帮扶。扩大双方交流面,在产业、人才、文化、劳务等领域深入推进扶贫协作工作。

12、加强驻村扶贫工作。全面安排全州2017-2019年驻村帮扶工作,实行州(县市)领导带领州(县市)直单位对455个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成员,实行备案管理。组织驻村工作队示范培训班,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驻村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财政为驻村点配套安排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排均衡,推进力度协调一致。出台政策保障驻村工作队正常开支,创造条件让驻村工作队员全身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严格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检验干部、考核干部”,落实驻村干部召回制度,对不作为、不务实、不合格的驻村干部坚决撤换并组织处理。

13、强化社会扶贫力量。引导县市进一步深化中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帮扶行动和责任要求。组织县市进一步落实省内区域协作扶贫,积极主动对接,全力争取支持。引导落实省内定点帮扶工作,整合省直单位、学校、三级医院、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劳务协作等帮扶资源,壮大帮扶合力。进一步深化“千企帮千村”行动,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切实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精准扶贫。广泛动员州内外社会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等投入全州脱贫攻坚行动。持续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发挥扶贫公益品牌效应。

四、完善精准扶贫体制机制

14、完善贫困退出机制。完善贫困退出机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实现“规范退出”,做到“农户认可、群众认同、政府认定”。加大贫困户退出督查问责力度,对贫困人口脱贫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被脱贫”等问题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15、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对8县市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双月排位通报制度。对州直部门行业扶贫工作实行双月汇报制度。对驻村扶贫实行双月“随机抽点”通报制度。开展专项督查巡查,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审计、检查,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16、完善激励机制。不断完善整合激励政策,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坚持对提前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扶上马、送一程”,到2019年前,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对口帮扶单位不撤。

17、完善培训就业机制。实施精神扶贫行动,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选择、建设、监管、验收等过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贫困人口教育管理,激发内生动力,推进精神脱贫。抓干部帮带,发挥各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领头羊”的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面对面做好贫困群众工作,打牢脱贫靠自己的信念根基。推进“双创”工程,引导贫困村本土人才反向创新,带动脱贫。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

18、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机制。积极探索运用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整合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等量化到贫困户,投入龙头企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城镇商业门店建设等项目,实现贫困户资产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性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五、强化脱贫攻坚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人,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建强各级脱贫攻坚指挥部,配强指挥部办公室专班人员。执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等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坚决制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法,不搞层层加码,严禁弄虚作假,务求脱贫攻坚取得实效。抓好党建促脱贫,尤其选好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和“第一书记”。 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加大扶贫干部培训力度,加强乡村两级扶贫干部素质提升。

20、加大项目资金投入。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加大贫困县资金整合力度,推动涉农资金整合用于精准扶贫。逐级制定脱贫规划,精准到村到户建立脱贫项目库。以项目为导向、以工作短板为导向,统筹使用扶贫资金,不留缺口。

 21、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加大扶贫开发宣传力度,弘扬时代主旋律,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透明性。总结推广各地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深度挖掘和宣传自力更生脱贫的先进典型,凝聚激发内生动力的正能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助力精准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