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电质准字[2012]001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5
恩施电质准字[2012]001号

恩施电质准字[2012]001号

恩施州经信委关于国电长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电费收益权质押合同准予登记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恩施市支行、国电长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编号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42280101-2012[恩施]字0003号),权利质押合同编号为:权利质押合同(42280101—2012年恩施[质]字0001号),以国电长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长顺水电站自2012年2月22日至2013年2月21日止全部发电收入100%的电费收益权进行质押担保贷款。经双方共同认可,国电长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顺水电站电费收益权18532.34万元。经审查,上述质押合同符合《湖北省发电企业电费收益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准予登记。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