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预算部门(单位):湖北省民族歌舞团
预算年度:2021年度
评价类型:项目☑政策□ 部门整体□
评价单位:恩施州施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主评人1:曹绪国
主评人2:李清泉
正式提交日期:2022年8月
湖北省民族歌舞团
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缩略版)
一、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分数等级
湖北省民族歌舞团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2.99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本次项目评价主要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指标四方面开展工作:
1.决策。决策权重22分,得分19分,扣3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制定合理。主要扣分点在于:部分绩效目标没有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与目标任务相对应的绩效目标值;资金分配不够合理。如:产出数量指标中“大型活动举办场次”没有具体绩效目标值;预算编制电费42.6万元,实际电费支出是从单位往来资金支出。
2.过程。过程权重18分,得分17.99分,扣0.01分。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99.98%,资金使用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扣分点在于:预算未完全执行。
3.产出。产出权重30分,得分26分,扣4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未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主要扣分点在于:广场维修次数未达到绩效目标。
4.效果。效果权重30分,得分30分。效果效益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三)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 项目成效
恩施州文化广场运行经费项目计划投入资金合计397.40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已支付397.32万元。恩施州文化广场的正常运营为州人代会、州政协、市人代会等大型及活动提供圆满服务保障;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保,为入驻单位提供更好的办公环境,也为恩施名片旅游发展起到持续推动作用;规范了设施设备添置、维保的流程,对原损坏的大批广场砖、盖沟板进行了维修更换,对空调系统、景观亮化工程、电梯、幕墙等进行了维护保养及管护,充实了广场消防、安保人员力量,并进行规范培训,开展了文化广场消防演练、防爆演练,完善了文化广场和大剧院的安全应急预案,大大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2.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资金分配不够合理。偏离原因:个别项目实际与预算不匹配( 电费与维修(护)费),造成预算与实际对照失去意义。
(2)州文旅局作为主管单位对其二级单位“湖北省民族歌舞团”及下设资产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管不够。
(四)建议
1.保证预算编制科学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尽量将预算编制标准和细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因州文化中心不动产权归属州文旅局,州文旅局应当对湖北省民族歌舞团的财务收支以及州文化中心所产生的收益与支出加强监管。
附件:
湖北省民族歌舞团
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得分 |
决策22分 | 项目立项 6分 | 项目立项充分性 | 3 | 立项依据充分 | 立项依据充分 | 3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3 | 立项程序、审批材料等规范符合要求 | 立项程序、审批材料等规范符合要求 | 3 | ||
绩效目标 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合理的绩效目标 | 合理的绩效目标 | 5 |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5 | 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与目标任务相对应的绩效目标 | 单位绩效申报表、自评报告与自评表的绩效指标不够科学合理,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细化 | 3 | ||
资金投入6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且经过科学论证 |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且经过科学论证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编制标准,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匹配 | 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编制不够标准细化,个别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不匹配 | 2 | ||
过程18分 | 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到位率 | 3 | 100% | 100% | 3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99.98% | 2.99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组织实施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对应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 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对应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 4 | ||
产出30分 | 产出数量 8分 | 广场维修次数 | 4 | ≦5次 | 10次 | 0 |
大型活动举办场次 | 4 | 45次 | 45次 | 4 | ||
产出质量 15分 | 广场设施完好率 | 5 | ≥90% | 90% | 5 | |
广场安全设施运行 | 5 | 正常运行 | 正常运行 | 5 | ||
安全事故发生率 | 5 | 0 | 0 | 5 | ||
产出时效 3分 | 项目完成时间 | 3 | 2021年度内 | 2021年度 | 3 | |
产出成本4分 | 预算成本 | 4 | 不超预算 | 不超预算 | 4 | |
效果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场地租赁、会议费收入 | 6 | 250万元 | 284.65万元 | 6 |
社会效益7分 | 政府大型会议保障 | 7 | 服务保障工作 | 为州人代会、州政协、市人代会等大型及活动提供圆满服务保障 | 7 | |
可持续影响7分 | 恩施名片旅游发展 | 7 | 持续推动 | 持续推动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群众满意度 | 10 | 95% | 98% | 10 | |
总分 | 100 | 92.99 |
注:鉴于部分评价指标并未设置绩效目标值,为便于进行绩效量化评价与比较,且在不影响评价报告客观评分情况下,项目组以评价指标实际完成值同填目标值。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立项目的
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用于保障州文化广场建成后的日常运营维护。
(2)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州文化广场建成后的日常运营维护。
2.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由恩施州人民政府承担397.4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州文化广场建成后的日常运营维护。资金预决算对照表见下表(2-1):
2-1 资金预决算对照表
预算科目 | 预算(万元) | 决算(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决算总金额比重 | 备注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30.00 | 30.83 | 7.76% | |
二、办公费 | / | 0.62 | 0.16% | |
三、水费 | 5.00 | 4.17 | 1.05% | |
四、电费 | 42.60 | / | / | |
五、物业管理费 | 135.00 | 135.00 | 33.98% | |
六、维修(护)费 | 99.05 | 66.24 | 16.67% | 广场维修费用 |
七、专用材料费 | / | 22.75 | 5.73% | 购买广场设备等维修维护配件 |
八、劳务费 | / | 5.88 | 1.47% | 支付化粪池清理、排水沟清理等维修劳务费 |
九、委托业务费 | / | 39.22 | 9.87% | 1. 广场建筑维修工程设计、图审、实施方案、造价服务等费用 2.外墙清洗、仲裁费等 |
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6.94 | 1.75% | 购买商品用于维修 |
十一、专用设备购置 | 85.75 | 85.67 | 21.56% | |
合计 | 397.40 | 397.32 | 100% |
由于资金预决算对照表中的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实际用于广场维修,也属于维修(护)费范畴。维修(护)费明细表见下表(2-2):
2-2 维修(护)费明细表
序号 | 支出主项 | 支出子项 | 支出金额(万元) | 合计金额(万元) |
1 | 室外亮化 | 外墙清洗 | 33.4 | 34.15 |
2 | 主体室外清洗 | 0.75 | ||
3 | 线路管道维修 | 排水系统 | 5.158 | 13.75 |
4 | 排污系统 | 6.922 | ||
5 | 化粪池清理 | 1.67 | ||
6 | 设备维修设施维保 | 空调维修 | 8.2825 | 47.1369 |
7 | 电梯维修 | 5.6999 | ||
8 | 消防维保 | 6.21 | ||
9 | 其他设备维修 | 12.2125 | ||
10 | 幕墙玻璃维修 | 2.38 | ||
11 | 零部件维修 | 12.352 | ||
12 | 室内修复 | 吊顶修复 | 0.46 | 1.72 |
13 | 剧院等地方防水 | 1.11 | ||
14 | 广场便利店维修 | 0.15 | ||
15 | 退质保金 | 音乐喷泉维修 | 1.9 | 3.51 |
16 | 电动车充电桩 | 0.58 | ||
17 | 单位防水维修 | 0.08 | ||
18 | 地下水井供电线路维修 | 0.25 | ||
19 | 景观亮化维修 | 0.33 | ||
20 | 油漆防腐作业 | 0.18 | ||
21 | 大理石地面维修 | 0.19 | ||
22 | 耗材采购 | 应急抢险物资 | 0.76 | 7.5715 |
23 | 易损件(购开关、插座等) | 1.125 | ||
24 | 梯步摆花 | 4.89 | ||
25 | 维修耗材(购网线、收发器、电源等) | 0.7965 | ||
26 | 文化中心建筑维修工程 | 工程图审费 | 0.6 | 27.39 |
27 | 工程设计费 | 19.6 | ||
28 | 实施方案服务费 | 0.8 | ||
29 | 景观亮化灯具及配件采购 | 3.96 | ||
30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0.98 | ||
31 | 消防设施检测 | 1.45 | ||
32 | 其他项目 | 前广场及食堂出租价格评估费 | 1.8 | 5.7952 |
33 | 律师服务费(2020年5月-2021年4月) | 0.85 | ||
34 | 展厅面积出租价格评估费 | 0.5 | ||
35 | 硒博馆租赁仲裁费 | 1.7952 | ||
36 | 2022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评估 | 0.85 | ||
维修(护)费总计 | 141.0236 | 141.0236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
评价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进展、资金执行、资金拨付、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及其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有利于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评价对象和范围
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金额397.4万元。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分析。
3.评价抽样情况
抽样调查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预算申请相关程序、投入资金申请审批程序、项目支付相关凭证和手续、以及自评相关程序。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如:对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分析。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如:对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报告中的数据与历史数据比较分析。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如:通过对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中使用单位的满意度等分析。
5.时间安排
本次评价分前期准备、现场实施、分析总结和正式提交四个阶段。具体每个阶段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7天)。此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前期调研、确定评价方法、选定评价样本、设计评价指标和标准、设计调查问卷与访谈提纲、提出资料清单、制订工作方案、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等工作。
(2)现场实施阶段(10天)。此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召开进点会议、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议、收集核实资料、实地勘察调查、开展社会调查、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面对面访谈等工作。
(3)分析总结阶段(10天)。此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数据和资料、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起草与审核评价报告初稿、与委托方初步交换评价意见、并按时进行书面反馈。
(4)正式提交阶段(7天)。此阶段主要工作是根据各方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将经由主评人签名和本所盖章的正式评价报告提交委托方,并分别上传备案和归档备查。
(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1.决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权重22分,得分18分,扣4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权重6分,得分6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根据恩施州财函〔2014〕176号关于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关于拨付文化广场物业费用的请示》的建议,经财政局与州文化广场相关单位反复调查测算,由州级预算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确定实施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2021年州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权重10分,得分8分,扣2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2020年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但部分绩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不够细化,难以精准考评。偏离主要原因:项目执行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不能全面精准反映项目工作任务,如“广场维修维保次数”指标在绩效评价时难以精准考评;绩效目标仅对年度任务进行了简单罗列,未能完全反映项目主要情况以及预 期产出和效果。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权重6分,得分5分,扣1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编制不够标准细化,个别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不匹配。偏离主要原因:预算编制电费42.6万元,实际电费支出是从单位往来资金支出。
2.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权重18分,得分17.99分,扣0.01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权重10分,得分9.99分,扣0.01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资金到位率、执行率方面:项目投入资金合计397.4万元,已全部到项目专项资金财政账户,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1年12月支付397.32万元,资金执行率99.98%。
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权重8分,得分8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湖北省民族歌舞团制定有合法、合规、完整的对应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项目实施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执行有效。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权重30分,得分26分,扣4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指标
项目产出数量权重8分,得分4分,扣4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广场维修次数:目标值广场维修次数不超过5次;实际完成广场维修10次,未完成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场地使用次数增加,广场部分设备使用量增加,维修次数超过预期。
大型活动举办次数:目标值举办大型活动40次;实际完成举办大型活动45次,完成绩效目标。
(2)产出质量指标
产出质量权重15分,得分15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广场设施完好率:目标值广场设施完好率≥90%,实际广场设备完好率为90%,完成绩效目标。
广场安全设施运行:目标值广场安全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实际通过检查,广场安全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完成绩效目标。
安全事故发生率:目标值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实际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指标
产出时效权重3分,得分3分。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完成时间:目标值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度内,实际项目完成时间是2021年度内,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指标
产出成本权利4分,得分4分。目标值项目成本不超预算,实际项目成本未超预算,完成绩效目标。
4.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果指标权重30分,得分30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权重6分,得分6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场地租赁、会议费收入:目标值2021年场地租赁、会议费收入250万元,实际2021年场地租赁、会议费收入达到284.65万元,完成绩效目标。
(2)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权重7分,得分7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政府大型会议保障:目标值为政府大型会议作保障,实际为州人代会、州政协、市人代会等大型及活动提供圆满服务保障,完成绩效目标。
(3)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权重7分,得分7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确保恩施名片旅游发展持续推动:目标值为确保恩施名片旅游发展持续推动,实际为恩施名片旅游发展持续推动奠定了基础,完成绩效目标。
(4)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权重10分,得分10分。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群众满意度:目标值群众满意度达到95%,实际调查群众满意度98%,完成绩效目标。
(四)其他佐证材料
1. 关于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关于拨付文化广场物业费用的请示》的建议
2. 关于印发《湖北省民族歌舞团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3. 湖北省民族歌舞团财务管理制度
4. 新增固定资产明细表
5. 湖北省歌舞团预决算对照表
6. 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8. 文化中心租赁收入明细表
9. 第三方评价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主评人、专家资质证书复印件
恩施州施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主评人1:
(普通合伙) 主评人2:
中国恩施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