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鄂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将我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0项问题“要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要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整改目标
着力解决长江水污染突出问题,不断改善长江干支流水环境。
三、整改措施
1.积极配合推进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2.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强化项目监管,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等前期工作。
3.发挥预算内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省预算内专项投资的引导作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建设。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组织编制了《湖北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十四五”规划》、《洞庭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湖北实施方案》,并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补短板项目纳入了《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
2、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2019-2020年环资处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4203万元,用于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9个;安排省预算内投资7000万元,支持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2020年振兴处争取国家分三批下达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3.14亿元。经请示省政府同意,该资金已分解下达十堰市、宜昌市、荆州市共25个水污染治理项目。2019-2020年长江带处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9.0114亿元,统筹安排省预算内资金4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建设。
3、积极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加大对我省长江大保护项目融资支持,截至2020年9月底,国开行、农发行两家政策性银行支持湖北长江经济带项目484个,累计授信7668亿元,发放贷款3113亿元。推动和三峡集团合作项目48个,计划总投资2102.2亿元。
4、积极对接大型央企参与我省长江经济带疫后重振,促成三峡集团与我省签订《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合作协议》,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及能源项目121个,总投资2030亿元。
5、加强项目管理。每月5日-10日对国家重大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调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截至目前,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我委将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十四五”规划等,将持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和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融资支持,推动市州与三峡生态环保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大型央企项目合作,推进我省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和洞庭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建设,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
直接责任人:
王晓峻 电话:027-87231132
马金钟 电话:027-87234295
常贤波 电话:027-87361280
承办人:
刘云志 电话:027-87233192
王荆州 电话:027-87235936
李彩红 电话:027-87840363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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