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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反馈问题回29】省发改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29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加入收藏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鄂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将我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29项问题“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一、反馈问题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二、整改目标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格整治范围,从严落实整治要求。2.依法依规淘汰所有化工产品落后产能。配合相关部门依据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能耗指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情况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推进淘汰落后产能。3.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技术及装备标准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要求。其中:对于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4.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不得违规办理项目备案和能评业务。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1、扎实推进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相关工作,2019年7月,向各市州印发《关于开展我省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督促各市州完成自查工作。2019年12月,组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对武汉、黄石、荆州、黄冈、孝感、潜江开展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抽检调研工作,检视专项整治行动效果。2、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9月,以省长江办名义印发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严格产业准入。将府澴河纳入湖北长江支流名录,府澴河纳入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范围,督促孝感市开展府澴河流域15公里范围内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3、2020年8月,向有关省直部门印发《关于梳理全省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统筹调度和系统梳理沿江化工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推动国家长江办关于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的工作部署落实,加快推进化工污染治理工作。2020年9月,配合国家长江办完成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专题调研,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相关工作成效获国家长江办肯定。4、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2019年以来,我委未受理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的节能审查。5、加强工作部署。配合省经信厅等单位出台了《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省经信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方案,部署全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6、狠抓工作落实。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等单位,切实加强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执法监管,协同推进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工作。健全举报响应机制,转交关注线索和答疑10余件(次)。7、积极配合推进淘汰落后产能。配合省经信厅、省生态厅、省应急厅依据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能耗指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情况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推进淘汰落后产能。8、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指导地方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布局化工项目,对于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五、今后工作打算截至目前,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我们将持续推动国家长江办关于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的工作部署落实,加快推进化工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推动产业转型绿色发展,落实国家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部署,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直接责任人:常贤波 电话:027-87361280王祖鹏 电话:027-87237606王晓峻 电话:027-87231132承办人:李彩红 电话:027-87840363胡水兵 电话:027-87231279 陈用和 电话:027-87820871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2月10日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鄂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将我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29项问题“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格整治范围,从严落实整治要求。

2.依法依规淘汰所有化工产品落后产能。配合相关部门依据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能耗指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情况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3.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技术及装备标准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要求。其中:对于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

4.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不得违规办理项目备案和能评业务。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相关工作,20197月,向各市州印发《关于开展我省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督促各市州完成自查工作。201912月,组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对武汉、黄石、荆州、黄冈、孝感、潜江开展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抽检调研工作,检视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2经省政府同意,20199月,以省长江办名义印发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严格产业准入。将府澴河纳入湖北长江支流名录,府澴河纳入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范围,督促孝感市开展府澴河流域15公里范围内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320208月,向有关省直部门印发《关于梳理全省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有关情况的通知》,统筹调度和系统梳理沿江化工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推动国家长江办关于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的工作部署落实,加快推进化工污染治理工作。20209月,配合国家长江办完成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专题调研,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相关工作成效获国家长江办肯定。

4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制度,2019来,我委未受理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节能审查。

5加强工作部署。配合省经信厅等单位出台了《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省经信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方案,部署全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6、狠抓工作落实。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等单位,切实加强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执法监管,协同推进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工作。健全举报响应机制,转交关注线索和答疑10余件(次)。

7、积极配合推进淘汰落后产能。配合省经信厅、省生态厅、省应急厅依据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能耗指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情况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8、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指导地方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布局化工项目,对于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截至目前,该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我将持续推动国家长江办关于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的工作部署落实,加快推进化工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工作推动产业转型绿色发展落实国家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部署,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直接责任人:

常贤波 电话:027-87361280

王祖鹏 电话:027-87237606

王晓峻 电话:027-87231132

承办人:

李彩红 电话:027-87840363

胡水兵 电话:027-87231279 

陈用和 电话:027-87820871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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