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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办理程序
栏目: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2-07 加入收藏
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3、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新)第三条、第七条。二、权限:对宜昌市范围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的受理和审查,并上报省局审批发证。三、办理程序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新)第三条、第七条。

  二、权限:对宜昌市范围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的受理和审查,并上报省局审批发证。

  三、办理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依法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零售企业。

  2、企业经过内部评审,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日期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3、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说明文件;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5、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6、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9、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三)办事流程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9天);

  2、技术审查(25天);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中心(10天);

  4、认证公示(10天);

  5、省局市场处审核报批(29天);

  6、省局服务中心制证通知(6天);

  7、申请人领证;

  8、认证合格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果改变了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或在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等方面以及零售下设分支机构数量上发生了变化,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认证检查。检查的程序同上。

  (四)收费

  收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3】218号文

  收费标准:

GSP认证受理申请费

企业/次

450元

年销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

企业/次

300元

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和年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零售企业

企业/次

200元

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零售企业

GSP认证勘验审核费

企业/次

13000元

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大型零售企业(有分支机构)

企业/次

9000元

年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大型零售企业(无分支机构)

企业/次

4500元

年销售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零售企业

企业/次

3000元

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零售企业

  四、审批时限:35-97个工作日。

  五、受理科室受理时间: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监督科;每周一和周五是受理时间;联系电话:0717-6853215。

  六、审批机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8号;联系电话:027-872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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