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新)第三条、第七条。
二、权限:对宜昌市范围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的受理和审查,并上报省局审批发证。
三、办理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依法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零售企业。
2、企业经过内部评审,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日期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3、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说明文件;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5、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6、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9、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三)办事流程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9天);
2、技术审查(25天);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中心(10天);
4、认证公示(10天);
5、省局市场处审核报批(29天);
6、省局服务中心制证通知(6天);
7、申请人领证;
8、认证合格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果改变了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或在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等方面以及零售下设分支机构数量上发生了变化,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认证检查。检查的程序同上。
(四)收费
收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3】218号文
收费标准:
GSP认证受理申请费 |
企业/次 |
450元 |
年销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 |
企业/次 |
300元 |
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和年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零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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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次 |
200元 |
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零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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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勘验审核费 |
企业/次 |
13000元 |
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大型零售企业(有分支机构) |
企业/次 |
9000元 |
年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大型零售企业(无分支机构) |
|
企业/次 |
4500元 |
年销售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零售企业 |
|
企业/次 |
3000元 |
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零售企业 |
四、审批时限:35-97个工作日。
五、受理科室受理时间: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监督科;每周一和周五是受理时间;联系电话:0717-6853215。
六、审批机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8号;联系电话:027-872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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