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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公安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5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宋文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湖北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大力支持。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低等级公路占到公路总里程的近90%,交通事故多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大交通安全投入,压实工作责任,在全省部署实施了公路安全生命安全防护“455”工程,挂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高发路段,实行了农村派出所“管交通”、“路长制”、警保合作等改革举措,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特别是2019年4月,省公安厅出台了《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农村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派出所承担属地交通管理职责,目前全省已有840个农村派出所、1689名派出所民警、2196名派出所辅警参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弥补了“交警管不到”的短板。与2016年相比,2019年全省普通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起数下降61.3%,全省32个县(市、区)农村公路死亡人数下降40%以上。从全国范围来看,我省近年来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的下降幅度均靠前。2019年,公安部在宜昌召开了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场推进会,推广我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总体上看,我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呈稳中向好态势,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纵深推进缺乏规范性制度体系、要素保障尚未跟进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围绕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基础建设,着力在“有人管、防得住”上狠下功夫。

一、积极争取,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体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争取。一是建议省委、省政府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推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改革与社会经济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素保障,制定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等政策措施,建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职责明晰、保障有力、运行顺利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建议省委省政府积极培育基层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力量,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广泛引进社会力量,进一步深化警保合作机制,吸收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二、务实推进,深化派出所管交通等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改革

以农村派出所管交通改革纳入省公安厅“十四五”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压实派出所交通管理的责任,解决农村地区交警“管不到”和派出所“管不了”、“管不好”等问题,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治安形势双提升。立足于“专职专责、财政保障、人留得住、事管得好、管理有效益”,进一步扩大全省已有的2600多人的交管“路长”队伍;按照“站点共建、队伍共融、信息共通、安全共管”要求,充分整合公安机关与保险机构双方资源优势,不断探索、创新警保合作的新方式,让警保合作工作接地气、效果好、能长久。通过完善“一长两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将交通管理延伸到田间地头,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短板。

三、认真履职,着力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

紧盯“两客一危”、校车、面包车、超标电动车、无牌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重点车辆,充分发动交警、派出所和“一长两员”,加强日常路面巡逻管控和重点道路、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巡村、巡线,加大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农村地区空心化、老幼多和群众接收信息更多通过手机获得等特点,以最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酒驾、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使用头盔等重点,采取网上宣传与网下宣传相结、普遍宣传与精确宣传相结合、定期宣传与不定期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让交通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四、强化协作,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在前三年“455”工程完成8.3万公里生命防护工程的基础上,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又在今年部署了全省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活动,计划用2年半时间,以平交路口和穿村过镇路段、大流量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采取增设信号灯、减速带、交通标志、中央隔离护栏、区间测速等方式,对全省普通国省道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同时,今年全省将再实施1.4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省财政厅已追加相关建设配套资金,交通运输部门将重点对新增隐患路段及村道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和养护水平,实现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治长效。

         湖北省公安厅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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