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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公安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5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李芳亚代表:

收悉您提出的关于礼让行人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后,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改进工作具体措施。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对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保障行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们通过建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提升车辆礼让行人意识和交通文明水平;设置施划人行横道、设置路面中央隔离设施、安装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举措,规范行人过街行为;通过行人人脸识别抓拍、执法记录仪、违法曝光警示等手段,查处行人过街违法;通过组织志愿者和协警,在人行横道、路口协助交警维护行人过街秩序,劝阻和教育行人文明过街。以上管理措施和手段得到了各级文明办、相关单位、企业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行人过街通行秩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目前,全省共施划人行横道62874条,设置人行信号灯12171条,2020年,查处行人违法行为109443起。

尽管我们在行人过街秩序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车辆礼让行人,行人文明出行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们将基于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和大数据平台,以学校、医院、商圈等人车混行较集中区域为重点,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和路面查纠力度,优化管理模式,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通过散发宣传单、在斑马线区域设置温馨提示等教育引导行人文明过街,结合五进宣传组织警力深入家庭、社区、学校、企业、驾校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升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文明礼让的良好习惯,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组织各地安排专门人员对人行横道进行交通流量调查,根据交通流量调查数据和道路实际情况开展交通信号灯安装可行性研究论证,对符合GA/T851-2009国标规定应设置人行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及时安装信号灯和申请式行人过街信号灯。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新建改建道路中,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将行人过街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过街天桥和过街通道等配套设施与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加强行人过街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行人和小微车辆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行人违法过街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曝光,提升行人遵守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湖北省公安厅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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