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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54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6 加入收藏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54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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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人社提函【2020】32号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54号

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陈飞委员:

感谢您对事业单位招聘引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合理确定事业单位招聘周期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结合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2018年,我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针对性时效性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76号,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提升公开招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湖北建功立业。

一、完善统分结合的招聘模式,简化公开招聘程序

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形成了以统一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相结合的多元化组织工作格局。各地、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编制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省级考务平台,或灵活采取专项招聘、人才引进等组织形式开展公开招聘。为提升招聘效率,增强招聘人才的针对性,各级各地事业单位通过专项招聘、校园招聘等形式招聘人才。2019年,省直事业单位(主要为高校、科研院所专项招聘人才2000多人。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鼓励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招聘、分批次“错峰”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常年招聘,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提升招聘工作效能。

二、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增强人才引进效率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通过考核择优、一事一议等简便程序进行。省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对象,原则上应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其他特殊紧缺专业或高技能人才。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或降低引进人才的标准。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可自主制定高层次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和引进实施办法,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或省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后(省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确定)向社会公布,作为人才引进的依据。目前,省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周期较大幅度缩短,一般在1个月以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及时建立人才招聘“绿色通道”,“火线”招聘抗疫一线急需紧缺人员,“缩短报名时间,通过网上面试等形式初步确定人选,人选确定后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单位根据表现决定聘用,疫情过后补办备案手续”。疫情期间,各级各地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发布招聘岗位238个,聘用180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明确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的职责权限,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抓好政策制度制定,只在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备案环节审核把关。目前,人社系统正在进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审批备案事项的清理,明确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审核变更为“备案”管理。二是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积极推广“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建立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公开招聘方案和聘用结果网上备案,省、市、县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统一流程、统一标准,将经办事项限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建立省级笔试考务平台,为招聘人员少、岗位通用性强的事业单位提供笔试考试服务,积极与国家考试中心联系,尽早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分批次集中发布,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度,为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创造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组织、编制部门对我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做进一步的研究,针对您提出的“招聘计划前一年制定,招聘信息年初发布,招聘工作7月份完成”的建议,制定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解决措施,进一步缩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周期,为我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才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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