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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3-18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8日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

  《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为推动《纲要》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目标任务,要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确保如期完成。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力争实现既定目标。加强全局性、跨领域目标任务的统筹协调,集中力量攻坚关键任务,推动《纲要》部署全面落实。

  二、主要指标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

  1.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大于11.4年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完成宜昌市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

  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宜昌市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

  4.地表水达到或者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完成宜昌市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住建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宜昌市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市场监管局)

  6.森林覆盖率达到64%。(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局)

  7.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成宜昌市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8.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完成宜昌市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二)预期性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2.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大于7%。(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商局)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大于65%。(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4.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大于8%。(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经商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

  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商局、市国资局)

  6.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政务数据局)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8.城镇调查失业率小于5.5%。(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局)

  9.人均预期寿命累计增加0.5岁。(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1.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大于2.7人。(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2.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大于4.5个。(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三、主要任务分工

  (一)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推进城乡协调新发展。

  1.发挥区域辐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以及宜昌市委“双核驱动、多点支撑、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加快融入“宜荆荆恩”城市群建设,积极推动区域合作试点,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互促互补、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开放合作携手共赢,着力打造“宜荆荆恩”城市群关键节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科技局、市经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均含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管委会,不再一一列出)

  2.推动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多规融合、空间协调,形成“一主引领、一带支撑、一区协同、一体发展”区域布局。加快主城区建设,实施“北控、南联、东拓、西展”,全面提升主城区龙头作用,建成富有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现代化都市。加快沿江产城人集聚带建设,推动红花套、高坝洲、姚家店、陆城、枝城同城化发展。加快绿色生态发展区建设,推动五眼泉、聂家河、潘家湾、王家畈、松木坪山区乡镇协同发展。坚持点面支持、多点发力,大力提升城乡公共设施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经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园区)

  3.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实施一批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市。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布局。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公园城市。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运局、市经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政务数据局、高新园区)

  4.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基站、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等数字新基建,构建“城市大脑”,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形成以陆城为中心,以红花套、枝城为两极,辐射周边县(市)的快速通道,提升对内通达各乡镇和重要物流节点地区的物流交通网络,打造中部多式联运枢纽关键节点。加强现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推进新能源和绿色产业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到2025年,新改建10千伏线路68条,新增水电产能1600千瓦,新建LNG储气调峰站容积2000立方米以上,全市天然气供气量达到80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政务数据局、市发改局、市交运局、市水利湖泊局、市住建局)

  (二)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1.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以制造业产业升级为主体的新型工业化,打造全省先进制造业关键节点。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基本稳定。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推动装备制造产业提档升级、新型建材产业绿色高效。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实施生物医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强湿法磷酸净化、磷石膏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锂电、氢能产业突破性发展。(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招商服务中心、高新园区)

  2.推动传统制造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依托化工园,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促进化工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集聚化、循环化发展,打造长江经济带重点循环经济示范区、宜昌市精细化工和医药化工产品供应基地。依托高新技术示范园,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成长江中下游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力争精细化工产业产值达到250亿元、装备制造产业产值达到36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招商服务中心、高新园区)

  3.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生物医药产业园,积极拓展大宗医药中间体、原料药、成品药、冬虫夏草保健品生产制造,建成全国重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新药特药研发及生产基地、全国最大创新药仿制药原料及制剂生产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及其配套产业,加快形成锂电池及其配套产业集群和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特色氢能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力争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3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政务数据局、高新园区)

  4.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推进大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国家级康养旅游示范区、国家中部康养之都。推进大文旅产业提档升级,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5A景区,创成荆楚文旅名县。到2025年,全市接待游客达到7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75亿元以上,力争文化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00亿元。推进大商贸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水铁公联运基地、宜昌江南生产性物流基地,打造区域性生产制造业物流中心。力争新增销售收入过亿元商贸流通企业10家以上,培育年成交量过亿元市场6个以上,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10亿元。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力争新培育规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交运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5.加快数字化发展。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加快数字宜都建设。推进数字化应用场景试点示范,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按照“1+2+N”的顶层设计框架,加快数据治理体系、云计算中心、城市大脑运营中心和N个应用系统建设。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政务数据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6.优化园区平台布局。明确生物医药产业园、化工园、双创园、高新技术示范园、康养产业园功能定位和重点产业,创新园区市场化管理模式,突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形成集聚发展、用地节约、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平台。加快“5G+绿色园区+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园区高端化、精细化、循环化、生态化、智慧化发展。积极推进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推动成为承接中小微企业落地、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高新园区、市经商局、市政务数据局、市发改局、市康旅办)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1.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产业创新发展、企业主体壮大、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资源集聚、双创平台建设、科技为民惠民等工程,深化国家“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建设试点,推进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高标准建成国家创新型县(市)。推动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双创园区,打造国家级双创平台。实施高端研发机构共建行动,构建综合性高端创新平台。加快推进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园区、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2.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高水平产业创新联合体。新培育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引导企业提升技术、产品质量与装备水平。深入实施制造企业“5G+工业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规上制造业企业全面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完成工业技改投资800亿元以上。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重点产业科技水平。打造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3个以上。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链上的头部企业与高校院所成立创新战略联盟。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强化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打造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持续推进宜昌国家农业科技园核心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围绕柑橘、茶叶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推进科技创新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探索“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路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园区)

  4.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深入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协同运行。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来宜创新创业。完善在宜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深化“两江英才”工程。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人才、项目、资金、平台一体化建设。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市经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5.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政策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搭建“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做大做强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打造资智融合平台,促进资本和人才有机结合。完善科技创新协同管理机制。加强科普工作,创建新一轮全国科普示范县(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商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科协、人行宜都市支行)

  (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开放新高地。

  1.加快形成开放发展格局。主动对接国家、省、宜昌市发展战略,在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宜都定位。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畅通产业链和创新链。培育公平竞争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化发展。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主动对接沿海和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积极融入“宜荆荆恩”城市群发展。主动对接“汉新欧”班列和宜昌自贸片区。(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交运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2.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完善商贸物流、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积极培育数字消费、网络消费、信息消费等新型消费。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加快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建设,扶持发展雅斯-嘉木醇商圈、市民活动中心、万达广场、鲟龙湾商圈、名都商圈等特色商业圈。积极培育城乡家电、汽车等领域消费增长点,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会展经济、赛事经济。打造区域性消费热点城市。(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3.精准扩大有效投资。谋划重点招商项目,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宜都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区域总部。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加快企业技改投资,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谋划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设施、重大平台。定期开展重大项目“集中签约+集中开工”活动。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探索和创新重大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4.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新格局。力争建成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1个以上。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推进宜都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争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群1个以上,培育销售过千万元的跨境电商企业10家以上,引进跨境电商知名品牌3个以上,新增出口备案企业100家以上,力争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达到10%。探索在宜建设中外合作产业园,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招引高质量外资外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五)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增强发展新活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双千”服务,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要素保障。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六多合一”改革。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政务服务。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依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政企常态化沟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务数据局、市经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2.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要素市场体系,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和精细化管理。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快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大力度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局)

  3.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和税收共治管理体系。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创新活跃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打造银企对接平台,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农业水价、供销合作社等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和谐美丽新农村。

  1.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柑橘质效提升工程,建设全国一流柑橘主产区,打造全国柑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柑橘现代农业示范园。全面实施茶叶质效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百里高效生态茶叶走廊,建成全国最大出口绿茶生产加工集散地,打造“红茶之都”。巩固提升柑橘、茶、粮油、鲟鱼、畜牧、精品花卉苗木基地,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高标准打造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2.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乡镇实现差异化发展。强化农业市场主体建设,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接全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打造柑橘、茶叶、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链。力争新增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1家以上、省级2家以上,新增年产值50亿元以上重点龙头企业3家以上。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农业产业支撑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发展智慧农业,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和企业兴乡工程。健全农村社会服务组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

  3.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规划引领,优化乡村国土空间。科学划定乡村空间管控边界,优化村庄分类布局,科学制定村庄振兴方案。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试点村及示范片建设。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建成多条优质乡村振兴示范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创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市。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全面提升乡村风貌,统筹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有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探索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加强历史风貌街区、历史文化遗迹及周边传统村落保护。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新增美丽乡村示范村25个、整治村2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

  4.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和人才等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培育壮大扶贫产业,保持长期稳定收益。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防止因灾因病因残返贫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返贫。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完善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水利湖泊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七)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塑造文明城市新内涵。

  1.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面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深入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新风。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深度融合。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完善道德模范关爱礼遇机制。推进诚信宜都建设。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文明建设中心、市委宣传部、其他市直各单位)

  2.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深入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市文化馆、图书馆新馆创成国家一级馆。支持鲟龙湾长江珍稀物种博览馆建设。建成数字档案馆。加强数字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特殊群体文化服务。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和书香宜都建设。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市档案馆)

  3.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积极推动城背溪遗址、宜都红茶厂旧址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整合宜都茶港历史街区、宜都红茶厂旧址主要遗存点,推进万里茶道(宜都段)纳入中国万里茶道申遗预备名录。积极推动238厂、717所等“三线”军工遗址申报国家工业遗产名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积极推动宜都民间吹打乐、宜红茶制作技艺等项目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挖掘保护宜都港等码头文化。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和发展宜都梆鼓、楠管等地方曲艺品种,讲好宜都故事,传承青林寺谜语等地方特色文化。修订《杨守敬文艺奖评奖办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联)

  4.加快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挖掘城背溪文化、青林寺谜语文化,挖掘“三线”工厂遗址资源价值、山水资源优势,挖掘以土家文化和以胡敌、贺炳炎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挖掘以杨守敬、王永彬为代表的国学传统文化,挖掘以陆逊为代表的三国文化等,加快形成宜都特色的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编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影视演艺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新增15家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50亿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经商局、市发改局)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绿色发展新环境。

  1.打造长江大保护升级版。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双十工程”,统筹推进长江岸线综合治理,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关键节点。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面贯彻《长江保护法》,严格执行长江流域禁渔令。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共抓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4%,森林蓄积量达到416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经商局)

  2.深化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治理城乡生活环境。深入推进贵子湖、南桩桥湖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水域治理。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Ш类水质标准以上,其余控制断面达到相应水质功能标准。开展国土综合整治,推进松宜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加强受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和修复。推进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和集中安全处置。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落实生态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边界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分级分类管控,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安全。健全源头保护制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排淤。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污染源跟踪监测。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湖泊局)

  4.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落实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高新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5年,力争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5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湖泊局)

  (九)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共享发展新品质。

  1.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促就业措施,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到2025年,力争街道和有条件乡镇至少建设1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全覆盖,每个社区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改扩建农村福利院3所,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3.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巩固提高基础教育,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特殊教育特惠特办。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深化教育“放管服”“市管校聘”改革。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验收,擦亮“宜学之都,宜教之都”金字招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4.推进健康宜都建设。加快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指挥、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基层服务能力“四大体系”。持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健康促进市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力争创成三甲综合医院1所、三甲中医医院1所,建成宜昌江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积极打造农村三十分钟、城镇十五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县域内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文旅局)

  5.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全省“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市,当好宜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湖北样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法治宜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其他市直相关单位)

  (十)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和谐平安新宜都。

  1.坚决捍卫政治安全。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加强国家安全和能力建设。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网络舆论引导、网络生态治理、网络文化建设。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国安办,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2.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构建地方政府性以及市属国企、国有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预警评估、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保障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坚定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保障能源安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3.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创新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生物安全保护,提高食品药品等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健全高效防灾减灾体系。推进高新园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运用,提升建设工程防震减灾能力。完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重特大火灾、危化事故、旅游突发事件、动物疫病等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创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4.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构建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联动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联动指挥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能力。加快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完善应急运力、工程机械能力储备与紧急调度机制。加强综合救援队伍和专业骨干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5.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完善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大数据安全应急机制,降低数据共享安全风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增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基础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等级保护,推进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保护水平。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联合监管和协调机制,探索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服务外包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务数据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6.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和各类风险防控化解制度。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快推进公安基层派出所、监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其他市直相关部门)

  四、重大工程项目分工

  (一)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运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纲要》专栏2)。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

  (三)水利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纲要》专栏3)。

  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纲要》专栏4)。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经商局、市住建局、市水利湖泊局。

  (五)精细化工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5)。

  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六)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6)。

  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7)。

  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8)。

  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9)。

  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十)康养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0)。

  责任单位:市康旅办、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局。

  (十一)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1)。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国通公司。

  (十二)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2)。

  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交运局、市发改局。

  (十三)数字化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3)。

  责任单位:市政务数据局、市经商局、市发改局、高新园区。

  (十四)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纲要》专栏14)。

  责任单位:高新园区、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五)农业发展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5)。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十六)生态环保建设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6)。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水利湖泊局、高新园区。

  (十七)社会保障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7)。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卫健局、市残联。

  (十八)教育事业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8)。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

  (十九)医疗卫生重点项目(《纲要》专栏19)。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住建局。

  (二十)国家安全保障重点项目(《纲要》专栏20)。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局。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细化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纲要》明确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省、宜昌市分解到我市的指标,牵头单位要结合我市实际抓好分解落实。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跟踪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进展情况。市发改局要建立主要指标动态监测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基于《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确需对《纲要》进行调整时,由市发改局提出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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