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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安县农产品加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栏目:远安县-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2-16 加入收藏
一、起草背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相继成立农副产品加工等八大产业链招商专班。年月日,县人民政府印发《远安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办法的通知》(远政发号),对相关支持政策进行调整。目前,我县农业项目参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办法执行,与实际农业项目招商不相适应。一是农业招商项目无处落。我县仅有

  一、起草背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相继成立农副产品加工等八大产业链招商专班。2022年1月24日,县人民政府印发《远安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办法的通知》(远政发〔2022〕1号),对相关支持政策进行调整。目前,我县农业项目参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办法执行,与实际农业项目招商不相适应。一是农业招商项目无处落。我县仅有城北、洋坪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标准不高,承载空间有限,农业招商项目存在供地难、落地难问题,与相关县市区相比显得滞后,与农业产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招商引资需求不相匹配。二是准入门槛偏高。农业项目相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比相对偏低,农业项目很难达到工业项目的支持条件,导致农业项目难以享受工业项目招商政策。三是税收贡献有限。农业项目在稳产保供、助农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多为非税源型项目,提供税收非常有限。

  为适应新的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出台一个符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的《远安县农产品加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办法》(下称《办法》),对于推进农业项目招商、推动远安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

  二、关于文件的起草过程

  县农业农村局组建专班,在认真学习、参考、借鉴县内其他产业以及周边县市区和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拟订《办法》,经县农业农村局多次讨论修改,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别于10月12日、19日两次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讨论,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三、关于文件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引言和6条支持政策。

  在引言部分,开宗明义提出《办法》所适用的项目范围,即适用于在远安县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投资强度达到100万元/亩,且符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第一条,用地政策。明确对农产品加工业项目涉及兴办种养殖基地,开办设施农业,或发展农旅融合类项目,给予项目相应的用地政策支持(即:对农产品加工项目涉及种养环节的可供给村集体流转土地,涉及兴办设施农业的可供给村级体建设用地,涉及精深加工项目可供给村集体建设用地或工业建设用地)。对达到投资强度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申请使用工业用地,其用地政策参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办法执行。

  第二条,厂房建设补助。明确提出“对新引进项目,自建或盘活县内闲置资产的,在项目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本地开具的税务票据为依据)以上时,经认定后厂房给予100元/m²奖补,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我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办法没有该补助。

  第三条,设备购置补助。明确提出“对新引进项目,购置用于生产的自动化设备,在项目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时,经认定后按实际购置价10%(凭税务部门认定的发票)进行奖补,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我县工业、农业项目招商都有该补助,但前置条件不同,工业项目是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时;农业项目是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时。

  第四条,厂房租赁补助。明确提出“对租赁县内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且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厂房租赁费用第一年100%、第二年70%、第三年50%的标准给予租赁补助(月标准不超过8元/m²);对租赁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的,按照实际厂房租赁协议价,最高给予5年全额租赁资金补助。以上租金先缴后补。”

  我县工业、农业项目招商都有该补助,但前置条件不同,工业项目是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税收标准后,对租赁县内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的;农业项目是对租赁县内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且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增资扩产投资补助。明确提出“鼓励现有农业企业增资扩产,支持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提高厂区容积率,扩建生产性用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扩建面积100元/m²、新增设备实购价(凭税务部门认定的发票)的10%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我县工业、农业项目招商都有该补助,但前置条件和补助标准不同,工业项目是扩建生产性用房2000m²以上且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扩建面积50元/m²补助;农业项目是扩建生产性用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扩建面积100元/m²补助。

  第六条,其他。明确提出“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或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其支持办法实行‘一事一议’”。

  我县工业、农业项目招商都有该政策。工业项目是以下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1.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产业链龙头企业、标杆企业投资项目、“四新”经济项目以及“新基建”项目。2.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5亿元以上的项目,或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具有特别竞争力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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