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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农(农药)罚〔2023〕9号
栏目: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加入收藏
案件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农药)罚〔2023〕9号案件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耀耀百货商行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宜昌市伍家岗区耀耀百货商行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420503MA4FRHHXX0法定代表人邓*林主要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

  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宜农农药罚〔2023〕9号
案件名称 宜昌市伍家岗区耀耀百货商行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宜昌市伍家岗区耀耀百货商行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2420503MA4FRHHXX0
法定代表人 邓*林
主要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          2023年7月17日,本机关在对城区卫生农药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卫生农药“杀虫气雾剂”农药标签未标注农药生产许可证号。

   当事人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的行为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61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46瓶;处罚款3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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