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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21 加入收藏
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30420号案    由:以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引领带动鄂西全域乡村振兴 分    类: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提案件人: 邓平基(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内    容:  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以强县工程促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十堰所辖曾经是深度贫困县市,脱贫后在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注重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不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四个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在省委赋予十堰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定位的新发展阶段,系统梳理乡村振兴的经验教训,对推进湖北省全域乡村振兴具有全局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推进乡村振兴的四个目标导向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产业融合发展,全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全域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四是创新制度供给,全域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二、推进全域乡村振兴的“三个关键转变”      1.农村空心化向农村生态化转变。农村空心化是“新三农”问题之一,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传统农业不足以保障新生代农民的生活,农村的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欠较多,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不愿继续待在农村。以十堰市为例,大部分年轻劳力外出打工,留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多为老人和妇女,劳动能力低、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的观念淡薄,造成个体农业发展停滞,大量的村舍、土地闲置,精细农业推广进程缓慢。根据统计显示,近些年十堰市农民外出打工人数超75万人,从年龄结构来看主要集中在21岁至49岁年龄段,其中20岁以下劳动力占12.6%;21岁至49岁的劳动力占69.3%;50岁以上劳动力占18.1%。      “空心化”化危为机的关键是充分尊重乡土思维导向,实现农村空心化向农村生态化的转变。一是农业生产生态化就是充分利用依靠农村环境资源和生态优势,发展适合本地自然条件和区位特点的主产农业,不搞“一窝蜂”、不搞“一刀切”,注重农家循环经济发展;二是农村生活生态化就是打消城市崇拜,保护农村村落,巩固和改善农民传统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文化习俗生态化就是倡导健康、生态的饮食习惯、娱乐休闲、文化体育、婚俗礼仪、殡葬习俗。      2.农业边缘化向农业现代化转变。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二、三产业结构持续调整,十堰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11.5:49.4:39.1演变为2021年的9.6:38.8:51.6,农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正越来越处于弱势地位。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碎片化”,农村土地流转经营存在“高成本”问题,使得农业规模经营的“红利”大受影响,导致各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高,农业生产缺乏市场竞争力,而个体农民应对市场信息变化能力非常薄弱,“增产不增收”现象非常突出。      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的关键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变,必须立足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大力开发山区生态特色产业,引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模式,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延伸优化农业产业链条,建成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而位于鄂西北的十堰是典型山区农业地区,传统农业产业底子薄、基础弱,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特色产业结构不优、素质不强、质效不高的现象十分突出;农产品加工规模小、档次低、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刚刚起步,三产融合整体滞后,实现农业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任重道远。      3.农民市民化向农民职业化转变。在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劳动力逐渐由务农转变为从事二三产业,农业人口逐渐由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村民进城”农民市民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条件,但农民老龄化、“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谈种地现象十分突出。      推进乡村振兴,在农民市民化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农民职业化,通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人口自由流动机制,既能让“村民进城”也应允许“市民下乡”。农民由“身份化”向“职业化”转型,让农民成为一个有前景、有获得感、有幸福感的职业,调动新生代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助于建立起人才建设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融合态势,从而破解“空心化”难题。      三、推进全域乡村振兴的三条实践路径      1.价值转化,从农村城市化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协调资源开发利用,避免简单复制城市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兼备型的优势特色产业,加大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综合技术。发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集成技术应用,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控无机配料的品质,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加快发展以绿色有机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农业为特征的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      2.政策重构,从生存型帮扶到城乡统筹共同富裕。当前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政策理念须由解决绝对贫困向破解相对贫困转变,绝对贫困具有阶段性、特殊性、区域性特征,但相对贫困则表现为长期性、普遍性、全面性。由于扶贫时期形成的政策惯性,不少地方有打造盆景式乡村情况,存在“点上好、面上差”“有典型、难复制”的现象,缺乏可持续性。要实现全域乡村振兴,必须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调整“三农”工作重心,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3.有效治理,从碎片化困境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振兴工作具有系统性,多元治理主体在具体实践中,却呈现出“碎片化”治理困境,甚至出现个体决策目标与政策公共目标相背离的现象。乡镇政府部门基于理性逐利人角色而采取趋利选择,各部门相互追逐重要而有限的乡村振兴资源,导致部门间互相竞争、互相排斥,进而产生各自为政、部门主义等碎片化问题。另一方面,农村土地资源也有碎片化,大多数乡村土地资源整合度还较低,无法形成规模经营,导致农业多功能价值的发挥受限,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必须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一个整体框架,树立同一个目标,构建多元主体协同路径,发挥多元主体作用,以重大项目为平台和主要抓手,形成多方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办    法: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20号提案提出的有关《以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引领带动鄂西全域乡村振兴》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优化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优化完善有效衔接长效机制,通过规划安排、发展支撑、落实保障,系统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优化重点县帮扶机制。调整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由原“40位省级领导联系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调整优化为“一对一联系”,其中十堰市8个县(市、区)全都有省领导定点联系,帮扶联系机制更加完善。    二是优化产业帮扶政策。明确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0%,其中用于支持主导产业的产业扶持资金不低于60%,集中资金、聚合力量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的通知》,延续全额贴息政策,今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11亿元。    三是规范引领乡村建设。印发《湖北省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湖北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度湖北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推动确立乡村建设的工作导向、推动健全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推动乡村建设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出台《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湖北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指引(试行)》,促进村级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化、信息一体化。    二、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持续推进农民增收    持续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比例不低于60%,产业扶持资金中用于发展主导产业比例不低于60%。打造“人无我有”特色产业品牌。做好“接二连三”文章,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发展农文旅多种业态,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把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让农民增收致富。探索推进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带动增收效果挂钩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深度合作,实现利益融合,让农民分享收益、得到实惠、学到本领。    三、以共同缔造为引领,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坚持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明确17项具体任务,6453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加强衔接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开展“十百千万”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整体推进农村改厕提质,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处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持共同缔造引领,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试点经验,探索“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治理方式。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强县工程为抓手,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以共同缔造为引领,稳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力推动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乡村振兴见实效。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0230420

案    由:

以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引领带动鄂西全域乡村振兴

分    类:

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邓平基(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内    容:

  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以强县工程促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十堰所辖曾经是深度贫困县市,脱贫后在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注重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不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四个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在省委赋予十堰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定位的新发展阶段,系统梳理乡村振兴的经验教训,对推进湖北省全域乡村振兴具有全局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推进乡村振兴的四个目标导向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产业融合发展,全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全域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四是创新制度供给,全域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二、推进全域乡村振兴的“三个关键转变”
      1.农村空心化向农村生态化转变。农村空心化是“新三农”问题之一,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传统农业不足以保障新生代农民的生活,农村的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欠较多,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不愿继续待在农村。以十堰市为例,大部分年轻劳力外出打工,留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多为老人和妇女,劳动能力低、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的观念淡薄,造成个体农业发展停滞,大量的村舍、土地闲置,精细农业推广进程缓慢。根据统计显示,近些年十堰市农民外出打工人数超75万人,从年龄结构来看主要集中在21岁至49岁年龄段,其中20岁以下劳动力占12.6%;21岁至49岁的劳动力占69.3%;50岁以上劳动力占18.1%。
      “空心化”化危为机的关键是充分尊重乡土思维导向,实现农村空心化向农村生态化的转变。一是农业生产生态化就是充分利用依靠农村环境资源和生态优势,发展适合本地自然条件和区位特点的主产农业,不搞“一窝蜂”、不搞“一刀切”,注重农家循环经济发展;二是农村生活生态化就是打消城市崇拜,保护农村村落,巩固和改善农民传统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文化习俗生态化就是倡导健康、生态的饮食习惯、娱乐休闲、文化体育、婚俗礼仪、殡葬习俗。
      2.农业边缘化向农业现代化转变。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二、三产业结构持续调整,十堰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11.5:49.4:39.1演变为2021年的9.6:38.8:51.6,农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正越来越处于弱势地位。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碎片化”,农村土地流转经营存在“高成本”问题,使得农业规模经营的“红利”大受影响,导致各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高,农业生产缺乏市场竞争力,而个体农民应对市场信息变化能力非常薄弱,“增产不增收”现象非常突出。
      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的关键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变,必须立足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大力开发山区生态特色产业,引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模式,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延伸优化农业产业链条,建成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而位于鄂西北的十堰是典型山区农业地区,传统农业产业底子薄、基础弱,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特色产业结构不优、素质不强、质效不高的现象十分突出;农产品加工规模小、档次低、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刚刚起步,三产融合整体滞后,实现农业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任重道远。
      3.农民市民化向农民职业化转变。在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劳动力逐渐由务农转变为从事二三产业,农业人口逐渐由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村民进城”农民市民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条件,但农民老龄化、“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谈种地现象十分突出。
      推进乡村振兴,在农民市民化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农民职业化,通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人口自由流动机制,既能让“村民进城”也应允许“市民下乡”。农民由“身份化”向“职业化”转型,让农民成为一个有前景、有获得感、有幸福感的职业,调动新生代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助于建立起人才建设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融合态势,从而破解“空心化”难题。
      三、推进全域乡村振兴的三条实践路径
      1.价值转化,从农村城市化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协调资源开发利用,避免简单复制城市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兼备型的优势特色产业,加大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综合技术。发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集成技术应用,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控无机配料的品质,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加快发展以绿色有机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农业为特征的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
      2.政策重构,从生存型帮扶到城乡统筹共同富裕。当前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政策理念须由解决绝对贫困向破解相对贫困转变,绝对贫困具有阶段性、特殊性、区域性特征,但相对贫困则表现为长期性、普遍性、全面性。由于扶贫时期形成的政策惯性,不少地方有打造盆景式乡村情况,存在“点上好、面上差”“有典型、难复制”的现象,缺乏可持续性。要实现全域乡村振兴,必须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调整“三农”工作重心,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3.有效治理,从碎片化困境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振兴工作具有系统性,多元治理主体在具体实践中,却呈现出“碎片化”治理困境,甚至出现个体决策目标与政策公共目标相背离的现象。乡镇政府部门基于理性逐利人角色而采取趋利选择,各部门相互追逐重要而有限的乡村振兴资源,导致部门间互相竞争、互相排斥,进而产生各自为政、部门主义等碎片化问题。另一方面,农村土地资源也有碎片化,大多数乡村土地资源整合度还较低,无法形成规模经营,导致农业多功能价值的发挥受限,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必须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一个整体框架,树立同一个目标,构建多元主体协同路径,发挥多元主体作用,以重大项目为平台和主要抓手,形成多方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办    法: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20号提案提出的有关《以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引领带动鄂西全域乡村振兴》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优化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优化完善有效衔接长效机制,通过规划安排、发展支撑、落实保障,系统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优化重点县帮扶机制。调整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由原“40位省级领导联系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调整优化为“一对一联系”,其中十堰市8个县(市、区)全都有省领导定点联系,帮扶联系机制更加完善。
    二是优化产业帮扶政策。明确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0%,其中用于支持主导产业的产业扶持资金不低于60%,集中资金、聚合力量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的通知》,延续全额贴息政策,今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11亿元。
    三是规范引领乡村建设。印发《湖北省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湖北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度湖北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推动确立乡村建设的工作导向、推动健全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推动乡村建设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出台《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湖北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指引(试行)》,促进村级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化、信息一体化。
    二、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持续推进农民增收
    持续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比例不低于60%,产业扶持资金中用于发展主导产业比例不低于60%。打造“人无我有”特色产业品牌。做好“接二连三”文章,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发展农文旅多种业态,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把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让农民增收致富。探索推进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带动增收效果挂钩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深度合作,实现利益融合,让农民分享收益、得到实惠、学到本领。
    三、以共同缔造为引领,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坚持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明确17项具体任务,6453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加强衔接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开展“十百千万”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整体推进农村改厕提质,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处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持共同缔造引领,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试点经验,探索“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治理方式。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强县工程为抓手,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以共同缔造为引领,稳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力推动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乡村振兴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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