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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359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18 加入收藏
王者元委员: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独生子女赡养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聚焦当前独生子女面临的赡养问题,对建立独生子女赡养保障体系提出了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建设性意见。我厅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综合省卫健委、省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关于大力推广居家养老和看护机制。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政策支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落实子女带薪陪护护理时间制度,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家庭照护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喘息服务”。二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2021年-2023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项目。2021年-2023年,省财政共安排资金4亿元,支持全省260个街道(乡镇)建设具备机构照护、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支持6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和5.74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完成50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完成10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三是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组织武汉、宜昌、黄石等9市先后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获批试点资金2.12亿元,在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有效供给、推动社区居家智慧养老等方面探索了有益经验。“十四五”以来,武汉、襄阳、咸宁、宜昌、十堰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获得试点资金1.81亿元,试点资金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我厅印发家庭养老床位省级试点方案,在26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全省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4万张,提供上门服务3万人次。四是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武汉、襄阳、黄石、荆门、咸宁、黄冈、孝感、鄂州、随州等地已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汇聚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医疗健康、家政护理、紧急救护等多种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武汉市运用互联网打通“虚拟网络与实体服务、家庭养老与机构上门服务”之间的时空界限,建成13个区级统分结合信息平台、326个中心辐射和社区嵌入式“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整合护理、家政、餐饮等服务主体2100余家,实现信息、服务、资金的互联互通,为老年人提供“三助一护”(助餐、助医、助洁和远程照护)服务,累计开展“三助一护”服务600余万人次。五是推进社区医养结合。针对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的实际,我省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的若干措施》,坚持老年人“大病进医院,小病在基层,康复在社区”的医、康、养、护医养结合服务理念,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设有护理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家庭养老床位等的上门医疗服务,强力推进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目前,处于居民身边的武汉市硚口区六角亭街、宜昌市葛洲坝西坝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可以帮助上班子女照护患病父母、减轻“心挂两头”的压力,逐步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截至2022年底,全省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11671个,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2383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老年人513.4万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521.37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医养结合服务指导387.12万人。二、关于推进城市定制型商业保险业务。我省银保监部门督促辖内商业保险机构加快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简称“惠民保”)业务推动力度,并提供更多有利于减轻独生子女抚养、赡养压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一是推进“惠民保”业务。“惠民保”是一种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该保险不限参保人户籍、年龄、健康状况,有既往病史的老年人均可购买,有利于减轻老年人医疗保障压力和独生子女赡养压力。当前,全省各市州正在积极推进“惠民保”工作,襄阳、宜昌等五地的“惠民保”业务已经上线,其他地区也在积极推进。二是计生家庭保险情况。除了“惠民保”业务,辖内保险业还积极承办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前者主要保障计生家庭成员意外身故、残疾、意外医疗等风险,后者主要保障失独家庭成员住院护理费用。2022年,上述保险已惠及全省85万余户计生家庭,赔付金额超过4100万元。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照护机制,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照护保险制度,努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多在家门口可以享受到的优质服务,减轻独生子女面临的赡养压力。                                                       湖北省民政厅                                                      2023年8月18日 第20230359号提案.doc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王者元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独生子女赡养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聚焦当前独生子女面临的赡养问题,对建立独生子女赡养保障体系提出了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建设性意见。我厅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综合省卫健委、省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广居家养老和看护机制。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政策支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落实子女带薪陪护护理时间制度,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家庭照护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喘息服务”。二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2021年-2023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项目。2021年-2023年,省财政共安排资金4亿元,支持全省260个街道(乡镇)建设具备机构照护、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支持6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和5.74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完成50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完成10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三是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组织武汉、宜昌、黄石等9市先后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获批试点资金2.12亿元,在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有效供给、推动社区居家智慧养老等方面探索了有益经验。“十四五”以来,武汉、襄阳、咸宁、宜昌、十堰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获得试点资金1.81亿元,试点资金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我厅印发家庭养老床位省级试点方案,在26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全省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4万张,提供上门服务3万人次。四是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武汉、襄阳、黄石、荆门、咸宁、黄冈、孝感、鄂州、随州等地已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汇聚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医疗健康、家政护理、紧急救护等多种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武汉市运用互联网打通“虚拟网络与实体服务、家庭养老与机构上门服务”之间的时空界限,建成13个区级统分结合信息平台、326个中心辐射和社区嵌入式“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整合护理、家政、餐饮等服务主体2100余家,实现信息、服务、资金的互联互通,为老年人提供“三助一护”(助餐、助医、助洁和远程照护)服务,累计开展“三助一护”服务600余万人次。五是推进社区医养结合。针对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的实际,我省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的若干措施》,坚持老年人“大病进医院,小病在基层,康复在社区”的医、康、养、护医养结合服务理念,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设有护理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家庭养老床位等的上门医疗服务,强力推进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目前,处于居民身边的武汉市硚口区六角亭街、宜昌市葛洲坝西坝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可以帮助上班子女照护患病父母、减轻“心挂两头”的压力,逐步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截至2022年底,全省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11671个,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2383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老年人513.4万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521.37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医养结合服务指导387.12万人。

二、关于推进城市定制型商业保险业务。我省银保监部门督促辖内商业保险机构加快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简称“惠民保”)业务推动力度,并提供更多有利于减轻独生子女抚养、赡养压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一是推进“惠民保”业务。“惠民保”是一种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该保险不限参保人户籍、年龄、健康状况,有既往病史的老年人均可购买,有利于减轻老年人医疗保障压力和独生子女赡养压力。当前,全省各市州正在积极推进“惠民保”工作,襄阳、宜昌等五地的“惠民保”业务已经上线,其他地区也在积极推进。二是计生家庭保险情况。除了“惠民保”业务,辖内保险业还积极承办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前者主要保障计生家庭成员意外身故、残疾、意外医疗等风险,后者主要保障失独家庭成员住院护理费用。2022年,上述保险已惠及全省85万余户计生家庭,赔付金额超过410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照护机制,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照护保险制度,努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多在家门口可以享受到的优质服务,减轻独生子女面临的赡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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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30359号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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