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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1-24 加入收藏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宜府发[2009]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市委要求,今年上半年,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我市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及实施机关进行了认真清理。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市本级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宜府发[2009]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市委要求,今年上半年,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我市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及实施机关进行了认真清理。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78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登记备案事项49项;省垂直管理在宜部门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4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登记备案事项4项。现将上列事项予以公布实施。在宜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公布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要将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审批流程图等有关信息在办公场所、网站上全部公开,并按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审批窗口的部门,应向窗口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和协调服务职责,促使各审批窗口及其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

今后,凡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登记备案事项),实施部门必须在实施前报市人民政府登记、审核并公布,凡未经登记、审核和公布的,不得实施。

附件:1.宜昌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省垂直管理在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宜昌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2:

省垂直管理在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主题词:经济管理 行政审批 项目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宜昌军分区, 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0829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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