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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辖区停车管理情况的汇报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1 加入收藏
点军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辖区停车管理情况的汇报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区机动车拥有量急剧增加,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影响制约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因

点军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辖区停车管理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区机动车拥有量急剧增加,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影响制约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我区停车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宜昌城区停车管理基本现状。2010年51日,宜昌市城管局设立了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占道停车日常管理及收费工作。由此宜昌市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占道停车管理及收费成为政府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道路停车收费与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弱化了经济效益,强化了社会效益。20134月,宜昌市推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将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中心按照区域分别划转到西陵区、伍家岗区和高新区。各区都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对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进行规范管理和收费。

  (二)点军区停车管理现状。2013年7月,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区域划分的通知》([2013]95号),点军区被划为二类区域,收费标准为中小型车每车每泊位每小时2元,每日每车累计及时收费不超过12元。2014年,经过积极争取,点军区市政环卫处取得了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资质,但由于点军辖区停车位尚未规范,管理权限和职责不清晰,致使一直未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在现有的停车管理体制中,公安交警、财政、规划、建设、物价、工商、城管等部门都对停车场有管理职责,管理部门过多,缺乏统一协调的行业管理部门,也没有统一的执法队伍,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管理效率低。由于体制没有理顺,使得新停车场规划建设缓慢。

  (二)多头执法造成混乱状态。目前,机动车道归交警管理,人行道归城管执法局管理,此种情况下如果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势必会直接影响到执法监管的力度。

  (三)停车泊位供应明显不足。我区停车场规划建设滞后,停车泊位供应严重不足,推行停车配建标准较晚、较低,历史欠账多。城区建设工程(包括行政办公、商务、文化娱乐等)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车辆停放的要求。单独建立的公共停车场,规模偏小、数量不足、管理不规范,而且均未实行收费管理。   

  三、相关建议

  (一)抓紧推进停车场建设规划工作。加快制定点军区中心城区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对我区特别是中心区域停车场布局和用地规划要进行优化调整,并制定分步实施且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同时要充分考虑规划的长效性和前瞻性,以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车辆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

  (二)加强停车场建设,增加停车泊位供应。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安置房小区)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标准要求,或超前高标准配置停车位。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规划标准要求,足额配建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位。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抓紧启动专用车辆停车场建设。当前要积极挖掘潜力,利用闲置土地,开辟一批临时公共停车场。

  (三)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在区城管局成立停车管理中心,负责辖区占道停车日常管理及收费工作。同时从交警、城管抽调人员成立道路停车管理联合执法专班,每天对全部停车场实施动态监管,对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并与交警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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