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按照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宜食药安办〔2022〕1号)要求,市城管委制定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宜食药安办〔2022〕1号)要求,为切实解决“群众点题”反映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二、工作任务
按照划定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口道路两侧食品摊贩禁售区域范围,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内禁售区域和时段的监督管理,严防严控校外食品摊贩在禁售区内经营。
三、工作安排
整治时间为2022年6月至12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
市城管委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安排部署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底)
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整治行动,依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 月底前)
市食品药品安全办牵头,采取现场调阅资料、抽查核实、走访座谈、“回头看”等跟踪督导方式,对各地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推动查漏补缺、改进提高,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各单位要与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食品摊贩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通过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统筹。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系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好 的经验做法,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自7月起,每月21日前将月度工作进展情况(参考模板见附件)盖章PDF版和电子版通过钉钉报送市城管委。市城管委每月23日前汇总后报送市食药安办,同时报送省住建厅。12月23日前报送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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