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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关于印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6-22
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按照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宜食药安办号)要求,市城管委制定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年月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

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按照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宜食药安办〔2022〕1号)要求,市城管委制定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宜食药安办〔2022〕1号)要求,为切实解决“群众点题”反映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二、工作任务

  按照划定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口道路两侧食品摊贩禁售区域范围,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内禁售区域和时段的监督管理,严防严控校外食品摊贩在禁售区内经营。

  三、工作安排

  整治时间为2022年6月至12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

  市城管委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安排部署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底)

  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整治行动,依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 月底前)

  市食品药品安全办牵头,采取现场调阅资料、抽查核实、走访座谈、“回头看”等跟踪督导方式,对各地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推动查漏补缺、改进提高,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各单位要与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食品摊贩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通过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统筹。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系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好 的经验做法,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自7月起,每月21日前将月度工作进展情况(参考模板见附件)盖章PDF版和电子版通过钉钉报送市城管委。市城管委每月23日前汇总后报送市食药安办,同时报送省住建厅。12月23日前报送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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